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墓地欠費了嗎?
一網友吐槽,清明節前,前往藍田縣白鹿原墓園祭奠父母,看到了墓園醒目的「溫馨提示」。
「溫馨提示」一點也不溫馨,要求購墓已滿二十年或臨近二十年的亡人家屬到管理處繳費。
一次必須繳納二十年的費用12000元,逾期不交,親人的安身埋骨之所,將按無主墓穴處理,至於骨灰,自然也一樣被「無主」處理了。
怎麼個處理法,墓園沒有說,一切皆有可能,包括刨出來,扔出去。
回想當年買墓地的時候一個墓6000元,現在的管理費便已經是當年的兩倍了。
「溫馨提示」一點也不溫馨,要求購墓已滿二十年或臨近二十年的亡人家屬到管理處繳費。(燕梳時評)
這代兒子20年交12000元,以後的孫子負擔是不是要乘以5以上?那孫子的孫子呢……
沒事,怕你沒錢,他們想好了「套路」:
該陵園市場部負責人稱,此行業特殊,不需要抵押。
「貸款不會貸給本人。如果客戶50歲、60歲,他的子女就可以作為貸款人。如果客戶70歲、80歲,他的孫輩就可以作為貸款人。」
人啊,是不是太慘了?活著的時候,還房貸;死了,自己還不了了,還要子孫後代還墓地貸。
看來活人養不起活人,也管不起亡人。
這個世界很魔幻,故人不一定埋在地上,也有住樓房的。
有人買房子來安骨灰,甚至有的小區,整棟樓專門用來放骨灰….
其實這種專門買一套房子來安放骨灰盒的事情,在一線城市已經屢見不鮮。
我們都瞭解一線城市的房價有多恐怖,但比房價更恐怖的,是墓地的價格。
在這寸土寸金的地方,一塊經濟型墓地售價就高達20-30萬,並且只有20年期限。
這意味著每間隔20年還要多交一次錢,這就算家裡有礦也很難支撐。
經濟型墓地20萬租20年,縣城一套小戶型的房子也就幾十萬還有70年產權。
並且,還能作為投資在極端情況下當作正常房屋出售。
既然房子更劃算,幹嘛非要買墓地?
當然,有需求就會有供應,天津的靜安陵園就做到了極致。
他們通過鑽法律空子建起小區,而這個小區無一例外都是靈堂。
園方將其稱之為:「樓房式靈堂」。
樓房中每個房間的門窗皆為黑色,並署名祠堂,有的還別著大紅花。
走廊上處處透露著陰森感。
陵園剛推出這個項目時一度遇冷,當時房子每平方價格僅為3-4千。
但6年間價格火速攀升至7千元一平,都趕上三線城市的平均房價了。
如今該小區已經入住了3000多個家族,近十萬個骨灰盒。
這種魔幻的現實,是高房價高地價下「死不起」的極致體現。
看到上面廣東湛江海濱區驊騮嶺的陳氏族人笑了,我家老祖宗300年前就搞了祖墳,那時就沒有這一套。
但還沒有笑幾年,陳氏族人就收到違建通知書。
他們坐落於林業研究所內、已有300年歷史的陳氏祖墳被認定為違建,被開發商要求限期遷走!
據陳氏後人出示的族譜和相關文書記載顯示,這塊地是陳氏祖上買來用於安置族人的墳地,從乾隆年間算起,已有大約300年的歷史。
現在開發商為了開發這塊土地,硬指其為「違章建築」,要求立即拆除祖墳,陳氏後人覺得不能接受。
當地管理部門稱,這塊墳地的土地所有權早在1977年就被劃給林業研究所了,2004年被政府拿出來掛牌交易,墳地沒有什麼手續,也沒有辦法證明是他們(陳氏族人)的,土地來源合法。
沒辦法證明?難道那一塊塊豎在那裡、刻著年代的石碑是假的?這難道不是閻羅王開的證明?
廣東湛江在新的時代,創造出來的一個全新的「奇蹟」。
那一個個假裝僵硬地套法條的執法機構、執法人員,包括幕後的開發商們,打著公共利益的名義,暗地行私利之事。
想拆人家的祖墳,而後找出了一個令人笑掉大牙的「違建」理由。只是,在依法治國的當下,好像「聽來還真是那麼回事」。
2004年3月25日,武漢江夏區七旬老漢倪燈財三告湖潿鎮政府。
他不請律師,自己腳穿雨鞋站在法庭上慷慨陳詞:「這塊地清朝時是我家的,民國時也是我家的,小鬼子來了仍是我家的,你們來了就變成你們的了?我就不信邪!」
2004年6月,武漢中院做出終審判決,倪老漢勝訴,法院判令湖潿鎮政府無償退還倪老漢的土地。
同樣道理,這番話陳氏族人也可以拿來跟他們說道說道,三百年歷史的陳氏祖墳地到底該屬於誰?
老百姓用「好死不如賴活著」鼓勵人好好活下去,
而現在,中國人有更好的理由堅強地生活下去——面對買不起的墓地,你不敢死。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燕梳時評/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