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為李文亮立傳後,一網民被國保約談

2024年02月10日時政評論
4年前的1月3日,李文亮因「在互聯網上發布不實言論」遭武漢警察訓誡。4年後的2月6日,網民李宇琛在其微信公眾號「權益牆」為李文亮立傳,呼籲保護言論自由後,被國保約談8小時至次日凌晨。
事後,李宇琛把自己被約談的經過寫成文字發到了網上。
他說,「我在派出所對著我的筆錄核對,簽字按完手印之後,一位警察小哥開車送我回家,我打開手機,看到大家在說,李文亮醫生去世了。我苦笑著,看著窗外的夜空,自我下午進來時,已經8小時過去。而我被帶到派出所的直接原因,是我運營的微信公眾平台『權益牆』(即本號)為李文亮醫生寫的傳在內的近期關於武漢疫情的所有文章。」說。
李宇琛告訴我們,2月6日下午,他正在睡覺,被一陣連續的敲門聲吵醒。他詢問來者的身分,對方說是派出所的警察,來了解情況的。
來的警察一共有兩位,一位年紀大的,一位年紀輕的。上車之前,年紀大的那位警察詢問起李宇琛的工作與學歷,他回答律師實習,學歷是西政本科,英國還有一本科一研究生學歷。對方說,高材生呀,高材生怎麼網絡發言還不謹慎?李宇琛問他,您說的是我哪條發言?對方說他沒看過,只是上面告訴他而已。李宇琛沒有搭話,用手機發出第一條朋友圈,告訴大家,自己被警察帶走。剛發完,旁邊的年輕警察對他說,手機收起來,現在別用。李宇琛說限制我的通訊自由,這是在拘傳我嗎?他說沒有拘傳你,只是請你配合工作。李宇琛說你工作得配合法律啊。老警察來說我作為所長親自來接你,你還要我怎麼配合?
在派出所,和李宇琛談話的是國保大隊的A警官。
A警官問李宇琛的第一個問題是「你愛國嗎?」
李宇琛回答:「愛啊。」
A警官接著問李宇琛父母家庭背景,問他家裡有沒有因為拆遷、套路貸等原因對社會和政府不滿?「我疑問這是什麼原因?如果我有違法犯罪,就事論事即可,緣何要知道我父母的情況?我直言我是做刑辯律師實習的,詢問、訊問筆錄見過不少,沒見過這種類似於60年前調查家庭出身的。他說,了解這些,是想了解我的背景,好與我溝通。」 李宇琛說。
李宇琛要求A警官直截了當地告訴他,起因何事。但是對方先跟他聊起了國家大勢,於是雙方一來一往,聊了很多。
「他提反腐倡廉,我提依法治國,他提大局意識,我提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他提輿論的不良影響,我提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和政府合法性來源於人民,他提社會和諧團結,我提十九大之後我們國家的主要矛盾發生的變化,他提正能量要注意慎重發布負面信息,我立刻否認這種提法,不能將負面信息等同於負能量。」
對於涉事文章本身,A警官的觀感是這些文章總是批判,看不到政府的積極作用。他認為,李宇琛應該全面看問題。李宇琛說,政府積極作用,自有宣傳部門來做,我作為公民,可以選擇自己為這個社會說什麼話。A警官說這樣的視角總會片面,李宇琛說面面俱到的大局意識是要求公權力,而非要求私權,我選擇成為批判公權力的公民。
李宇琛說自己當時想起那句流傳的話——當尖銳的批評聲不被允許,不夠賣力的讚揚或許也成為了錯誤。
8個小時,雙方聊了很多歷史問題、時政問題。「坦白講,這場對談中沒有強制性的要求。強制的是我得來被約談。」 李宇琛說。
在他看來,這是殊為滑稽的一件事,5年學習法律,3個法學文憑,但自己現在成為一個需要被約談寫聲明自己堅決守法的公民,只因為這個公眾號的一些文章。
聊到大概19點左右,A警官帶李宇琛去辦公室製作筆錄。李宇琛感慨這種約談的荒誕,坦白說要寫下來這次約談的細節。A警官說,這次約談,沒有法律效力,只是找他了解情況,了解他是否愛國,是否擁護政府,沒有要求他做什麼。李宇琛說那我從你們帶來到現在,我沒有權利拒絕這一過程,你們來找我,我就必須得向你們交代我是愛國的,這也是我作為公民的一項義務嗎?A警官問李宇琛,你寫出來,是想表達不滿,你不要對我們有偏見。我們不是聊得挺好嗎?李宇琛說,是你們對我的偏見,我一普通公民被帶來了解情況,侵犯我的休息權利和個人時間,來找我約談。
「李文亮醫生被訓誡,是否也是如此的邏輯呢?」 李宇琛想。
A警官在筆錄裡核實參與「權益牆」的李宇琛師弟師妹個人信息(是核實,他已掌握),被他立刻回絕。
李宇琛的師弟師妹問他,師兄,我們會有事嗎?他想,「如果我們這樣的文章能有事,不是我們出了事,而是他們出了事。」
李宇琛告訴讀者,他之所以趕著熬夜寫下上述信息,因為白天大概率還是要找他約談,應該是另外的人來。如果現在不寫出來,可能今天之後,他就沒辦法公開寫文章了。
李宇琛最後說:「被訓誡的李文亮醫生離世,他說,健康社會不應只有一種聲音,他在群裡提醒了周邊親友。我想,我對他最好的悼念,是我繼續做公民,繼續做權益牆。」
有網友留言道:
「權益牆微信號已經被封了,為李文亮立的那篇傳已經看不到了。」
「對這個網絡世界失望透頂。」
「我們所生活的現實就是如此,不要抱有任何幻想。」
「令人鬱憤之事照舊。」
「對中國的未來感到失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