婚禮上夫妻共飲交杯酒的來歷

2019年07月18日文化漫步
說到「交杯酒」,人們的第一反應想到的就是在婚禮儀式上,新郎新娘各執一杯酒,或手腕相扣,或手臂相繞,之後各飲一口。在現代人眼中,這代表著夫妻相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然而,這與古人的「交杯酒」不僅在形式上,而且在寓意上都是有些差異的。
要說古人的「交杯酒」,先要說說古人對婚禮意義的認識。西漢成書的《禮記‧昏義》中說:「婚禮,是結合兩個姓氏之間的歡好,對上事奉宗廟、對下延續後嗣的事,因此君子重視婚禮。……對待婚禮要恭敬謹慎,尊重正禮,在此基礎上夫妻才能相親相愛,由此形成男女之間的區別,建立夫妻之間的道義。男女有別,而後有夫婦的道義,夫婦有道義,而後才有父子親情,父子有親情,而後才能有端正的君臣關係。因此,婚禮是禮的根本。」
顯然,通過婚禮確認了夫妻關係,而夫妻關係是人倫之首,所以《中庸》說:「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與現代人認知的情感是婚姻中最為重要的不同的是,古人認為婚禮是「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的大事。傳統婚姻重視個人對於整個家族的責任,是以婚禮的舉行意味著這種責任的開始。
既然婚禮這麼重要,那古人是如何讓新人們從一開始就意識到要相親相愛、甘苦與共、共同面對未來的責任的呢?「交杯酒」無疑是其中的一個很好的方式。
早在戰國時期,婚禮上就有了新人喝「交杯酒」的儀式。周朝時,婚禮儀式非常簡單。在新郎將新娘從娘家親迎回來後,簡單的儀式開始。侍者交替為新郎、新娘澆水洗手,贊禮者則為新人安排好新婚第一餐的饌席。新人對席,「共牢而食」。「牢」指俎或俎裡的食物。「俎」(音同「組」)指肉或盛肉的禮器。
饌席上的主食是黍和稷,還有臘俎、魚俎、豚俎、肉湯和一些調料等。進食帶有禮儀的性質,因此新人吃得也不多。一對新人先吃黍,再喝肉湯,然後用手指咂醬吃,這一過程稱為「一飯」。如此三次,稱為「三飯」。「三飯」結束後,食禮完畢。之後用酒漱口,稱為「酳」(音同「印」),也要三次。婚禮中三酳的酒器,前兩次用爵,最後一次用巹(音同「錦」)。
《禮記‧昏義》上記載道:「合巹而酳。」孔子後代孔穎達註疏道:「以一瓠分為二瓢謂之巹,婿之與婦各執一片以酳,故雲合巹而酳。」巹是一種瓠瓜,味苦不可食,俗稱苦葫蘆。意思就是說,將一個葫蘆對剖而成瓢,夫婦各執一片而飲,所以稱「合巹而飲」。這時分成兩半的葫蘆則以線連柄,象徵婚姻將兩人連為一體;共牢而食、合巹而飲,蘊含夫婦一體的意思。
古人為什麼要用苦不可食的葫蘆來盛酒呢?《禮記‧昏義》說:「所以合體,同尊卑,以親之也。」也就是說,夫婦共飲後,一定要同甘共苦,患難與共。而這樣的意味在後世婚禮上的「交杯酒」儀式上已經逐漸失去。
唐之前,婚禮上的儀式「交杯酒」基本沒有什麼大的變化;唐代婚禮上除了繼續沿用古制外,還出現了用杯子代替巹;宋代之後,新人使用兩個杯子喝「交杯酒」,但形式是新郎新娘先各飲一半後再換杯共飲,飲完後則將酒杯一正一反擲於床下,以示婚後百年好合。這與現在的交臂纏繞共飲還是有區別的。清末,交杯酒儀式發展成了合巹、交杯、攥金錢三個部分。如今的婚禮,則只剩下了改變了的交杯酒儀式。新人們還能從中體會到同甘共苦的含義嗎?@*#
參考資料: 《禮記‧昏義》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張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