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4月27日訊】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明文,保障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也就是擁槍權。但是,美國最大城市紐約的法律規定,除了取得許可的射擊場,擁槍民眾不可把隱蔽式手槍帶出門,引起違反憲法的爭議。因此紐約州槍枝協會與3名持槍人士提出訴訟,官司一路打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聯邦最高法院26號宣布將審議此案,也是美國近10年來,聯邦最高法院首度受理有關擁槍權的案件。最高法院的這個舉動,也凸顯出巴雷特大法官對新近鞏固的保守派法院的影響。此前,托馬斯大法官一直在敦促處理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