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立:呼吁世人关注杨佳案中案

2008年11月09日评论
杨佳案发生后,笔者先后在8月号《争鸣》杂志和10月15日《新世纪新闻》发表两篇文章:《杨佳案考验中共法治》、《杀杨佳易,平民愤难》,希望能为救人一命和司法公正出点力。可惜颟顸横蛮的中共政权对清晰表露的民意仍然置若罔闻,一意孤行地黑箱作业,草菅人命,所谓“依法治国”再次沦为世界笑柄。其中最野蛮、最恶劣的莫过于公然绑架杨母的案中案。笔者呼吁一切正直有良知的国人、一切爱好和平、法治的外国友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民主国家人权组织,都给予高度关注和声援。

据海内、外传媒广泛报导,7月1日杨佳案发生后,当日杨母王静梅即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带去大屯派出所,接受来自上海的公安人员调查,从此人间蒸发。她的父亲、亲妹妹王静荣及前夫杨福生均无法与她联络。儿子已被判死刑,来日无多,母亲却失踪100多天,未能和儿子见上一面,这真是世界奇闻!王静荣等当事人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却被推到上海警方身上,说要求杨母协助调查的是上海警方,北京公安无能为力(这就奇怪了:中共不是一贯宣扬政令高度统一,反对地方主义吗?)而上海警方一面表示“不知情”,一面又可以公布说判决书已送达杨母,又可以出示杨母签署的聘请律师委托书!光天化日之下,一个政府的执法机构可以这样自相矛盾和恬不知耻,真是匪夷所思,古今中外,闻所未闻!

众所周知,在民主文明国家,“绑架罪”或者“非法禁锢罪”都属严重刑事罪行,罪犯将被处以重刑,直至终身监禁;而政府的职责之一就是防止这种罪行发生,怎么能想像世上竟然会有犯这种罪行的政府?!因为民主政府由普选产生,他必须对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负责。在他管辖的范围内,如果有任何一个公民失踪了,他的执法机构必然会尽全力去寻找、侦查和破案,在最短时间内,向被害人家属交代,向国人交代。就美国而言,甚至对半个世纪以前、在二战期间以及其后在韩战、越战中失踪的军人,即使已经死亡,都力求找出遗骸,运回母国安葬,以表示对他们的尊敬。在香港,五个总警区均设有独立的失踪人口调查组,只要怀疑有人失踪,即可报案,并无失踪时间限制。比如有些小朋友赌气离家出走,家长可即时报案;男女恋人激烈争吵后一方不知所终,也可即时报案,因为有即时发生危险的可能。其后如有发现有人,包括死伤者与之特征相符,均会立即通知亲属前往辨认。另外,如果失踪人口超过18岁,警局查到下落,为保障隐私,只会通知报案人对方安全,而不会告知对方所在的地点。这些条例,无疑从各方面保障了公民的安全和隐私,对公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

相比之下,在中国这样一个靠暴力上台的极权政府,不但完全没有失踪人口调查处理的法例,失踪人口的亲属完全处于孤立无助的困境,从而造成了大规模拐卖儿童的骇人听闻的社会现象;而且从杨母失踪一事完全有理由怀疑是政府机构参与绑架禁锢,换言之,就是政府犯罪行为!为什么在中国大陆有如此明目张胆知法犯法的政府?有如此甘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政府?因为从他们的老祖宗毛泽东开始,就从来不把老百姓的生命和尊严放在眼里。战争时期不用说了,为了夺取一城一池(比如长春),可以下令将已经断粮多月、跪在阵地面前苦苦哀求放生的老百姓赶回去,甚至就地枪杀,以致饿死打死了几十万人。黄泛区会战的时候,共军用人海战术,强迫老百姓顶着铁锅冲在前面,死伤太多,国军打到手软,连机枪手都不忍心再打了。这帮土匪上台以后,肃反镇反、反右、大饥荒、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饿死、打死、斗死数千万人,他们可曾向老百姓说过一句“对不起”吗?相反,毛泽东说:“我是不会下罪己诏的。”在他们眼里,老百姓的生命尊严一文不值,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死多少人不过一堆数字。所以,他们认为绑架禁锢一个小蚁民,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可是,时代不同了,面对濒临破产的社会,邓小平不得不“改革开放”。现代科技一日千里,网络通讯、人员交往打破了共产党数十年的铁幕封锁,这是他们始料不及的。老百姓知道了真相,认识了民主文明,毛泽东自称的“无法无天”行不通了,共产党不得不宣称“依法治国”。而人民则学会了用普世价值的标准来衡量和要求执政者。表现在杨佳一案上,网络民意一面倒为杨佳喊冤,强烈要求公开公平审讯;数十名知识分子和知名人士联名上书要求特赦杨佳;上海人民甚至喊出了:

“打倒共产党!”
“打倒法西斯!”

的口号。在这种群情激昂的情况下,中共政权居然还敢于公开绑架和非法禁锢一个重要的证人,而且长时间不对其亲人及公众作任何交代,公然知法犯法,对于这样一种政府行为,国际社会怎么能坐视不理?怎么能不对受害人伸出援手?

退一万步讲,就算如中共政府所说,你们没有绑架和禁锢杨母(?!)在你们管辖的区域里,有公民不明不白地失踪了,作为一个政府,难道没有责任去进行立案、侦查、破案,并且向其亲人及公众交代吗?难道可以对当事人亲属的报案和投诉置之不理吗?难道可以长时间装聋作哑吗?即使是对一个犯人,你们也无权侵犯他的人权,他有权选择律师为自己辩护,他有权要求会见自己的亲人,《宪法》什么时候容许你们剥夺犯人的权利了?再退一万步讲,你们不是口口声声说奉行“人道主义”吗?难道你们就如此铁石心肠,眼看着一个青年将要被你们处死,都忍心不让他临死前和他的父母见一面吗?即使是法西斯,也不该这么残忍吧?!

最后,请看诗人江雪之作:

妈妈,你在哪里?
──为失踪的母亲而作(节选)

妈妈,您在哪里?
我很孤独,也很愤怒
……

我是无罪的,是他们违法,有罪的是他们
被这样的员警管理着的国家
一个遵纪守法20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
我想不通,妈妈,这是个什么世代,
妈妈,您在哪里?

妈妈,您在哪里?
我很孤独,也很害怕
我感觉到处都很黑,天黑,地黑,心也黑
我想回家,妈妈,

……

我梦到我们的国家,成了一个流氓的国家
到处都是流氓的盛宴
这一切都是真的吗,妈妈
妈妈,您在哪里?

妈妈,您在哪里?
我很孤独,也很悲壮
我马上要上路了,一个人在路上
我将要继续我的旅行,

……

您别离开我,妈妈
我舍不得离开您,我不能没有您,妈妈
我们一起去天国吧,妈妈
妈妈,您在哪里?

别了,妈妈
别了,我的亲人
别了,苦难深重的祖国
别了,那些恨我爱我的人们!

(写于0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