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法可囚終身、非港人也適用 學者:台應與國際齊反制

2020年07月01日環球直擊新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7月01日訊】中共官媒6月30日深夜發布港版國安法全文,刑度與寬度都比預期大,非港人或不在港犯案都適用。國際法學者批評,這是世紀惡法。
港版國安法全文暗夜公佈,刑度與寬度都較預期大,非港人或不在港犯案都適用;只要被扣上「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等,4類罪名最高都可處無期徒刑。
法律學者宋承恩在臉書上批評,港版國安法是世紀惡法;他說,罪網非常廣,包括批評政府、阻擋法律通過、阻擋政策執行,都會構成國安犯罪。宋承恩說,它的罪網還牽涉資助、參與、宣揚。還管到公司、團體跟 NGO,所以你知道為什麼港人在刪社群軟體發文了。
牛津大學國際法博士候選人 宋承恩:「不在香港本地,而在香港船舶或是飛機上面,航空器上面,就等於是在香港,然後香港人如果在境外犯罪,比如說香港人來台灣參加七一的遊行,或是說紀念六四,八九六四的遊行,都有可能構成犯罪,所以它不但是很容易很容易入罪,而且它管的範圍非常地廣泛。」
宋承恩還喊話總統正視,他也建議,台灣應與國際一起反制。
牛津大學國際法博士候選人 宋承恩:「現在就是說,顛覆政權罪現在也進入香港了,下一個台灣人如果成為李明哲的時候,政府會採取什麼立場,我覺得這個是政府要非常嚴肅地去考慮,並且要聯合其他國家,因為一定有其他國家,包括現在看到加拿大的兩個人,被中共逮起來當作人質,各國的人民,都會面臨這個法律的這個效果的時候,台灣的政府要如何保護我們自己國人,我覺得這是我們人民會更關心的事情。」
香港法律學者張達明更在臉書上寫到,「沒有最壞,只有更壞」。「法律文本充滿國內社會主義法制的特色,與香港普通法的精神及法律語言大相逕庭。」「駐港國安機構人員在收集情報時,可以在不受規管的情況下截取通訊。」 。並諷刺「溫馨提示:全世界80億人應該熟讀港區國安法,以免誤墮法網。」
新唐人亞太電視黃彥菱、陳真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