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10月12日訊】中國杭州市一位市民近日買了「牛肉風味串燒」外賣,結果發現是鴨肉製成的,於是找商家理論求償。商家則拒絕賠償並辯解說,「牛肉」和「牛肉風味」是兩種概念,不存在欺騙問題。相關消息在網絡上傳開後,引起網友們的熱議。
綜合《瀟湘晨報 》等中國媒體的報導,杭州市民小孫10月7日通過外賣平台,訂購了「甜辣先森韓式炸雞杭州紫金港店」的炸雞和小食,其中包括30串「烈焰牛肉風味小串」,一共消費人民幣30多元。
然而外賣送到後,小孫吃了幾口小串就感覺味道不對。他發現,在沒有撒調料的時候,這些肉串的味特別「騷」。經過向商家追問,得知那些肉串都是鴨肉。小孫認為商家涉嫌欺騙消費者,於是向商家提出賠償要求,但被商家拒絕。
商家解釋說,「牛肉風味」是一種口味,而且幾塊錢也不可能吃到純牛肉。商家還表示,「烈焰牛肉風味小串」是他們店裡銷量最高的產品。
小孫不認可商家給出的解釋。他認為,牛肉本身的定義是一種「食材」而非「口味」,在商家沒有針對具體食材名稱進行標註的情況下,不可能所有的消費者都會按照商家的想法去理解。因此他認定商家的行為有欺詐性質,應該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對他作出退一賠十,不足一千賠一千的補償。
10月10日,甜辣先森韓式炸雞杭州紫金港店的姚先生,在回應媒體詢問時再次強調:「牛肉小串」和「牛肉風味小串」肯定是兩種概念。「牛肉風味」只是一種口味,外賣平台上也進行了食材標註,因此他並不同意小孫的賠償要求。
《瀟湘晨報》的記者10月10日在外賣平台查詢這家店鋪發現,這款「烈焰牛肉風味小串」還在出售,而此時商家已在「套餐內容」處標註了「鴨肉」二字。
(網絡截圖)
不過,研究食品安全法的湘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肖峰在接受陸媒採訪時表示,在這起糾紛中,關鍵在於,應該按商家的經營邏輯還是依消費者的生活來理解。餐飲經營者是通過網絡平台銷售食品,因此有義務在平台上作出真實說明,應該對商品的配料、成分等進行詳細標註。本案中,商家未履行這一法定義務,且宣傳的信息中所含的「牛肉」字詞,與實際成分「鴨肉」存在用材的衝突。
網絡上,眾網友針對這起糾紛也議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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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胡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