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律師:四川法院辦理法輪功案弄虛作假

2020年01月29日中國禁聞新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1月30日訊】河北律師盧廷閣2017年曾在代理一起法輪功學員被誣告的案件時,被四川會理法院的法警毆打,導致他重傷昏迷,之後他維權2年多都沒有結果。最近,盧廷閣再次揭露,四川省涼山州法院辦理法輪功案件的材料弄虛作假、甚至故意拖延,他批評中共政法委系統知法犯法,官官相護。
河北律師盧廷閣披露,2019年的12月17號,他收到四川省涼山州中級法院的二審《出庭通知書》,開庭時間寫的卻是2018年12月27號。到2019年12月23號,涼山中院打電話聯繫他說,要延期開庭。
2020年1月11號,盧廷閣又收到涼山州中級法院的二審《出庭通知書》,開庭時間為2019年1月15號,但落款時間卻是2019年1月6號。
盧廷閣:「嚴格來講,他就是不負責任,這一類的案子,他們都是走過場,我從我的當事人了解到,他給當事人發的傳票,那個時間更邪乎,是第一次開庭的時間,然後手改了改,就給了他,我覺得他們這個態度是有問題的。」
盧廷閣代理的案件是為法輪功學員辯護案。這個案件是一位50多歲的女性法輪功學員因「散發法輪功真相材料」,被當局誣告。
盧廷閣認為,法院的指控沒有法律依據,這名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不能構成犯罪。
盧廷閣:「這一類案子,從所有的案子宏觀上來講,公訴機關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來證實大法弟子破壞了哪一部法律,哪一款事實,他沒有,所有的案子到現在,他都拿不出這樣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來。」
盧廷閣說,按照中共憲法或是刑訴法規定,民眾都有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律師也有為需要辯護的民眾,提供辯護的權利。現在中共司法機關和律協,甚至是政府,都在阻止律師辦理法輪功案件,這種做法的本身就是在違法。
盧廷閣:「所以我建議,這些機關要依法行政,依法執法,不能做這些明顯違法的事情,否則的話,你這個中央提倡的「依法治國」不就成為空話和口號了嗎?」
2017年,盧廷閣在代理這起法輪功學員的案件時,被四川會理法院的法警毆打後昏迷,此後的兩年多,他多次維權都沒有結果。
2019年10月,盧廷閣再次提起刑事自訴,要求當地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但遭到當局的百般打壓和阻擾。
河北律師盧廷閣:「這個事情到現在已經兩年多了,這期間我也要求我們當地的律協和司法局幫助維權,但是他們不但不維權,反而還要打壓我,就是反而找我別的問題。我就是一級一級的控告,控告他都不理,不理就向上一級,上一級還是不理。」
河北律師盧廷閣說,中共的公檢法部門都歸政法委管,但當地法警和相關部門知法犯法、官官相護。
盧廷閣:「作為一個律師來講,不管是什麼樣的案子都是可以接的,為他們辯護的,但是司法機關和律協他們是把法輪功作為他們自己認為的一個敏感的案件,不讓律師接這樣的案子。可能對其他的律師是有效的,但是對我來講,他越是這樣,我越是不聽他們的,因為他這等於是侵犯了我的權利。」
時事評論員鄭浩昌表示,中共政法系統一直都很黑暗,如果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其中一方是權勢集團,內幕會更加黑暗。
鄭浩昌:「因為法院、檢察院就是代表中共利益的,而迫害法輪功是中共自己發動的,那麼他們來審你的案子,即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哪裡還會有公正可言,他們想怎麼胡來就怎麼胡來。」
鄭浩昌表示,在中國,法輪功案件實質上就是政治迫害,中共的所謂法律一旦碰到政治紅線,馬上就變得一文不值。
採訪/陳漢 編輯/孟心琪 後製/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