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案发生后,笔者先后在8月号《争鸣》杂志和10月15日《新世纪新闻》发表两篇文章:《杨佳案考验中共法治》、《杀杨佳易,平民愤难》,希望能为救人一命和司法公正出点力。可惜颟顸横蛮的中共政权对清晰表露的民意仍然置若罔闻,一意孤行地黑箱作业,草菅人命,所谓“依法治国”再次沦为世界笑柄。其中最野蛮、最恶劣的莫过于公然绑架杨母的案中案。笔者呼吁一切正直有良知的国人、一切爱好和平、法治的外国友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民主国家人权组织,都给予高度关注和声援。
据海内、外传媒广泛报导,7月1日杨佳案发生后,当日杨母王静梅即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带去大屯派出所,接受来自上海的公安人员调查,从此人间蒸发。她的父亲、亲妹妹王静荣及前夫杨福生均无法与她联络。儿子已被判死刑,来日无多,母亲却失踪100多天,未能和儿子见上一面,这真是世界奇闻!王静荣等当事人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却被推到上海警方身上,说要求杨母协助调查的是上海警方,北京公安无能为力(这就奇怪了:中共不是一贯宣扬政令高度统一,反对地方主义吗?)而上海警方一面表示“不知情”,一面又可以公布说判决书已送达杨母,又可以出示杨母签署的聘请律师委托书!光天化日之下,一个政府的执法机构可以这样自相矛盾和恬不知耻,真是匪夷所思,古今中外,闻所未闻!
众所周知,在民主文明国家,“绑架罪”或者“非法禁锢罪”都属严重刑事罪行,罪犯将被处以重刑,直至终身监禁;而政府的职责之一就是防止这种罪行发生,怎么能想像世上竟然会有犯这种罪行的政府?!因为民主政府由普选产生,他必须对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负责。在他管辖的范围内,如果有任何一个公民失踪了,他的执法机构必然会尽全力去寻找、侦查和破案,在最短时间内,向被害人家属交代,向国人交代。就美国而言,甚至对半个世纪以前、在二战期间以及其后在韩战、越战中失踪的军人,即使已经死亡,都力求找出遗骸,运回母国安葬,以表示对他们的尊敬。在香港,五个总警区均设有独立的失踪人口调查组,只要怀疑有人失踪,即可报案,并无失踪时间限制。比如有些小朋友赌气离家出走,家长可即时报案;男女恋人激烈争吵后一方不知所终,也可即时报案,因为有即时发生危险的可能。其后如有发现有人,包括死伤者与之特征相符,均会立即通知亲属前往辨认。另外,如果失踪人口超过18岁,警局查到下落,为保障隐私,只会通知报案人对方安全,而不会告知对方所在的地点。这些条例,无疑从各方面保障了公民的安全和隐私,对公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
相比之下,在中国这样一个靠暴力上台的极权政府,不但完全没有失踪人口调查处理的法例,失踪人口的亲属完全处于孤立无助的困境,从而造成了大规模拐卖儿童的骇人听闻的社会现象;而且从杨母失踪一事完全有理由怀疑是政府机构参与绑架禁锢,换言之,就是政府犯罪行为!为什么在中国大陆有如此明目张胆知法犯法的政府?有如此甘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政府?因为从他们的老祖宗毛泽东开始,就从来不把老百姓的生命和尊严放在眼里。战争时期不用说了,为了夺取一城一池(比如长春),可以下令将已经断粮多月、跪在阵地面前苦苦哀求放生的老百姓赶回去,甚至就地枪杀,以致饿死打死了几十万人。黄泛区会战的时候,共军用人海战术,强迫老百姓顶着铁锅冲在前面,死伤太多,国军打到手软,连机枪手都不忍心再打了。这帮土匪上台以后,肃反镇反、反右、大饥荒、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饿死、打死、斗死数千万人,他们可曾向老百姓说过一句“对不起”吗?相反,毛泽东说:“我是不会下罪己诏的。”在他们眼里,老百姓的生命尊严一文不值,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死多少人不过一堆数字。所以,他们认为绑架禁锢一个小蚁民,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可是,时代不同了,面对濒临破产的社会,邓小平不得不“改革开放”。现代科技一日千里,网络通讯、人员交往打破了共产党数十年的铁幕封锁,这是他们始料不及的。老百姓知道了真相,认识了民主文明,毛泽东自称的“无法无天”行不通了,共产党不得不宣称“依法治国”。而人民则学会了用普世价值的标准来衡量和要求执政者。表现在杨佳一案上,网络民意一面倒为杨佳喊冤,强烈要求公开公平审讯;数十名知识分子和知名人士联名上书要求特赦杨佳;上海人民甚至喊出了:
“打倒共产党!”
“打倒法西斯!”
的口号。在这种群情激昂的情况下,中共政权居然还敢于公开绑架和非法禁锢一个重要的证人,而且长时间不对其亲人及公众作任何交代,公然知法犯法,对于这样一种政府行为,国际社会怎么能坐视不理?怎么能不对受害人伸出援手?
退一万步讲,就算如中共政府所说,你们没有绑架和禁锢杨母(?!)在你们管辖的区域里,有公民不明不白地失踪了,作为一个政府,难道没有责任去进行立案、侦查、破案,并且向其亲人及公众交代吗?难道可以对当事人亲属的报案和投诉置之不理吗?难道可以长时间装聋作哑吗?即使是对一个犯人,你们也无权侵犯他的人权,他有权选择律师为自己辩护,他有权要求会见自己的亲人,《宪法》什么时候容许你们剥夺犯人的权利了?再退一万步讲,你们不是口口声声说奉行“人道主义”吗?难道你们就如此铁石心肠,眼看着一个青年将要被你们处死,都忍心不让他临死前和他的父母见一面吗?即使是法西斯,也不该这么残忍吧?!
最后,请看诗人江雪之作:
妈妈,你在哪里?
──为失踪的母亲而作(节选)
妈妈,您在哪里?
我很孤独,也很愤怒
……
我是无罪的,是他们违法,有罪的是他们
被这样的员警管理着的国家
一个遵纪守法20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
我想不通,妈妈,这是个什么世代,
妈妈,您在哪里?
妈妈,您在哪里?
我很孤独,也很害怕
我感觉到处都很黑,天黑,地黑,心也黑
我想回家,妈妈,
……
我梦到我们的国家,成了一个流氓的国家
到处都是流氓的盛宴
这一切都是真的吗,妈妈
妈妈,您在哪里?
妈妈,您在哪里?
我很孤独,也很悲壮
我马上要上路了,一个人在路上
我将要继续我的旅行,
……
您别离开我,妈妈
我舍不得离开您,我不能没有您,妈妈
我们一起去天国吧,妈妈
妈妈,您在哪里?
别了,妈妈
别了,我的亲人
别了,苦难深重的祖国
别了,那些恨我爱我的人们!
(写于08年10月24日)
据海内、外传媒广泛报导,7月1日杨佳案发生后,当日杨母王静梅即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带去大屯派出所,接受来自上海的公安人员调查,从此人间蒸发。她的父亲、亲妹妹王静荣及前夫杨福生均无法与她联络。儿子已被判死刑,来日无多,母亲却失踪100多天,未能和儿子见上一面,这真是世界奇闻!王静荣等当事人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却被推到上海警方身上,说要求杨母协助调查的是上海警方,北京公安无能为力(这就奇怪了:中共不是一贯宣扬政令高度统一,反对地方主义吗?)而上海警方一面表示“不知情”,一面又可以公布说判决书已送达杨母,又可以出示杨母签署的聘请律师委托书!光天化日之下,一个政府的执法机构可以这样自相矛盾和恬不知耻,真是匪夷所思,古今中外,闻所未闻!
众所周知,在民主文明国家,“绑架罪”或者“非法禁锢罪”都属严重刑事罪行,罪犯将被处以重刑,直至终身监禁;而政府的职责之一就是防止这种罪行发生,怎么能想像世上竟然会有犯这种罪行的政府?!因为民主政府由普选产生,他必须对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负责。在他管辖的范围内,如果有任何一个公民失踪了,他的执法机构必然会尽全力去寻找、侦查和破案,在最短时间内,向被害人家属交代,向国人交代。就美国而言,甚至对半个世纪以前、在二战期间以及其后在韩战、越战中失踪的军人,即使已经死亡,都力求找出遗骸,运回母国安葬,以表示对他们的尊敬。在香港,五个总警区均设有独立的失踪人口调查组,只要怀疑有人失踪,即可报案,并无失踪时间限制。比如有些小朋友赌气离家出走,家长可即时报案;男女恋人激烈争吵后一方不知所终,也可即时报案,因为有即时发生危险的可能。其后如有发现有人,包括死伤者与之特征相符,均会立即通知亲属前往辨认。另外,如果失踪人口超过18岁,警局查到下落,为保障隐私,只会通知报案人对方安全,而不会告知对方所在的地点。这些条例,无疑从各方面保障了公民的安全和隐私,对公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
相比之下,在中国这样一个靠暴力上台的极权政府,不但完全没有失踪人口调查处理的法例,失踪人口的亲属完全处于孤立无助的困境,从而造成了大规模拐卖儿童的骇人听闻的社会现象;而且从杨母失踪一事完全有理由怀疑是政府机构参与绑架禁锢,换言之,就是政府犯罪行为!为什么在中国大陆有如此明目张胆知法犯法的政府?有如此甘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政府?因为从他们的老祖宗毛泽东开始,就从来不把老百姓的生命和尊严放在眼里。战争时期不用说了,为了夺取一城一池(比如长春),可以下令将已经断粮多月、跪在阵地面前苦苦哀求放生的老百姓赶回去,甚至就地枪杀,以致饿死打死了几十万人。黄泛区会战的时候,共军用人海战术,强迫老百姓顶着铁锅冲在前面,死伤太多,国军打到手软,连机枪手都不忍心再打了。这帮土匪上台以后,肃反镇反、反右、大饥荒、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饿死、打死、斗死数千万人,他们可曾向老百姓说过一句“对不起”吗?相反,毛泽东说:“我是不会下罪己诏的。”在他们眼里,老百姓的生命尊严一文不值,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死多少人不过一堆数字。所以,他们认为绑架禁锢一个小蚁民,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可是,时代不同了,面对濒临破产的社会,邓小平不得不“改革开放”。现代科技一日千里,网络通讯、人员交往打破了共产党数十年的铁幕封锁,这是他们始料不及的。老百姓知道了真相,认识了民主文明,毛泽东自称的“无法无天”行不通了,共产党不得不宣称“依法治国”。而人民则学会了用普世价值的标准来衡量和要求执政者。表现在杨佳一案上,网络民意一面倒为杨佳喊冤,强烈要求公开公平审讯;数十名知识分子和知名人士联名上书要求特赦杨佳;上海人民甚至喊出了:
“打倒共产党!”
“打倒法西斯!”
的口号。在这种群情激昂的情况下,中共政权居然还敢于公开绑架和非法禁锢一个重要的证人,而且长时间不对其亲人及公众作任何交代,公然知法犯法,对于这样一种政府行为,国际社会怎么能坐视不理?怎么能不对受害人伸出援手?
退一万步讲,就算如中共政府所说,你们没有绑架和禁锢杨母(?!)在你们管辖的区域里,有公民不明不白地失踪了,作为一个政府,难道没有责任去进行立案、侦查、破案,并且向其亲人及公众交代吗?难道可以对当事人亲属的报案和投诉置之不理吗?难道可以长时间装聋作哑吗?即使是对一个犯人,你们也无权侵犯他的人权,他有权选择律师为自己辩护,他有权要求会见自己的亲人,《宪法》什么时候容许你们剥夺犯人的权利了?再退一万步讲,你们不是口口声声说奉行“人道主义”吗?难道你们就如此铁石心肠,眼看着一个青年将要被你们处死,都忍心不让他临死前和他的父母见一面吗?即使是法西斯,也不该这么残忍吧?!
最后,请看诗人江雪之作:
妈妈,你在哪里?
──为失踪的母亲而作(节选)
妈妈,您在哪里?
我很孤独,也很愤怒
……
我是无罪的,是他们违法,有罪的是他们
被这样的员警管理着的国家
一个遵纪守法20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
我想不通,妈妈,这是个什么世代,
妈妈,您在哪里?
妈妈,您在哪里?
我很孤独,也很害怕
我感觉到处都很黑,天黑,地黑,心也黑
我想回家,妈妈,
……
我梦到我们的国家,成了一个流氓的国家
到处都是流氓的盛宴
这一切都是真的吗,妈妈
妈妈,您在哪里?
妈妈,您在哪里?
我很孤独,也很悲壮
我马上要上路了,一个人在路上
我将要继续我的旅行,
……
您别离开我,妈妈
我舍不得离开您,我不能没有您,妈妈
我们一起去天国吧,妈妈
妈妈,您在哪里?
别了,妈妈
别了,我的亲人
别了,苦难深重的祖国
别了,那些恨我爱我的人们!
(写于0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