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銘:四川法院陷害八旬老人

2021年02月06日時政評論
據明慧網近日報導,四川瀘州市龍馬潭區八旬法輪功學員程思桂老太太,2020年12月17日被瀘縣法院誣判四年半,勒索罰金八千。瀘縣公檢法合夥構陷,法院指派律師助邪黨為虐,判決書上一派胡言,程思桂老人大呼:這是陷害!
程思桂老人,瀘州氣礦退休工人。她曾是癌症患者。她丈夫患癌症英年早逝,一個兒子患癌症夭折,她修大法絕處逢生,癌症消失,遠離了死亡。為告訴人們法輪功好的事實,讓人們像她一樣受益,她被非法拘留、勞教迫害,還經常遭到單位、社區騷擾。
2020年7月19日上午,程思桂到瀘縣得勝鎮萬得路農貿市場向當地民眾免費贈送避疫保命的《疫情週報》等真相資料。該鎮林坎社區網格員侯平、得勝鎮灌頂山村駐村輔警趙榮明等人,將正在救人的程思桂老人扭送到得勝派出所,交予值班警察吳文波、許能聰。
在派出所,陳思桂告訴警察,自己曾患乳腺癌,修煉法輪功癌症好了。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周永康這些是壞人。法輪功學員發資料是在救人,在做好事,沒有違法。現在天災人禍凶險,救人要緊。
面對法庭的囂張,程思桂說:是救人的。我們在做好人,是在救人。法輪大法好,你們不要迫害。我以前一身的病修煉法輪功都好了。我患乳腺癌動了手術,修煉法輪大法二十多年來從未復發。說著毅然撩開衣服:你們看吧,雙乳割了,只剩一層皮。
2020年12月17日,程思桂再次被通知去瀘縣法院。審判長宣讀文書,沒有宣讀判決結果。程思桂仍然表明自己的態度:做好人,救人無罪。等候半小時,法院交給判決書,判決結果:判刑三年,處罰金五千;因2016年曾判刑兩年,處罰金三千,所謂「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處罰金八千。
老人說:「1997年我非常幸運的得到了法輪大法。修煉法輪大法不久,我身心發生了徹底的變化。還查不明白的『原發性高血壓』、『嗜鉻細胞瘤』等等疾病症造成的身體不適症狀都消失了,身體無病一身輕。修煉二十多年來,癌症遠離了我,我再沒感到癌症復發的威脅,也沒有了癌症的恐懼,我生活的踏實、安寧……」
一個八十歲的老人,一個曾經罹患癌症因修大法而絕處逢生的老人,因為告訴人們法輪功好的事實,而又被徒刑四年零六個月,處罰金八千,這是中共製造的又一起千古奇冤!在今天的中國大陸,這樣的千古奇冤日復一日的在發生著……
再有十幾天就過年了,可是法輪功學員們和他們的家人,每天都生活在壓力和恐怖之中,不知什麼時候中共的非法綁架、關押、判刑就可能降落在他們身上。逢年過節人們都在盼望著合家團圓、歡度新年,可是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們盼望的是迫害早日結束,中共早日解體,平安度日。
據明慧網報導,2020年有62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15,235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關洗腦班537人,流離所失122人,抄家3588人。其中,1188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和騷擾,90歲以上17人,年齡最長者94歲。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仍然特別嚴重,願中國大陸民眾及國際社會關注法輪功被迫害,關注這些晚年仍在承受著迫害的老人們,早日結束這場慘無人道、喪盡天良的血腥迫害!
(轉自明慧網/責任編輯: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