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國企錦州港多名高管被刑拘 上交所發問詢函

2024年11月03日商家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1月04日訊】被外界稱為「準國企」的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錦州港」 ),包括副董事長、副總裁及原董事長在內的多名高管被刑拘後,該公司收到上交所下發的監管問詢函,詢問關於今年上半年財報及三季報的信息披露等問題。此前,該公司多名高管曾因財務造假逾86億元人民幣而被行政處罰。
當地時間10月31日,錦州港發布公告稱,當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發的監管問詢函。針對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及三季度報告的事後審核結果,問詢函提出了多項要求。
首先,這份問詢函針對錦州港在2018年至2021年期間發生的財務造假事件,要求該公司對相應財務報告進行差錯更正,並說明前期貿易業務相關虛假記載對本報告期財務數據真實性的影響。
其次,問詢函要求公司就2022年以來貿易業務開展情況,說明其是否具有商業實質,相關收入、利潤是否真實,以及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等有關規定。
第三,針對公司應收預付款項計提大額減值的問題,要求公司詳細說明逾期應收帳款、預付帳款的交易時間、帳齡帳期、涉及的客戶供應商等具體情況,並說明計提大額減值的具體依據等。
此外,錦州港與廣發銀行的大連分行等簽訂的《資產權益收購協議》,存在未履行董事會審議等決策程序及未進行信息披露的問題。為此,問詢函要求錦州港詳細說明該協議簽訂的背景、訂立過程、責任人、權利義務約定等具體情況,及是否構成對外擔保及關聯擔保等問題。
此前,錦州港曾於10月28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於10月27日收到公安機關及相關人員家屬的通知,公司副董事長兼總裁劉輝、副總裁兼財務總監李挺、原公司董事鮑晨欽、副總裁曹成、原公司董事長徐健等人,已被錦州市公安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當晚,錦州港還發布了《關於公司副董事長兼總裁辭職的公告》,宣布已到公司副董事長兼總裁劉輝的辭職報告。辭職後,劉輝同時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並不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在上述高管集體被抓之前,錦州港曾於今年10月15日發布公告稱,錦州港有大約22億元應收帳款、預付帳款,8家客戶的應收帳款6.8億元,以及9家供應商的預付帳款14.91億元,現已全部逾期。
據公開的資訊,早在2023年11月,錦州港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今年6月1日,對錦州港原董事長徐健和總裁劉輝,因對公司的財務造假負有主要責任,分別被證監會罰款400萬元,並被處以禁入市場十年的行政處罰。據證監會當時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從2018~2021的四年時間裡,錦州港財務造假,虛增了86億營收和1.79億元利潤。
而財報顯示,截至今年第一季末,錦州港負債共103億元,負債率60%,公司現金流只剩下8,000多萬元,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也從去年底的6億多元,減少到只剩下2,300多萬元。
錦州港的公告沒有披露高管集體被抓的具體原因,對此公眾號「經濟道理」10月29日發文分析稱,如果只是財務造假,應該還不至於把所有涉及的高管都抓了。
所以存在一種可能:錦州港本來用於財務造假的實際流出資金,在空轉途中「被合謀侵吞了」,因而導致參與了造假的所有高管都被刑拘。
資料顯示:錦州港是錦州港是中國第一家實行股份制經營的港口,也是遼寧省重點發展的北方區域性樞紐港口,其主營業務包括集裝箱、油品及化工品、糧食、金屬礦石和鋼材等貨種的港口裝卸及堆存業務,以及為客戶提供貨運代理、船舶代理等。
錦州港於1990 年 10 月正式通航,同年 12 月被政府批准為一類開放商港。1993 年 1 月,錦州港 進行股份制改造。 1998 年 5 月和 1999 年 6 月,錦州港 B 、 A 兩隻股票分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記者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趙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