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收緊控制 個人存取5萬要登記資金來源

2022年01月31日時政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2月01日訊】中共再次收緊對民眾取現的控制。近日,中共三部門聯合印發文件稱,3月1日起,個人存取現金超5萬元(人民幣,下同),需登記資金來源。
1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官方網站發布最新消息: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三部門聯合印發《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分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第10條提到,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並核實客戶身分,了解並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
此外,《辦法》還要求:
開發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和從事匯兌業務的機構,為不在本機構開立帳戶的客戶提供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實物貴金屬買賣、銷售各類金融產品等一次性交易且交易金額單筆人民幣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
證券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它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向不在本機構開立帳戶的客戶銷售各類金融產品且交易金額單筆人民幣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
非銀行支付機構以開立支付帳戶等方式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以及向客戶出售記名預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記名預付卡人民幣1萬元以上;通過簽約或者綁卡等方式為不在本機構開立支付帳戶的客戶提供支付交易處理且交易金額為單筆人民幣1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或者30天內資金雙邊收付金額累計人民幣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
針對以上三種情況,金融機構應當開展客戶盡職調查,並登記客戶身分基本信息,留存客戶有效身分證件或者其它身分證明文件的複印件或者影印件。
上述消息引起眾多網民熱議,31日被推上微博熱搜,但是大量網民的評論被過濾。
「普通人誰能一次性取出5萬?」「我自己的錢,管我怎麼用?」
網民「霧岩2013」跟帖表示:「什麼東西!老百姓不可以有隱私嗎?這樣做合法嗎?目的是什麼?預防犯罪嗎?罪犯會寫明是犯罪所得嗎?」
「起司幻想」:「不卡官員就會卡老百姓,那些當官的往國外轉錢咋不卡啊?」
近年來,中共嚴控民眾取現和境外匯款。
2016年的最後一個工作日,中共央行發布有關外匯管理的新公告《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
根據《管理辦法》,大額現金交易的報告標準由20萬元人民幣調到5萬元,匯往國外的資金上限為1萬美元。這個新規定還禁止從銀行取出外匯現金,並提出金融機構在「合理懷疑」的基礎上,對任何不限額度的可疑交易要提交報告。
當時許多報導將中共央行的新管理辦法歸結為收緊現金交易和境外匯款的門檻。
除了央行的上述新公告,中國幾家商業銀行也從2017年1月1日開始推出新的個人購匯申請表,其中包括了六項「不得」:不得虛假申報個人購匯信息、不得提供不實的證明材料、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額度幫助他人購匯、不得利用他人便利化額度實施分析購匯、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不得參與洗錢、逃稅、地下錢莊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
2019年11月,中共央行起草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試點開展大額現金管理的通知(公開徵求意見稿)》。意見稿規定,各商業銀行將建立預約規則,對大額提取現金業務實行預約制度,並將有關信息上報至人民銀行各中心支行。客戶提取、存入起點金額之上的現金,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
2020年6月10日,中共央行下發了《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將展開大額現金管理試點,試點為期兩年,先在河北省開展,再推廣至浙江省、深圳市。
根據試點方案,2020年7月,先在河北省開展試點。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開展試點。這意味著,深圳個人存取款20萬元(含)以上需要登記,河北省10萬元(含)以上、浙江省30萬元(含)以上需要登記;三省市對公帳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含)以上需要登記。
上述三省市的民眾需要存取大額現金要提前預約。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預約規則,銀行客戶可以通過線上、電話或櫃面等渠道至少提前一天履行預約手續,並按預約時間前往預約網點辦理大額取款業務。在辦理管理金額起點(含)以上的大額現金存款和取款業務時,客戶需履行相關登記手續,準確填寫取款用途、存款來源等信息。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雲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