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医卫协议 拟开放血液试剂

2010年12月01日科技
【新唐人2010年12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1日电)第6次江陈会将讨论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卫生署长杨志良表示,台湾将可能有条件开放大陆血液试剂、相互承认人体试验,但不同意陆医来台考照及大陆医院纳入台湾健保。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和卫生署今天共同召开背景说明记者会,说明台湾对两岸医药合作协议有“五不原则”,即不涉及医学人才培养、不开放大陆医事人员来台考照、不开放大陆医事人员来台执业、不开放陆资来台设医院、不开放大陆医院健保给付。

对于协议的具体内容,陆委会书面摘要指出,两岸已同意就传染病防治、医药品安全管理及研发、中药材安全管理及中医药研究、紧急救治等合作领域,纳入协议内容。

对于大陆血液制剂能否销台以及艾滋疑虑,杨志良说,台湾人捐血100%足够自用,没有理由要从大陆进口,卫生署从来没有讲到要让大陆血液制品来台,“但是血液做成的试剂有可能进口”。

杨志良解释,血液试剂是从得过某个疾病的病患血液制成检验试剂,例如B型肝炎检验试剂,是从B肝病人血液的抗原制成,血液试剂用在人体外,是在实验室里使用,不会用到人体内。

他又说,这次江陈会将讨论药品医材的人体试验相互认证,当然双方的人体试验都要合乎国际标准,这样才能确保大陆的试验结果可信赖,对台湾生技医药器材销到大陆也是有利的事。

现场有媒体记者提问会不会造成大陆医疗器材倾销台湾市场,杨志良回答,“台湾要有自信,我们的MIT在大陆被认为是高档货,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行,又何必要谈”。

由于话题敏感,陆委会主委赖幸媛随后说明,两岸人体试验相互认证,与大陆廉价医疗器材廉价销台完全无关,这次协议也绝不涉及此事。

卫生署副署长萧美玲也说,这是贸易层面的问题,台湾开放大陆制品销台的名单上,并未列入中国大陆制造的药品医材,只有不使用于人体内的血液试剂有可能输入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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