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白)自西元前230年,秦王嬴政出兵滅掉韓國開始,西元前228年滅趙,趙嘉建立代國。西元前226年敗燕,迫使燕王遷往遼東。西元前225年滅魏,223年俘虜了楚國國君,222年滅代國和燕國,西元前221年滅齊。十年之間,除趙國和楚國稍做抵抗外,秦兵幾乎如摧枯拉朽一般,橫掃六國統一了天下,春秋戰國長達五百年的戰亂局面,至此結束。那麼這段歷史對中國人來說,意味著甚麼呢?
春秋戰國長達五百年,這一場歷史變局使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社會管理方式、官制等等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
我們先說一說軍事,西元前222年,秦國徹底滅亡了楚國。在之前呢,秦王曾經跟兩個將軍有一段對話。他問老將王翦,滅楚需要多少人?王翦回答說需要六十萬;他又問另一員戰將李信,李信說呢只需要二十萬人。秦王覺得王翦是老頭子,比較保守,李信是個年輕人,感覺銳氣正盛,他就收拾了二十萬兵馬交給李信,王翦就稱病回家了。
李信也是戰國時期,秦國的一個名將。我們知道有一首詩:「秦時明月漢時關,萬裡長征人未還,但使龍城飛將在,不教胡馬度陰山。」寫的是漢朝的飛將軍李廣,李廣是李信的後代,他們家是世代為將。
李信帶二十萬兵馬攻打楚國,開始時打得很順利,後來楚將項燕打了一個反擊戰,把秦國的軍隊給打敗了,李信敗回秦國。
秦王很生氣,他又想起了老將王翦,他到王翦家裡請他出來。王翦跟秦王講,如果讓我用兵的話,非六十萬不可。秦王說,過去啊,稱霸諸侯的那些國家,像齊國也不過就是千乘之國,就是一千輛兵車,以每輛兵車七十五人來計算,他的兵馬不超過十萬。現在你打楚國,需要六十萬兵馬,為甚麼需要這麼多的人?
王翦跟秦王說,春秋時期的戰爭和戰國時期戰爭不同。在春秋以前,諸侯國之間作戰,都是約好了日子,雙方來擺陣勢,叫做約日而陣,陣而後戰。擺好了陣勢後,雙方才開始交戰;在交戰過程中,也是致武而不重傷,聲罪而不兼地。雖然雙方交戰,動用武力,但不會使人受到重傷,它的目的是為了討伐對方的罪過,而不是為了兼併對方的土地,所以戰爭的時間呢非常短。而且於干戈之中寓禮讓之意。到了戰國時期,圍一個城就要攻好幾年,戰場上動輒斬首多少萬人。
我們在講長平之戰的時候,曾經說過一次戰爭趙國就陣亡了四十萬的將士。所以戰國時候的戰爭已經跟春秋的時期完全不一樣了。我們講吳越爭霸時,那是到了春秋末年,一場戰爭從西元前476年打到西元前473年,就打了三年;三家分晉時,戰國第一場戰爭,就從西元前455年,打到西元前453年,戰爭持續時間就變得非常地長。
而春秋以前,這個戰爭的時間非常短,甚至可能打一天就結束了。武王伐紂,到了牧野之後,七十萬奴隸倒戈,一天戰爭就結束,那還是周滅商的最大的一場戰略決戰,它的結束也是非常快的。
春秋跟戰國時期的戰爭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這帶來一個甚麼問題呢?戰國時期出現了很多的軍事家,在戰國之前呢,寫兵法的人很少,唯一留下的一本兵書,在春秋以前的,就是姜子牙留下的《六韜》。到了戰國時期,由於戰爭頻繁,所以很多人都寫兵法,比如說春秋末年,齊國的司馬穰苴寫過《司馬法》,那麼我們知道孫武寫了《孫子兵法》,到了戰國時候,吳起寫了《吳子兵法》,孫臏寫了《孫臏兵法》,尉繚寫了《尉繚子》。
基本上我們看到的兵書都是在戰國時期,或者是春秋末年出現的。由於春秋和戰國時期戰爭非常頻繁,所以在軍事史上是一段非常重要的歷史。
王翦跟秦王說了這番話,秦王就被說服了,於是給了王翦六十萬兵馬,王翦帶著這六十萬兵馬滅掉了楚國。
(旁白)春秋戰國時期,中國的戰事頻繁,也出現了如司馬穰(rang2)苴(ju1)、孫武、孫臏等傑出的軍事家,他們不僅百戰百勝,而且將用兵之道寫成兵法。春秋戰國是中國軍事史上一個非常重要的時期。
我們再說一說政治上的變化,我們看《史記》。《史記》它有五種體例:本紀、世家、列傳、書、列表等五種體例。
本紀十二記述這個皇帝,或者一個大的朝代,像夏本紀啊,商本紀啊,這記述一個大的朝代,或是記述皇帝的叫做本紀。
世家是記述諸侯的,列傳記述普通人的,還有書記錄一些跟文化有關的,還有就是表,就是時間,甚麼時間發生甚麼事,列表。
世家這種體例,在二十四史的後面二十三本中幾乎就沒有出現過,只有新五代史是一個例外,甚麼叫做世家呢?這和春秋戰國時期的政治制度有關係。周朝實行的是分封制,天子分封諸侯,諸侯分封大夫,大夫也把他的這個封地分封給士,實行的是分封制度。得到封地的這些人不但他們的封地是世襲的,他們的身分也是世襲的。
周實行的是嫡長子繼承制,國君的長子做國君,諸侯的嫡長子繼位之後還是諸侯,大夫也是嫡長子繼承做大夫。所以這個爵位和他這個封邑是世世代代這樣傳下去的,這叫做世卿世祿。就是說它是一個家族,往下傳封爵和封邑的這樣的一個世系,所以在史記中就用世家來記述整個這一個家族,他們的興衰史。
到了春秋末年,到了戰國時期,這個世卿世祿的制度就開始瓦解,由於當時戰爭頻繁,國君需要選擇有才能的人來領導軍隊,也需要有才能的人來治理這個國家,才能是不能世襲的,所以誰有才能就用誰。比較典型的在春秋的時候,齊桓公用管仲,管仲出身非常地卑微,他小的時候家裡很窮,比較貧賤的這麼一個人,但是後來他成為了齊國的相,他的地位比世卿高子、國子地位還要高。
所以到了春秋戰國時期,整個中國的官制從世卿世祿的制度轉變為官僚制度。也就是說作為一個有才能的人,你可以有你的封地,也可以有你的爵位。但是你的封地和爵位是不能夠往下傳的,一旦告老致仕,要回家了,那麼你的封爵和封邑全部都要交回來。
這樣世襲制變成了官僚制,變成了雇用的這種官僚制度。這也是東周列國發生的變化,到了秦朝的時候,它不再實行分封,世卿世祿的制度就徹底被瓦解了,從分封制的國家變成了中央集權制的國家。
秦始皇在統一天下時,曾經下詔問手下的大臣,國家應該如何的管理?丞相王綰提出,像燕國、齊國、楚國、趙國,這樣的地方離我們中央政府非常遠,那怎麼去控制那些地方呢?他建議秦恢復周朝當年的分封制,分封秦始皇自己家裡的親貴子弟到那個地方去做王。
當時廷尉李斯堅決反對王綰提出的分封建議,他說當時周武王分封的時候,各國本來都是兄弟關係非常好,但是傳了幾代之後,這個關係就越來越疏遠,到了戰國時候,互相之間兵戎相見,再也沒有過去那個親屬關係了。如果恢復分封制,就會重啟戰國時期的大亂的局面,所以他建議國家的政體從分封制改為郡縣制。
分封制時,諸侯統治這個國家,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國家,他有自己的兵源,有自己的財政,有自己的人事任免權,所以它是一個相對獨立的邦國。
而郡縣制裡邊的郡守或者縣令,他不再是這郡或者縣的主人,而只是負責地方的治理,就像一個公司一樣,他不再是公司的董事長,而是公司的CEO。郡縣制是國家派遣官吏,到一個郡或者到一個縣去治理那個地方,郡縣不是靠收稅養活自己,靠中央政府發給他的俸祿。
秦始皇認為李斯的建議非常好,就把秦國分成三十六個郡,郡下再設縣。
郡縣制其實在東周列國時已經開始實施了,當時的一些諸侯國通過戰爭搶奪來土地,或者通過開墾荒地得到的土地,不想再分給底下的大夫,諸侯就把這種地方置為郡,或者置為縣。
在東周時候郡和縣是平級的,邊遠的地方,地廣人稀,土地比較大,人口比較少,這種地方置郡,土地比較小,人口比較稠密的地方置縣。後來隨著這種生產的發展,很多郡過去比較荒涼的土地,隨著人口的增多,就把這個郡又劃分成為不同的縣,這樣就變成了郡在縣的上一級。
從分封制到郡縣制,也是東周列國一個很大的變化。(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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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張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