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荻:中央怎樣干預香港事務?

2019年08月27日評論
上個月,針對近期香港的「修例」風波,筆者寫道:「愛國憤青失望了,中央不打算干涉香港事務。」不過,本月7日,國務院港澳辦和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在深圳共同舉辦香港局勢座談會。會上,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指出:「如果局勢進一步惡化,出現香港特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動亂,中央絕不會坐視不管。按照基本法規定,中央有足夠多的辦法、足夠強大的力量迅速平息可能出現的各種動亂。」人民日報稱這次會議「作出了目前為止中央對香港問題最明確清晰的表態。」
那麼,中央發到底有什麼辦法來干預香港事務?
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第三章第十四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在必要時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香港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
筆者在上一篇文章中已經寫過,駐港部隊能發揮的作用其實非常有限:如果香港反對派號召人們撤離街頭,待在家中罷工罷課罷市,部隊又能有什麼辦法來對付?街上有軍隊正好可以成為不出門的理由。何況,軍隊平時接受的訓練都是關於如何在戰場上對付敵人的,一旦使用軍隊來對付平民,軍人很可能不知道應該如何控制手中的武力,因此有可能會引發誰也不願意看到的暴力衝突,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所以駐港部隊最好還是待在軍營裡,起一個威懾作用就夠了。把威懾變成熱戰從來都不是任何人希望看到的。
香港抗議民眾用激光筆對準警方。(美聯社)
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八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布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這一點筆者也寫過:香港的普通法體系與大陸的法律體系完全不同,這樣做可能會帶來無窮無盡的麻煩,此處不再重複。
那麼中央還有什麼辦法可使呢?還有一些不登大雅之堂的小手段。比如發動官方媒體掀起鋪天蓋地的宣傳攻勢,自媒體各種造謠生事,中國留學生CNMB……還有某些心理攻勢,例如包括人民日報微博帳號在內的一大批微博帳號和微信公眾號大肆渲染「武警車隊在深圳集結畫面曝光」,暗示大陸正在向香港調兵。這種小動作其實十分低級,但凡有點腦子的人都能看出這是在喊「狼來了」。因為如果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出動駐港部隊維持治安,需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向中央提出請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緊急狀態,則需要有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的決定。無論是哪種情況,都需要昭告天下,不可能祕密行動,更沒有新華社、人民日報和中央電視台不公開報導,卻讓一堆微博帳號和微信公眾號去「暗示」的道理。有人說難道不能祕密行動?要真是祕密行動,更不可能讓這些微博帳號和微信公眾號泄密呀。
還有些傳聞,說大陸派人到香港去扮演「暴徒」,使用暴力手段襲擊香港警察,以便給鎮壓製造藉口。這種事情筆者不敢說有也不敢說沒有。但是筆者認為,這種情況如果發生,一定會沉重打擊香港警察的士氣。香港警察不是共產黨員,不會把一切都獻給黨,他們參加警隊只是為了掙碗飯吃,沒人會想要為了某種政治目的而扮演苦肉計中的犧牲品的角色。如果襲警「暴徒」被揭穿是大陸人,對香港警察士氣的打擊一定會比遭到示威者襲擊沉重百倍。示威者想要達到的瓦解警方意志的目的,很有可能會被這些「豬隊友」變成現實。
那麼,中央難道就無計可施了嗎?當然還有最後的一招,俺就是與示威者展開對話,答應他們的訴求。中央會這樣做嗎?讓我們拭目以待。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