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0月02日訊】
第六章 審官第四
夫設官分職,所以闡化宣風。故明主之任人,如巧匠之制木,直者以為轅,曲者以為輪,長者以為棟樑,短者以為栱角;無曲直長短,各有所施。明主之任人亦由是也:智者取其謀,愚者取其力,勇者取其威,怯者取其慎,無智、愚、勇、怯,兼而用之。故良匠無棄材,明主無棄士。不以一惡忘其善,勿以小瑕掩其功;割政分機,盡其所有。然則函牛之鼎,不可處以烹雞;捕鼠之狸,不可使以搏獸;一鈞之器,不能容以江漢之流;百石之車,不可滿以斗筲之粟。何則?大非小之量,輕非重之宜。今人智有短長,能有巨細,或蘊百而尚少,或統一而為多;有輕才者,不可委以重任,有小力者,不可賴以成職。委任責成,不勞而化,此設官之當也。斯二者治亂之源。立國制人,資股肱以合德;宣風道俗,俟明賢而寄心。列宿騰天,助陰光之夕照;百川決地,添溟渤之深源。海月之深朗,猶假物而為大;君人御下,統極理時,獨運方寸之心,以括九區之內,不資眾力何以成功?必須明職審賢,擇材分祿。得其人則風行化洽,失其用則虧教傷人。故雲則哲惟難,良可慎也!
貞觀之治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吏治的成功。吏治為什麼成功呢?首要因素,與其說是太宗純正、高超的「審官」藝術,不如說是太宗的胸襟、氣魄。
太宗待人以誠,善用天下英才
貞觀一朝「君臣同體」,這在中國歷史上是極其難得的。難得就難得在太宗光明正大、以誠待人、勤政憂民、從善如流。這裡講四點。其一,「民無信不立」,太宗以誠信為本。這可與隋文帝相比較。隋文帝也重吏治,嚴劾貪官污吏。自東漢末葉以來,吏治敗壞,官吏貪贓枉法、峻削百姓,視為當然,經隋文帝整飭,朝廷惠政才真正施及百姓。不過,隋文帝搞「釣魚執法」,「又往往潛令人賂遺令史、府史,有受者必死,無所寬貸。」(《隋書‧高帝紀》)太宗不屑此。《貞觀政要‧誠信》記載:有人上書除奸臣,方法是太宗佯裝大怒來測試大臣們,若能不畏懼陛下的怒氣,誠摯直率地進言進諫的人,就是正直的人,逢迎諂媚順從陛下意旨的,就是奸佞小人。太宗說,「流水清濁,在其源也。君者政源,人庶猶水,君自為詐,欲臣下行直,是猶源濁而望水清,理不可得。朕常以魏武帝多詭詐,深鄙其為人,如此,豈可堪為教令?」光明正大之君,才能有此言!
其二,君臣一體、相互保全。君臣關係相當複雜,妥當處理極要水平。《貞觀政要‧政體》記載:太宗讀書,每當看到夏桀殘殺關龍逢、漢景帝錯誅殺晁錯時,未嘗不拋下書卷嘆息;而隋煬帝殘暴,死於匹夫之手,天下百姓很少有人為他痛惜的,又令太宗警戒。太宗對大臣們說:你們替我想想隋朝滅亡的事情,我為你們想想關龍逢、晁錯被殺的教訓,君臣之間互相保全,豈不很好!貞觀十七年(643年),太宗命閻立本在凌煙閣內繪二十四功臣,畫像比例皆真人大小,且常於前懷舊。這就根本不同於劉邦、朱元璋之殺戮功臣!
太宗命閻立本在凌煙閣內繪《凌煙閣功臣圖》所繪之房玄齡。(公有領域)
其三,唯才是舉,一視同仁,不論出處。最突出的,很多是出身前隋遺臣或敵對陣營的人,太宗也都坦誠相待。《新唐書》卷二〇一《文藝‧袁朗傳》記載的隱太子所羅致的人才,如李綱、竇軌、裴矩、鄭善果、友賀德仁、魏徵、王珪、徐師謩、歐陽詢、任璨、唐臨、韋挺、庾抱、唐憲等等,後來幾乎都成了貞觀名臣。《舊唐書》說太宗「拔人物則不私於黨,負志業則咸盡其才」,可謂的論。
其四,重視刺史和縣令的人選,因為這關係到一方百姓能否安居樂業。這與以往不重視地方官的傳統,有很大的區別。《貞觀政要‧擇官》記載:太宗親自挑選刺史,縣令則由在京五品以上的官員每人推薦一人。太宗擔心都督、刺史能否安撫百姓,有時到半夜還睡不著;還在屏風上記下他們的姓名,坐著躺下都可看看,他們在任上如果做了好事,也都記在他們的名下。
正是因為太宗有如此之心性基礎和遠見卓識,故其知人善任,用人藝術爐火純青,人才濟濟,吏治清明。
但是,吏治清明還需要一個制度前提。換句話說,「審官」的「審」,是根據官職、崗位來審,以求做到「人崗匹配」;要想「審官」有效,這就需要職官體系設計得當,而職官體系又牽涉到一朝的基本制度是否合理的問題,在這方面,太宗有卓越貢獻。下面略談兩條。
三省六部制、科舉制等為有效「審官」奠定了堅實基礎
歷史學者普遍認為,唐制淵源於隋,隋則承北朝餘緒兼及南朝梁陳之典章制度,至太宗時斟酌損益,制定完善。其最重要者有四:租庸調制、府兵制、三省六部制、科舉制。這被稱為「唐代輝煌文化的四大柱石」。其中,三省六部制是職官體系設計的基石,科舉制是客觀選拔人才的制度,於「審官」關係尤大。先說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設在中央。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其中,中書省秉承皇帝旨意,負責策劃國家的大政方針,並起草詔、敕、令等,職在「獻納制冊,敷揚宣勞」;門下省負責對中書省策劃起草的詔、敕、令等進行審議審核,有「封駁」退回中書省重新起草和對所起草詔、敕、令等加以修改的權力,職在「侍從獻替,規駁非宜」。經中書省策劃起草和門下省審議審核而成熟的詔、敕、令等,呈皇帝「畫敕」認可後,再由門下省鈐印,下達給尚書省予以貫徹執行。尚書省是中央行政中樞,下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負責詔、敕、令的具體實施和其它政務的具體執行,職在「統會眾務,舉持繩目」。
這樣,決策和執行相分離,而決策過程中,三省分工、相互制衡、群策群力,最大限度保證了決策的合理性,這是相當高度的制度文明成就,為後朝沿用。
再說科舉制。選拔官吏,歷來為難,而科舉制被稱為「史上最公平的選官制」。科舉制為隋初創,唐朝予以完善,從下至上形成一套完整的體系。與前朝相比,報考條件與錄取標準也更加開放公平。唐朝時的科舉,沒有財產年齡限制,除少數特定身分之人,如觸犯法律者、商優娼及州縣小吏不得報考科舉,原則上人人皆可「投牒自進」報名參考。唐代科舉,科目很多,而以進士科最難,也最為顯赫。太宗朝二十三年中錄取的進士,共只二百零五人,可見其珍稀。科舉制影響巨大、深遠,太宗也頗為自得。據《唐摭言》卷一記載,太宗曾「私幸端門,見新進士綴行而出,喜曰:『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
清 冷枚《養正圖冊‧唐太宗射箭》局部(公有領域)
「良匠無棄材,明主無棄士」
人君的責任是設立百官、分封職守、闡明德義、教化萬民(「夫設官分職,所以闡化宣風」)。做好這,就要有「良匠無棄材,明主無棄士」之心,也就是要人盡其才、物盡其用。當代人力資源管理說,什麼是垃圾?垃圾就是放錯了位置的人才。放對了位置,不就是人才了嗎!可以說,人才處處皆有,關鍵是你能不能發現。《貞觀政要‧擇官》記載一則故事:太宗要封德彝薦人,封說還沒有發現,太宗說哪個朝代沒有人才,難道你要我借才於異代嗎?(「前代明王使人如器,皆取士於當時,不借才於異代。豈得待夢傅說,逢呂尚,然後為政乎?且何代無賢,但患遺而不知耳!」)的確,一世有一世之人才,一世之人才足夠一世之用,關鍵是能不能充分、有效的發現、選拔、培育、使用人才。
不過,「知人善用」就連堯帝也感到很難,故太宗說「則哲惟難,良可慎也!」但正因為深知其中甘苦,故太宗「審官」尤有見識:「不以一惡忘其善,勿以小瑕掩其功;割政分機,盡其所有。」而要做到這,歸根到底,取決於人君自身的修為。如果人君如「君體」篇所說的「寬大」、「平正」、「威德」、「慈厚」,可能就是另一番天地了。從這個角度講,古人所說 「身在公門好修行」,對人君尤其如此。
附錄:「審官第四」大意
一個國家設立百官,分封職守,是用來闡明德義,教化萬民的。所以聖明的君主任人選官,就好像能工巧匠製作木器一樣:直的就用它做車轅,曲的就用它做車輪;長的就用它做棟樑,短的就用它做栱角;無論是曲的、直的、長的、短的,都能派上用場。聖明的君主任用人才,和能工巧匠選用木料是同樣的道理:智慧的人就採用他的謀略,愚笨的人就使用他的蠻力,勇敢的人就運用他的威武,膽小的人就利用他的謹慎;無論是聰明、愚笨、勇敢還是膽小的,都會全面考察來任用他。所以,對於一個良好的工匠來說,沒有無用之材;對於一個聖明的君主來說,沒有無用的人。對於一個人,不能因為他做了一件壞事,就忘掉他所做過的好事;也不能因為他有一點小的過錯,就抹殺掉他的功績。應該根據不同的政務,分設不同的職能部門來管理,儘量發揮他們所具有的能力。不過,能裝下一頭牛的大鼎,就不適合用來煮雞;狸貓只能捕鼠,就不用它去與猛獸搏鬥;只能放三十斤東西的容器,不能讓它去容納長江和漢水;能裝一百石糧食的車,如果你只放幾斗粟米,那麼它就不能裝滿。這麼說來,大的東西不能用小的標準來衡量,輕的不能當成重的用。今天,人與人的智慧各有長短,能力有大有小。有的人兼作很多事務還感覺少,有的人只承擔一項事務卻覺得很多。對於才能疏淺的人,不能讓他擔當重任;對於能力不大的人,不能把要求能力大的職務託付給他。如果委任的官員都能夠勝任,不用過分操勞就能把國家治理好,那說明設官分職、任用人員是妥當的。用人得當還是失當,這是國家大治或是動亂的根本原因。
治理國家和萬民,要依靠忠良之臣共同的德行;宣播仁風,教化良俗,要寄託在明哲賢能的人的身上。眾星布列在天空,增加了夜晚月照的光芒;百川流入大海,增添了大海的深廣。大海那麼深廣,月亮那麼明朗,仍然需要藉助其它的東西來壯大自己。作為國君統治天下,總統三極,循理四時,單以自己的方寸之心,來料理整個天下的事務,如果不去藉助眾人的力量,怎麼能夠成功呢?所以必須明辨職位大小,審識賢俊可否,選擇材能短長,據此分頒他們的爵位和俸祿。如果用人得當,就會仁風流行,教化得施;如果用人不得當,就會教化不行,有傷人倫。所以說知人善任非常重要,就連堯帝也感覺到知人很難,一定要慎重對待啊!@*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