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7月18日訊】大紀元獲得了中共遼寧省丹東市政法委總結20年工作的內部文件,文件記錄了丹東市早期迫害法輪功的歷史,罕見披露了丹東「610」的成立、打壓法輪功的步驟、當地反×教協會成立、迫害法輪功機構演變等敏感信息。文件顯示中共建立了一套嚴密方案用於迫害法輪功。
1999年 丹東約11人中有1人修煉法輪功
大紀元獲得了中共丹東市政法委的內部文件,該文件第九章總結了丹東市政法委1986至2005年的工作,在第一節所謂「維護社會穩定」中,重點列出了在1989年六四期間的維穩、東歐劇變期間的維穩、對法輪功迫害的情況。
文件顯示,當地對法輪功的迫害從1999年4月開始的,當地的煉功點、學法點被取消,1327名法輪功學員被送勞教所或監獄,7243名法輪功學員在高壓下被迫簽署「(放棄修煉)三書」。此外,丹東當時還排查法輪功習練者2.2萬人。
丹東市是遼寧D級邊境市,下轄3個市轄區以及鳳城市、東港市和寬甸縣。內部文件顯示,1999年法輪功已在當地掀起熱潮。按當時該市的人口估算,約11人中就有1人開始修煉法輪功,佐證了當年大陸民眾爭相學煉法輪功的盛況。
(中共遼寧丹東市政法委內部文件截圖)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以「真、善、忍」為原則的佛家上乘功法,包括五套功法動作,祛病健身效果神奇。1999年之前,中共公安部的調查顯示,法輪功學員人數達7000萬至1億人。
1999年,時任中共黨魁江澤民因恐懼法輪功學員人數超過中共黨員,下令對法輪功實行群體滅絕政策。丹東市內部文件從當地建立迫害機構、具體實施、祕密動員、發動群眾、理論研究等七個方面,對早期整個的迫害過程進行了總結和描述。
丹東市從1999年4月啟動對法輪功的迫害
內部文件在有關法輪功的部分,首先說明迫害藉口是法輪功學員4·25萬人和平上訪事件。中共以「圍攻中南海」為由,下令在全國範圍內迅速開展鎮壓法輪功的行動。
圖1(中共遼寧丹東市政法委內部文件截圖)
1999年4月25日上萬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和平上訪,引發法輪功學員上訪的直接原因是,4月22日天津市公安局在天津教育學院出動三百多名防暴警察,毆打法輪功學員致流血受傷,45人被捕。天津公安還說:「你們去北京吧,去北京才能解決問題。」
中共國務院信訪辦緊鄰中南海的西門,法輪功學員在北京警察的安排下,有序地站在國務院信訪辦附近的街道,上訪現場沒有口號,沒有橫幅,沒有影響交通秩序,秩序井然。在獲得時任中共總理朱鎔基接見及承諾處理後,法輪功學員即安靜離去,整起上訪和平落幕。
丹東市迫害系統的組建
4·25和平上訪事件後,丹東市在上級的指令下開始動員和實施對法輪功的迫害。內部文件顯示,法輪功被貼上「×教」的標籤,對法輪功的迫害被「作為長期任務擺到重要位置」。從1999年到2005年,中共丹東市當局先後就部署迫害法輪功的行動,召開12次常委會議、政府常務會議和專門工作會議,並建立了一套嚴密的迫害系統,在「610」的組織指揮下,「以政法機關為主要力量、以基層黨政幹部為骨幹、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調動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機制。(見圖1)
據內部文件記錄,該市在7月20日全國統一大抓捕前已成立迫害法輪功機構。
內部文件在第一條「組織領導」中說,「1999年5月21日,中共丹東市委、市政府為此成立丹東市維穩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內部簡稱「521」辦公室)。2001年2月19日,市編制委員會將市維穩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維穩辦)確定為常設機構(內部改稱「610」辦公室),明確編制、內部機構和工作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工作。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相繼成立相應組織機構。」
圖2(中共遼寧丹東市政法委內部文件截圖)
丹東市「610」 辦公室是中共全國迫害系統鏈上的地方一環。
「610」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其最高權力部門是1999年6月7日成立的「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並於6月10日成立常設辦公室(「610」辦公室)。該領導小組於2000年9月改名為「中共中央防範和處理×教問題領導小組」(又稱「防範辦」)。
中央「610」通過地方各級「610」辦公室,全方位地組織、指揮、實施對法輪功的迫害,如媒體抹黑、監控騷擾、非法拘禁、非法判刑、洗腦、入室搶劫、經濟掠奪、株連等,甚至活摘器官殺人牟取暴利。
逃亡海外的前天津「610」官員郝鳳軍披露,「610」辦公室的工作指令直接來自中共高層,然後下達到地區。
「清理取締」沒有法律依據
在中央「610」的策劃下,1999年7月20日全國各地統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抓捕行動,啟動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內部文件顯示,丹東市按照中央下達的指示,實施一系列的迫害行動。
內部文件在第二條「清理取締」中記錄,丹東各地區分3個階段展開,到1999年9月份,全地區出動黨政官員和警察5,600餘人次,1個「法輪功」輔導站和101處練功點遭強行停止運作,2.2萬習練者遭排查。
文件提到的「清理取締」行動依據是,1999年7月22日,各級新聞媒體公開刊發《中央中央關於共產黨員不准修煉「法輪大法」的通知》、公安部和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取締「法輪功」×教組織的通告》。
圖3(中共遼寧丹東市政法委內部文件截圖)
圖4(中共遼寧丹東市政法委內部文件截圖)
內部文件披露以公安部和民政部的通告作為大抓捕的依據,是7·20對法輪功大抓捕兩天之後才由中共官方媒體公布。
北京律師李和平、黎雄兵、滕彪等在《憲法至上 信仰自由》的聯合辯護詞中提到中共公開頒布的關於法輪功的一系列文件,其中包括公安部和民政部的通告。
他們說:「部門規章違反《憲法》而不能作為處理依據。民政部有什麼權力宣布一個宗教組織為非法組織?公安部對宗教的傳播實行禁止措施,權力從哪兒來的?認定邪教的法律依據是什麼?標準是什麼?這是什麼性質的認定?因此,民政部一份文件、公安部的兩份通知,屬於越權,同時違反憲法第36條。」
長期關注法輪功問題的資深評論員橫河分析,中共用政治運動方式準備快速消滅法輪功,所以沒有打算要長期作戰,因此,中共在法律上沒有任何準備。但三個月以後,它發現原計劃失敗了。於是就臨時湊了一個,由人大常委會在10月30日臨時做了一個決定,所謂的《反邪教法》,裡面也沒有提到「法輪功」。
利用宣傳工具妖魔化法輪功
雖然對法輪功的迫害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但「610」系統在全國大規模地利用輿論、文化等宣傳工具妖魔化法輪功,散布謊言製造仇恨。
丹東內部文件列舉的第三條「宣傳揭批」中,記錄了當時丹東的文宣污衊情況。
文件顯示,丹東除了各個單位組織學習中央文件,還有各類污衊「法輪功」的宣傳活動,各類新聞媒體發表污衊稿件2,300餘篇(條);宣傳和文化部門投資3萬元創作編排污衊文藝節目,公開演出16場,受教育群眾萬人次。
圖5(中共遼寧丹東市政法委內部文件截圖)
丹東內部文件列舉的第四條「轉化解脫」行動中,也記錄了當地的文宣污衊活動,煽動不明真相的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
文件顯示,1999—2005年,丹東各地區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普遍採取宣傳月、宣傳日,「科普大集」、農貿市場展覽會、走訪農戶、印發宣傳單等形式,按照「進村入戶,面對面」的總體要求,廣泛開展污衊法輪功的活動。全地區建立公共宣傳窗(欄)9000個,張貼懸掛污衊宣傳標語12萬張,編寫印發污衊宣講材料、宣傳單250萬份,印發污衊年畫10萬張。
圖6(中共遼寧丹東市政法委內部文件截圖)
橫河表示,中共1999年迫害法輪功開始,無法用當時已有的法律來迫害法輪功,中共再次發動政治運動。中共對於任何一個群體的迫害,它的宣傳工具都是最主要的。中共迫害法輪功也一樣,大規模地用宣傳工具去妖魔化法輪功。
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的「轉化」
中共污衊抹黑法輪功的同時,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強制洗腦「轉化(放棄信仰)」。洗腦「轉化」是中共的關鍵迫害政策。
丹東內部文件列舉的第四條「轉化解脫」中,記錄了其所謂「轉化」成績。
據丹東市內部文件的記錄,1999年排查登記的7243名「法輪功」習練者,解脫和轉化率97%。對拒絕放棄信仰的學員,2001年5月,鳳城市率先舉辦集中法制教育學習班,對168名法輪功學員強制集中轉化,遼寧省「610」辦公室將此作為模板,向全省推廣。2000—2001年,丹東各地區先後舉辦72期集中法制教育轉化學習班(洗腦班),「轉化」200人。
內部文件內容還顯示,對集中轉化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丹東各地區利用勞教所進行所謂「教育轉化攻堅」。2002年,丹東市「610」辦公室選調四十多名黨政官員和警察,在市勞動教養所舉辦3期未轉化人員法制教育學習班,暴力轉化82人。此外,對一批重點人員層層落實「包保責任制」、「一人一檔」制等。
圖7-1(中共遼寧丹東市政法委內部文件截圖)
圖7-2(中共遼寧丹東市政法委內部文件截圖)
內部文件中提到的所謂「集中轉化」、「轉化攻堅」,是用各種肉體與精神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以達到所謂「轉化」(放棄信仰)目的,傷殘、死亡事件大量發生,他們中有二三十歲正當壯年的年輕人,也有年已古稀的老人。
在明慧網上記錄了大量丹東法輪功學員因不放棄信仰遭暴力轉化的案例。
丹東市法輪功學員呂慧忠原是丹東市第一百貨商店職工,時年38歲。2000年9月5日在單位遭丹東公安一處警察非法綁架,隨後遭到殘酷毒打,逼迫他放棄信仰,次日凌晨3點被活活打死,警察偽造「呂慧忠跳樓自殺」的假現場。家屬看到呂慧忠死後臉呈鍋鐵色,雙眼圓睜,死不瞑目。
家住東港的大連外國語學院日語系的高材生王強,因不放棄信仰,送進丹東教養院「轉化攻堅」,期間遭毒打、關鐵籠子、電棍電擊等,被折磨達半年之久。2000年8月,王強生命垂危,才被保外就醫放回家。生活不能自理的王強,近似「植物人」狀態持續了七年。
2002年4月9日被綁架的東港市法輪功學員連平,被非法判刑六年,投進遼陽市鏵子監獄迫害。連平等十餘名法輪功學員被強制「轉化」,遭受各種酷刑折磨。2004年7月10日,連平被活活打死。
據明慧網報導,丹東東港市公安系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酷刑手段有二十七類,包括高壓電棍長時間電擊,關鐵籠子裡吊銬,坐老虎凳。丹東教養院實施酷刑十六類,包括強制灌不明藥物、毒氣熏、致人死地的抻刑等。鳳城市公安系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酷刑手段十三類。包括毒打、電棍、拖銬等。
上述所提到的這些案例僅是傳到海外的一部分而已。而丹東市只是全國迫害法輪功的一個縮影。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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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