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9月22日訊】中共政法委系統兩名成員,週三被判刑。上海市原副市長、公安局長龔道安,一審被判無期徒刑;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長鄧恢林,一審被判15年。龔道安和鄧恢林都曾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受到海外國際組織的追查。
中共紀監委通報稱,上海市原副市長、公安局長龔道安,因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稱,龔道安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7343萬元。
龔道安1999年到2020年,曾任湖北省荊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湖北省咸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長,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等職務。
同一天,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長鄧恢林,因受賄罪被判刑十五年,罰款四百萬元人民幣。
判決稱,鄧恢林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267萬元。
鄧恢林1999年到2020年,曾任湖北省宜昌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重慶市副市長、公安局長等職務。
另據《明慧網》報導,鄧恢林、龔道安都曾積極迫害法輪功。
鄧恢林任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期間,全國大批法輪功學員在「訴江」及「敲門行動」中被綁架。他在重慶擔任副市長、公安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張魯元、龔延昭、冉崇陽等人被迫害致死。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出通告,追查龔道安和鄧恢林的相關責任。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李梅、明玉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