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後,中共雖然推行改革開放,但政治上依舊固守一黨專政,在辦案過程中肆意踐踏法律,造成了無數冤假錯案。下述十個涉及個人的冤案只不過是其中的冰山一角。
1. 周永剛案
1988年7月1日,內蒙古赤峰兩女子慘遭姦殺。因首先發現屍體,周永剛被列為嫌疑人。8月,周永剛因涉嫌強姦、故意殺人被公安機關收容審查,同年12月被執行逮捕,後被判處死緩。周永剛表示,辦案機關提取死者的分泌物等關鍵證據丟失,而且未做DNA鑑定。周永剛服刑期間曾寫血書申訴。到2009年12月5日,周永剛走出赤峰監獄時,他已服刑21年4個月零4天。2023年12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宣判周永剛無罪,這起發生在35年前的冤案得到糾正。2. 聶樹斌案
1994年,石家莊西郊方台村附近玉米地內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聶樹斌被抓捕。在沒有足夠證據支持的情況下,他被迅速定罪,並於1995年被執行死刑。直到2005年,真凶王書金落網,但有關部門遲遲不願啟動複查程序。聶樹斌案經歷多年申訴,2016年才由最高法院宣告無罪,其母親張煥枝的十餘年上訪申訴令人動容。這一案件揭示了中共治下急功近利的辦案模式如何導致無法挽回的悲劇。3. 趙作海案
1999年,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發現一具無名屍體,趙作海因鄰裡糾紛成為重點嫌疑人。在刑訊逼供下,他被迫認罪,並被判死緩。直到2010年,「被害人」意外回家,趙作海的冤情才得以洗清。他獲賠65萬元,但這些補償難以彌補其長達11年的牢獄之災和社會偏見帶來的傷害。4. 呼格吉勒圖案
1996年,18歲的呼格吉勒圖因報警發現一起強姦殺人案而被懷疑是凶手,僅61天後便被快速處決。真凶趙志紅於2005年落網,承認犯下此案,但相關部門一直拖延平反。直到2014年,呼格案才被改判無罪。此案暴露出司法機關急於破案、忽視程序正義的嚴重問題。5. 佘祥林案
1994年,湖北佘祥林因妻子失蹤被懷疑殺害妻子,被判15年徒刑。2005年,妻子突然回到家鄉,案件真相大白。佘祥林無罪獲釋後,雖然獲得國家賠償,但漫長的牢獄生活對他的精神和生活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傷害。6. 滕興善案
1987年,湖南農民滕興善因「殺人碎屍案」被認定為凶手,1989年被執行死刑。然而,四年後,案件中的「被害人」突然回到家中,真相大白。此案凸顯了死刑的不可逆性以及偵查過程中的隨意性。7. 羅開友案
20年前,四川羅開友因妻子失蹤被懷疑殺妻,遭收押21個月後因證據不足被釋放。但在接下來的20年裡,他不斷尋找妻子的下落,並最終在2010年證明妻子仍然健在,為自己洗脫了殺人罪名。這起案件反映了中共警方辦案過程中缺乏科學偵查和責任意識的嚴重問題。8. 李久明案
2002年,因一起入室殺人案,李久明被抓並遭受刑訊逼供,最終被判死緩。2004年,真凶蔡明星落網並伏法,李久明才得以無罪釋放。這起案件凸顯了刑訊逼供對司法公正的嚴重危害。9. 於英生案
1996年,蚌埠市東市區原區長助理於英生因妻子遇害被判無期徒刑。長達17年的牢獄生活後,案件真凶落網,於英生得以平反並恢復公職身分,獲得國家賠償。但其事業和生活早已被毀掉。10. 念斌案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縣澳前村發生投毒案,念斌被認定為凶手,四次被判死刑。他的案件充滿了偽證、刑訊和證據造假的問題。歷經8年和多次審判後,2014年念斌被改判無罪,並於2017年獲得119萬元國家賠償。他姐姐念建蘭的堅持和社會輿論的關注最終促成了案件的翻轉。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