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世傳:呼籲習近平啟動對江澤民的俄奸案調查

2020年10月12日時政評論
特別建議本屆中國政府領導人,在「江澤民有生之年的最後之時」,啟動「呂加平先生對江澤民歷史存在『俄奸』質疑而被判刑案件」的司法調查程序,以公正結論,終結江澤民所涉及「俄奸懸案」中「通俄門」事件「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問題。不要給中華民族依據《憲法》以及國際法程序,收復我國故土主權所必須提供的證據鏈,留下歷史性重大遺憾。
尊敬的習近平主席、尊敬的李克強總理:
您們好!
我是中華民族具有連續一百八十年捍衛國家主權家族史的第一次鴉片戰爭時期清署浙江巡撫、民族英烈卞士雲第七世長孫,是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期天津戰區夷務負責人、民族護疆英雄卞寶書的來孫,是揚州抗日組織「江文團」團長卞璟(卞勝年,系卞寶書曾孫)的侄孫,卞世傳。
卞寶書,是東晉忠臣、忠貞公卞壼在揚州的後輩,是清署浙江巡撫卞士雲公長子,是閩浙總督卞寶第公胞兄。1858年任直隸滄州知州期間,擔任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清廷天津站區夷務委員,在英法聯軍侵華,美俄調停分羹的戰爭年代,在堅船利炮、大軍壓境、兵臨城下、虎視眈眈的弱國無外交的城下之盟之際,卞寶書主持與英、法、俄、美四國列強的具體談判,尤其是沙俄在《中俄天津條約》前期談判過程中,以調停戰爭「分界」我國北方領圖的藉口,擬蠶食我國《璦琿條約》前的北方領土主權。卞寶書恪守國家領土完整、民族尊嚴之底線,以《卞寶書與俄夷談判辯論法》的「勢難准行」為由,義正辭嚴的堅決拒絕了沙俄侵占我國領土的企圖,保護了六十萬平方公裡的我國北方領土主權面積。
正是由於清廷夷務代表卞寶書,堅決抵制沙俄對於我國領土的占有企圖,致使俄夷不得不將侵占我國北方領土的目標,又轉移至黑龍江璦琿。由於黑龍江奕山將軍的嚴重失職,才有了1858年5月28日奕山與俄國簽署《璦琿條約》的百年國殤。而卞寶書具體主持談判簽署1858年6月13日《中俄天津條約》,不僅沒有割讓一寸國土,還開放了國內七個對外貿易港口,是我國與俄國戰事之際的談判事項中,唯一沒有割讓我國國土主權的《中俄條約》。
第二次鴉片戰爭中,卞寶書與沙俄談判而成功捍衛我國領土主權完整性的事件,獲清咸豐帝「沖涉風濤 不避艱險,相機應對均屬合宜」的諭旨嘉獎(清實錄 ·咸豐朝)。卞寶書,是中華民族捍衛國土主權面積僅次於陝甘總督左宗棠的民族護疆英雄,卞寶書也是中國近代屈辱史中,通過與列強侵略者談判形式而成功恪守國家領土主權面積最多的民族功臣。
而同為揚州人的江澤民,在擔任國家主席的和平時期,在俄國國力最衰竭的前提下,分別於1991年5月16日簽署《中蘇國界東段協議》、於1994年9月3日簽署《中俄國界西段協定》、於1999年12月10日簽署《關於中俄國界線東西兩段的敘述議定書》、於2001年10月27日簽署《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等賣國條約,計將國家一百七十餘萬平方公裡的領土主權和3.2萬平方海裡水域面積拱手讓與他國,大幅度縮小了中國版圖的面積和海域。這是江澤民「背叛國家罪」的客觀事實要件。
其中,揚州人江澤民割讓的我國北方領土中《璦琿條約》的故土,正是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期的天津戰區夷務負責人、揚州人卞寶書,為中華民族利益和尊嚴而成功捍衛的相同一塊我國北方領土主權。
江澤民為阻礙我國申請在我國加入聯合國《維也納條約法公約》之時,特別保留了該法第六十六條條款,以「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故意犯罪」模式,妨害我國以主權責任,在國際法庭裁決我國被侵故土主權的歸屬性。這是江澤民實施「背叛國家罪」的客觀事實要件。
在江澤民「危害國家安全罪」的主觀事實方面:江澤民在揚州市委主辦的《江上青史料紀念館》中,公然祭祀汪精衛偽政府宣傳部副部長的大漢奸父親江世俊(江冠千),以江澤民漢奸家族的賣國養家的投機叛國、實用主義、利己主義、金錢至上的市儈式厚黑模式,公開了江世俊投靠日本侵略者的心路歷程,以宣揚、美化日本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的形式,暴露並證實了江澤民由指導思想到賣國行動,實現了江澤民由漢奸基因到叛國傳承,由內心無良到外在投敵,由拜金信仰到喪失靈魂,由叛國歷史到割地現實,由投機家風到墮落國風的蠹國害民生命歷程。其所作所為,與其家族叛國養家、與民為敵、禍國殃民、父子漢奸家風的高度一致性,證實了江澤民以出賣祖國核心利益的投機、賣國、金錢至上人生主線鏈,這是江澤民公開了其「危害國家安全罪」的 「直接故意」犯罪主觀要件。
由此,更進一步證實了江澤民人格品德的卑鄙無恥性、低級險惡性、陰險狡詐性、忘恩無義性。江澤民以《他,改變了中國》的人生目標追求,不僅以漢奸家風改變了中華民族傳統「忠孝禮智信,仁義廉恥勇」的國風,還以與領國簽署我國歷史上割讓我國故土主權區域和海域最多的系列喪權辱國條約的行為後果,構成了《刑法》中最嚴重「背叛國家罪」的主觀、客觀犯罪事實要件。江澤民已經成為中華民族有史以來最大的賣國漢奸,國家敗類,民族罪人。
「一個國家領導人,要具有民族的尊嚴和血性」。我國百餘年捍衛國家主權史的卞士雲家族,具有 「忠孝傳家」家風使命,秉先人遺志,在捍衛國家領土主權安全問題上,永不放棄。再一次強烈要求習近平政府,通過迅速啟動「呂加平先生對江澤民歷史存在『兩奸兩假』質疑而判刑案件」的司法調查程序,釐清江澤民「通俄門」中「勾結外國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行為活動」的真相。這不僅僅是國家領導人的《憲法》責任,依法收復國權的使命,更是國家尊嚴、主權利益、未來福祉的歷史召喚。
2009年,呂加平先生發表公開信《關於江澤民的「二奸二假」和政治詐騙問題與要求調查的呼籲》,揭露江澤民的「二奸二假」問題。呂加平所言「二奸二假」問題,其中「二奸」指的是前總書記江澤民,與其親生父親江世俊均為日偽漢奸。而江澤民還存在「俄奸」嫌疑,涉嫌江澤民五十年代,在蘇聯汽車廠學習期間,參加遠東克格勃組織,以「投機叛變罪」的行為,曾效力於蘇聯克格勃組織,江澤民當政後更是為隱瞞「投機叛變罪」的罪行,以簽署喪權辱國條約形式,拱手奉送大片中國領土給予俄羅斯;而「二假」,一指江澤民涉嫌在1949年前冒充加入中共地下黨,是假黨員;二指江澤民假冒「烈士」江上青的養子,是假兒子的問題。
2011年5月13日,呂加平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十年徒刑。同案金安迪、於鈞藝分別判有徒刑,其中本案〔2011〕–中刑初字第2036號判決,涉及江澤民「二奸二假」的內容。2015年,呂加平保外就醫。
呂加平先生提出江澤民涉嫌「二奸二假」問題,是否真實可靠,是否經過我國司法部門調查、取證,目前沒有結論。為此,在該案沒有取得江澤民涉及「二奸二假」問題調查前,而將呂加平先生等三人,以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應首先確定江澤民涉及「二奸二假」真實性問題,然後,法院才能依法宣判。
為了正本清源、撥亂反正。我作為《璦琿條約》前成功捍衛我國故土主權完整性的護疆功臣卞寶書血脈關聯人,作為江澤民所涉及「俄奸懸案」的國家核心利益攸關者,特別建議習近平政府,以捍衛中華民族核心利益為重,以秉承中國歷史尊嚴為要,以貫徹國際法、國內法為準則,以收復故土主權為當政職責,在「江澤民生命即將結束」之時,迅速啟動複查呂加平提先生提出江澤民「兩奸兩假」案件,通過司法調查程序,給出江澤民是否為「俄奸」的司法結論。
通過複查呂加平提先生提出江澤民「兩奸兩假」案件,或經過司法調查,認定江澤民不涉及「俄奸」事宜,沒有「投敵叛變罪」行為,沒有參加蘇聯遠東克格勃組織,則可公布江澤民的清白,即江澤民有生之年,即結束社會上對江澤民涉及「俄奸懸案」的討論。
或通過司法調查,確定江澤民已經涉嫌「俄奸」的事宜,具有「投敵叛變罪」的客觀罪行。則依據現行《憲法》規定,《刑法》程序,偵辦調查江澤民「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系列罪行,依據犯罪訴訟客體要件因果關係構成,偵查確定江澤民「通俄門」系列證據鏈,履行刑訊程序,公審江澤民,為我國依據國際法規定,收復我國故土主權,留下「國際法庭」呈堂供證的依據,判決我國故土主權的歸屬性。同時,為呂加平先生遭受多年的「冤案」,公開平反。
中國政府領導人目前啟動司法調查江澤民「通俄門懸案」的一小步,將實現國家主權安全的收復我國故土核心利益的一大步。關於江澤民所涉嫌「二奸二假」問題,尤其是涉嫌「俄奸」問題,不僅涉及江澤民個人的歷史問題,更涉及江澤民為掩蓋其「投機叛變罪」而延伸至割讓我國領土主權的「背叛國家罪」問題,也涉及到江澤民組建「上海五國」組織,勾結外國政府,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行為的「背叛國家罪」的問題。目前這些江澤民「通俄門懸案」的問題,尚沒有釐清,是對中華民族故土主權極不負責的行為後果,致使華夏民族後代子孫們世世代代,將永遠背負著江澤民賣國割土的恥辱。
「國家主權,是一個國家的最大核心利益」。保護國土主權核心利益,不僅是我國百餘年捍衛國家主權史的卞士雲家族歷代家國情懷,更是當代中國政府領導人的歷史神聖使命。為此,卞士雲家族,再次訴求中國政府領導人,必須在江澤民生命的最後之時,釐清江澤民的割讓我國領土主權簽署喪權辱國條約案件,以及江澤民「故意」妨害我國以主權責任而依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六十六條,履行「國際法庭」裁決我國與領國國界範圍的客觀證據案件,必須釐清江澤民「俄奸懸案」背後的故事,否則,中華民族以和平方式收復國土主權,必將永無證據,將永遠喪失我國故土主權的核心利益,直接涉及本屆中國政府領導人「危害國家安全罪」。這也是中國領導人,在江澤民嗚呼後的最大政治安全隱患。
如江澤民嗚呼後,俄國人適時拿出江澤民參加遠東克格勃的登記表,要挾、脅迫中國政府領導人,不僅將釀成中華民族核心利益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更是持續對中國政府領導人造成政治隱患安全的重大傷害。
依據《憲法》第二十八條:「國家維護社會秩序,鎮壓叛國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履行國家《憲法》,「王在法下」!
一個國家,國土主權是永恆的。而政權或執政黨,均是暫時的。這是《社會學》中淺顯的常識。直接涉及到習近平政府在捍衛國家安全、追討國土主權核心利益、洗雪歷代國恥的愛國責任和民族尊嚴的問題。國家領導人,為「保黨」,而不履行捍衛國家主權安全核心利益的行為,不具有「法理」意義,必將釀成永遠喪失我故土主權的嚴重後果,更涉及杜撰「保黨」理論的「江澤民賣國集團在中央的代理人」,「捆綁」中國政府領導人,所直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罪行。
中華民族收復國土主權的歷史責任,要求中國政府領導人,必須在江澤民生命的最後之時,司法調查江澤民五十年代在蘇聯學習期間,是否參加遠東克格勃組織及其活動的問題,必須釐清江澤民多年來「俄奸懸案」中,是否存在「背叛國家安全罪」系列證據鏈的問題,必須讓江澤民生前交代簽署割讓我國領土主權和保留《維也納條也法公約》第六十六條背後的故事。這是我國依據國際法,以和平的方式收復我國故土主權在「國際法庭」呈堂供證所必須提供「違法國際法公約」的判決證據。
如果今天習近平主席領導的政府,不在江澤民有生之年,對其歷史問題中所涉及割讓我國領土最大面積主權案件,啟動履行司法調查程序,江澤民一旦「嗚呼」,江澤民「俄奸」懸案問題,則死無對證,致使國家核心利益造成巨大損失。將對中華民族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災難。本屆中國政府領導人,必將為此承擔罪責,直接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這是現行《刑法》中,不可饒恕之罪行。
江澤民涉嫌「俄奸」司法調查問題,是中華民族歷史上最大的「領土」分割「懸案」。《憲法》規定,對於每一位公民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最基本底線要求,是公民保衛祖國、抵抗侵略的神聖職責。作為國家領導人,放縱這樣的結果,是有悖國家現行法律的行為。
江澤民涉嫌「俄奸懸案」的司法調查問題,是江澤民所有大量割讓國家領土主權的犯罪行為中最重要證據鏈的核心一環。習近平主席作為頂層設計者,有責任在江澤民有生之年,釐清江澤民及江澤民割讓國土集團的所有環節和相關證據鏈,依法治國,依據國際法規程序,追討國土主權,給中華民族愛國史一個負責任的司法結論。在其位,謀其政,挺起中華民族尊嚴的脊梁,履行國家主席的職責,即使不能在江澤民有生之年還我河山,也要釐清歷史事實真相,依據國際法程序,通過國際法院判決,占領法理制高點,為收復國土創造歷史條件,體現一個偉大民族的國格尊嚴。
江澤民涉嫌「俄奸」的司法調查問題,涉及江澤民在蘇聯學習期間是否參加了遠東克格勃並接受其派遣活動的問題,涉及對呂加平先生被判刑的司法案件問題,涉及對江澤民的歷史問題的質疑問題,涉及中國現政府對於中國歷史上最大「背叛國家罪」案件司法調查負責的問題,這也是對中國歷史上割讓國土面積最大、案值最大「依法治國」案件負責。
江澤民涉嫌「俄奸」的司法調查問題,還涉及對於中國政府以國際法的《維也納條約公約法》、《聯合國憲章》等國家法程序所要求的公斷國土主權所需證據鏈的收集、調查,涉及中國現政府依據國際法院,依據證據鏈內容判定廢止江澤民所主持簽署的系列賣國條約的合法性問題。通過這些調查,中國政府可以通過充分利用和尊重國際相關公約法,通過國際法院公斷而追討中華民族歷代所割讓的國土;
啟動對江澤民涉嫌「俄奸」的司法調查,也涉及到中國政府是否對於國家資源、林業、糧食的負責、是否對中華民族尊嚴和領土完整性負責、是否對國家未來福祉的負責、是否對增加我國北方出海口的經濟國策負責?這也關係到習主席為履行最大依法治國案件、收復國土主權,為中華民族建立巨大功德的問題,是中國目前的核心利益所在。
對於以國際法程序的和平方式,追討我國「外患」中所簽署故土主權所涉及時域性、地域性的問題,要遠大於「內政」中,對台灣以戰爭方式達到統一的意義。對於台灣問題,只能是和平統一,而決不能以武力解決。否則,是對中華民族的犯罪行為。
我作為我國百餘年捍衛國家主權史的卞士雲家族後裔,提請,並期望習近平主席,對於呂加平「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緊急啟動對於江澤民「俄奸」的司法調查程序,以司法調查後的公正結論,作為對呂加平先生是否定罪的依據。這是國家當務之急,是我國目前內憂外患的最主要矛盾。這是習近平政府,在和平時期,以最小的代價,獲得中華民族最大核心利益的重大舉措。是天意的惠顧。否則,將徹底喪失追討江澤民簽署賣國條約而收復國土主權的最佳契機,也必將為江澤民的所有罪惡承擔本不該「捆綁」的相應責任。「順天者昌 ,逆天者亡」!
「歷數世界史上正常的國家領導人,沒有不捍衛領土主權和民族尊嚴的」。習近平主席對於終結我國百年屈辱史被侵故土主權安全的問題,何去何從,現已在十字路口?這是中國領導人守護我國最重要的國土主權核心利益,並解除目前我國內憂外患危境當務之急的最重要舉措。是中國政府領導人,是留下江澤民「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證據鏈,公審江澤民的禍國殃民罪惡,成為中華民族收復國土主權的大英雄?還是以「故意犯罪」行為而放棄追究江澤民「背叛國家罪」罪行,讓江澤民「死無對證」,致使中華民族永遠背負江澤民喪權辱國的割土讓地恥辱,而成為中華民族喪失追討故土主權最佳收復契機的刑事罪犯,判定為「危害國家安全罪」的中華民族千古罪人,在此一念。
「邦畿千裡,維民所止」。領土,是一個國家構成的最重要主權的基本要素,是一個國家最原則、最核心、最敏感的重大問題。任何政治組織都是暫時的,而國土疆域是永遠的。習近平領導的中國政府,對於江澤民割土犯罪行為的公審,以國際法程序,收復江澤民喪失的故土主權,與任何政黨無關、與政治無關、與信仰無關、與國際間大氣候形勢無關、與國家間「友好」無關、更與人與人之間的「友好」無關,只與國內現行《憲法》、《刑法》有關,與江澤民犯罪過程行為後果中所涉及國際法中的《維也納條約公約法》及《聯合國憲章》廢止和公斷領土疆域的條款有關,與本屆政府領導人,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安全最核心利益的行動力有關。
收復國土主權,是任何一個國家領導人所義不容辭的職責。在江澤民有生之年,是中華民族履行國際法,收復已喪失國土主權的唯一契機。依據法理,且目前以國際法程序,通過國際法院判決,廢止和公斷江澤民當政時簽署賣國條約,收復領土主權是極具有可操作性,極具有歷史和現實意義。
以上建議,請習近平主席、李克強總理,履行《憲法》所賦予的神聖職責,在江澤民有生之年,釐清江澤民「俄奸」懸案中的隱情,為中國政府以國際法程序追討國土主權,留下司法相關證據鏈,留下中華民族收復領土的希望,留下中華民族的歷史尊嚴,並為中華民族,開萬世之太平。
捍衛和收復我國故土主權安全的歷史使命,是當今中國國家領導人義不容辭、不可推卸的《憲法》責任!
此致
向習主席、李總理,敬禮!
特別建議人:
第一次鴉片戰爭為驅夷獻身英烈清署浙江巡撫卞士雲晜孫:
第二次鴉片戰爭清廷夷務代表、民族護疆英雄卞寶書來孫:
清閩浙總督、鞠躬盡瘁、臣子之芳、一代廉吏卞寶第侄來孫:
清日本長崎領事、孔子學院開創者、威武不屈卞綍昌侄玄孫:
為社會謀福利,為國家求富強的中行行訓典範卞白眉侄曾孫:
「九一八」期間與日寇談判,成功收復金融主權卞福孫侄曾孫:
揚州抗日組織「文救會」主席、「江文團」團長卞璟侄孫:
「新四軍」電台台長,將生命獻於民族解放事業卞家珍侄兒:
卞世傳
2020年9月20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