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喇嘛普布泽仁仁波切被判8年半徒刑

2009年12月31日中共镇压藏人
【新唐人12月30日讯】据来自西藏人权民主中心最新消息,12月23日,康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西藏着名喇嘛普布泽仁仁波切8年半有期徒刑。

据悉,在审判前一天,普布泽仁仁波切家属才收到法院审判消息。5名家属出席了23日法院庭审宣判。关于他的罪行,法庭上并没有出示足够清晰的证据。

在法院判决期间,由于他的2名北京辩护律师处理敏感的人权案子而被剥夺律师资格,所以未能到庭。但是据透露,一个新的代理律师出席了法庭庭审。目前普布泽仁仁波切被关押在康定公安局拘留中心。

普布泽仁仁波切现年52岁,被称做四川省甘孜州甘孜寺转世活佛。他极富个人魅力,给人以精神激励和希望,是甘孜州2个尼姑庵的主要精神导师和领袖。他为本地藏人建造了一间老人院,开了2间药店。

逮捕普布泽仁仁波切很可能联系到去年5.14事件。在他被逮捕4天前,大约80名尼姑上街和平抗议中共强迫藏人批判达赖喇嘛。

自从逮捕之后,一直没有关于他的消息。直到今年4月21日,他的代理律师李方平接受美联社采访时透露,康定县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指控他非法持有武器罪。

检控官表示,警察搜查期间,在他的起居室床下发现一支手枪,100多发子弹以及弹壳。但是辩护律师声称,警察既没有问他武器的来源,也没有从武器上采指纹,显然普布泽仁仁波切是被构陷的,对他的指控站不住脚。

据律师透露,在拘留期间,普布泽仁仁波切受到刑讯逼供,遭受4天4夜酷刑。警方甚至威胁他如果不服从,就拘留他的妻子和儿子。律师认为这些行为侵犯了基本的国际准则,也违反了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43条,法庭不应该采用这样的口供。刑讯逼供或者是通过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的违法手段收集证据应该被严厉禁止。

西藏民主人权中心强烈地谴责了法院判决。该中心呼吁国际社会介入调查对普布泽仁仁波切不公的宣判。西藏人权民主中心相信对普布泽仁仁波切的指控是不实的,通过刑讯逼供获得的证据违反了中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