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为什么不许找北京律师?

2010年07月19日评论
【新唐人2010年7月19日讯】所有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审判的案件无一不是非法的。中共妄判法轮功学员的目的就是想以法律的形式把它对法轮功的迫害合法化。这怎么可能呢?本来就是非法的迫害,却要用合法的方式装点门面,这本身就是荒唐和无耻的。

随着世人对法轮功真相的了解,特别是被迫害者家人对自己亲人因修炼法轮功受到迫害的认识加深,越来越多的亲属在用法律的形式聘请律师为自己的亲人做无罪辩护。这自然引起了中共的恐慌。特别是聘请的律师要是来自北京的律师时,当地法院更是惊恐万状。咱们还是举两个事例来说明。

据明慧网七月十六日的报导,二零一零年四月五日,福建省福州市法轮功学员张丽玉在给路人讲述法轮功遭受中共迫害的真相时,被员警非法绑架。四月二十一日,又被非法批捕,现被关押在永泰县看守所,面临非法庭审。张丽玉的家人为她请了北京的律师。

福州市永泰县法院法官鄢行暖得知给张丽玉聘请的是北京的律师时就说:我们这里有规定不能请外地律师,只能请本地的律师。张丽玉家人要求法官拿出不允许委托外地律师的法律依据,鄢行暖拿不出。看达不到目的,鄢便变换了口气说:我们和你商量一下,是不是就请当地的律师就好,或者我们给张丽玉指派律师,还不要钱。配合我们,在庭审量刑时,我们会考虑的。

在遭到张丽玉家人的拒绝后,鄢行暖找来了法院领导,该领导对张丽玉的家人说:给你一个星期考虑,把律师换成本地的,如果不换律师那我们就延期原定于七月二十日上午八点三十分的开庭时间。

像这样的事件还不止这一个,就在四天前,也就是七月十二日的明慧网的报导中,还有这样的一件事,二零一零年六月五日,吉林省舒兰市法院法官王钰霞通知法轮功学员高玉香女儿到法院,威胁她说:“你们不许找北京的律师,我们给你找律师。”高玉香的女儿说:“我信不着你,再说我钱都花了,你能给我负责吗?”而法官却让高的女儿签字写:“同意不找北京律师”,高的女儿不签,他们说你不签我们给你签,高的女儿说不允许,你要作假我就告你们去,王钰霞威胁说:“你要找北京律师,开庭我就不通知你!”

在这两个案例中,我们分明看到中共法官们的惊恐,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北京的律师怎么这样让他们害怕?好像请了本地的律师,法官们就能完全操控案件的发展似的。难道北京的律师和本地的律师真的不一样?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首先,我们先撇开律师,看看对法轮功审判的案件是不是都是合法的。按常理来说,如果是合法的话,请哪里的律师都应该是一样的。你法官不就是一个根据犯罪情节结合法律进行量刑吗?那就由控辩双方去辩论吧,当事人行为的罪错自然能够结合法律作出合理的评判。在这种情况下,哪里的律师都一样。可是要是不合法的话呢?明明人家没有犯罪,但是根据上级的要求,法官还得判人家有罪,在这种情况下,您说,法官希望正义的律师为被代理的人作无罪辩护吗?

这也就是说,中共法官们之所以在涉及法轮功的案子上不敢让自己不了解底细的外来律师做辩护,本身就说明他们自己有什么猫腻。

当然,我们的这个看法就涉及到了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否是违法的问题了。如果迫害的政策都是违法的,那么涉及的所有的法轮功类的案件也就统统都是非法的了。在中国的法律上始终都找不到任何一条可以为法轮功学员定罪的具体的法律条款。这些被非法绑架和批捕的法轮功学员,他们就是出去和人讲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或宣扬一下法轮功,这都构不成犯罪,因为中国的宪法上明明白白的写着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所以从这个角度上看,对法轮功的一切打压都是非法的。

当然,明白了这些,我们就比较容易理解地方法官为什么惧怕外来的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进行辩护了。

至于北京的律师,自然就是有一定的学识水准和办案经验了。能在北京立足,其在法律方面肯定要有相当深的造诣的,这是他们自身素质的一个方面。北京律师在对法轮功案件的整体把握上就不是只拘泥于一些所谓的法律细节来请求法官作出减免或轻判的辩护;从这么多年来多数北京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案例看,他们都是从根本上彻底否定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并从法理上作出深刻的阐述的。当然,否定了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那么法轮功学员也就是无罪的了。他们甚至还都进一步论证法轮功学员的言行对社会的安定以及道德回升方面的巨大作用。这些也是令中共地方政府最为头疼的事。

就拿二零零九年北京律师为舒兰法轮功学员杨俊崎做无罪辩护的案件来说,当地政府为了不让老百姓知道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派了六十多名政府官员充当群众参加庭审。北京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从法理的角度阐明法轮功学员不具备犯罪的四个要件,并揭露了舒兰市法院执法犯法的犯罪行为。参加庭审的六十多名充当群众的政府官员听了北京律师的无罪辩护无不窃窃私语,哑言失笑,使舒兰市法院的非法开庭成为笑柄。

当然,也不是说当地的律师不具备这样的素质。可是毕竟中国有这样的一个社会现实,在中共对法轮功迫害之初,中共就已经采取种种方式告知当地律师不得为法轮功学员就法轮功案件做辩护了。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本地律师对于法轮功学员的案件连接都不敢接,更不要说指望他们做无罪辩护了。这种现象是中共的邪恶政策造成的。

北京的律师为什么敢接?一个是出于正义,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出于对法律的精研。他们深知中共的不许为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从根本上都是错误的,是违法和违宪的。他们敢坚持,他们甚至能在相应的刊物上,或他们自己组成的协会里就这一问题提出郑重的质疑。何况北京又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非法的事件经不起精通法律者的聚焦和质疑,这都促使中共当局被迫让步,也同时激励着他们自己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我们当然没有贬低地方律师的意思。在当今的中国,地方当局耍起流氓来,可以很轻易的在对律师进行年审时做出吊销他们律师执照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吊销北京律师的执照就显得相当困难,因为这容易把这一违法事件引起国际性的关注,从而使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自我曝光。而在其他地方,律师们受到的阻碍就要多一些。这也是地方律师不太可能顶着地方政府的压力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原因。那么如果要是如法官们所说,听任地方当局免费给法轮功学员指定律师呢?这样不也是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了吗?可是,谁都明白,这不是明摆着是黄鼠狼给鸡拜年吗?谁敢相信地方政府的诚意?那些被指定的律师,他们不与中共保持一致,他们能被指定吗?

笔者曾遇到这样的一件事,有一次和法官、律师们在一起赴宴。法官当然是居中坐下了,律师侍之真的就如下级对待上级。这其实在中国是见怪不怪的事情。按理说,律师与法官是两个不同的职业,无所谓上下级之说,没有必要这样毕恭毕敬对待的。酒喝至酣处,一律师对法官说:以后还得指望您给几个案子办?又不好意识的对我说:法官可是俺的父母官。这法官随口说:还别说,还真有一个案子,你得想想办法。我住的社区里有一邻居,他儿子把人打死了,怎么着也不能判死刑,你给辩护吧,就按“过失杀人”办吧。

当然了,这样的事例在当今的中国真的是司空见惯的了。你和法院没有关系,你让他给你指定辩护律师,哪有那样的好事?法官所说的指定免费的律师,甚至还说在量刑时可以从宽,这说明什么?不就是说明他们在操纵着整个审判吗?北京的律师地方政府要是能操控的话,他们会害怕吗?

从地方法院害怕北京律师的辩护就完全可以看出谁是非法、谁是合法的了。十多年来,北京律师们凭着自己的正义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在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的过程中已经树立了自己的品牌,他们的浩然正气已经震撼了海内外。随着北京律师的带领,以及全国律师的觉醒,并利用外地律师经手当地法轮功学员案件的逐渐增多,中共法官们可真是到了十分尴尬和恐惧的地步。妄图利用法律的形式以使迫害合法化的拙劣手法是到了谢幕的时候了。

── 转自《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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