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1日讯】学校的交换学生去亚太留学,行前有时候会让我去讲述中国生活常识。记得有一年,我建议上厕所的时候要带纸巾。美国所有厕所都有纸巾,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学生根本没有带纸的习惯。如果不说,他们还以为全世界都这样。这个建议后来就不用讲了。去过的学生回来,相互之间一传十、十传百,都知道了这个不太方便的真相。
中国“方便”的事情有时候变得很不方便。“人有三急”,非头脑所能控制,急来能不能及时找到厕所都难说,更别说要自带卫生纸。听国内来的朋友说,去大商场购物,提前都得少喝点水,免得到时候急了没办法。很多人只看到母亲带孩子急了在外方便,痛陈其素质低下。只不过公厕少、如厕难,都催生出了“如厕地图”,怎么就还没人去解决呢?
这种小事,其实也是民生的大事。近来广州、北京等地,因“男女厕位不等”之故,一些女性开始“占领男厕”。有人说这是行为艺术。说这种话的人,最好先把自己关起来,要上厕所的时候,憋上半个小时,再来说说这个问题究竟是归行为艺术管,还是归生理卫生管。男厕所前门可罗雀,女厕所前排起长队,肯定是不合理的,不合理就要改。
这个问题上给女同胞一点方便,我举双手赞成。男厕所建小一点,女厕所建大一点,没什么不好。不过这问题单纯指责男性等于对空放枪,无济于事。不是所有男人都变态,故意要借此事折腾女人。若不是有人发声,很多男性根本意识不到这个问题存在。还有,厕所其实到处都有,只是不肯与人方便的人多了,这种小事也便成了难题。有没有办法打开这“方便”之门呢?
在美国,上厕所真是方便,大部分商家厕所可供使用。几乎所有加油站都有厕所。去的时候,我们会客气地问一下:我可以用你的厕所吗?但大部分情况下,这只是客套,几乎没有人会拒绝。此外,连残疾人如厕都便利得很,所有厕所都有残疾人专位。
在不少州,甚至有法律规定商家不得禁止他人如厕,尤其是有特殊疾病的人群。这样的法律,叫《厕所准入法》(RestroomAccessAct)。此法又称《艾丽法》(Ally'sLaw),是以女孩艾丽命名。艾丽患有肠道疾病,14岁那年,和妈妈一起在芝加哥外一商场购物,忽然要上厕所,但是附近的厕所是“员工专用”,艾丽和妈妈请求使用,孰料值班人员不通人情,公事公办,不让使用。正恳求着,艾丽的身体扛不住了,结果可想而知。
这个尴尬局面,让小艾丽和妈妈发誓,这种事情以后不会再发生在她们身上,也不会发生在任何其他人身上。她们开始找所在州的女议员,女议员同意草拟专门的法律,要求商家不得拒绝小艾丽这种情况的人使用其员工厕所。该法律提案在州议会全票通过。艾丽继续游说,后来其他十几个州也通过了同样的法律。在更多的州,类似法案正在审议之中,估计通过的会很多。这种法律,通过了大家都不用做多大牺牲,何不行个方便?但是需要有艾丽这样的人,能想到去推动法律来解决问题。
方便不便的问题,为难了群众(尤其是女同胞)多年,受艾丽的启发,我想这个问题,能否请人大代表提交相关议案,通过法律程序审议呢?想起那些被憋急了找不到厕所在外面解决的情形,这样的问题如能顺利解决,我国人民的素质要提高好几个百分点。如果人大的大人们不肯为民请命,各位巾帼英雄,别去占领男厕所了,都到人大上厕所去。
文章来源:《腾讯网》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中国“方便”的事情有时候变得很不方便。“人有三急”,非头脑所能控制,急来能不能及时找到厕所都难说,更别说要自带卫生纸。听国内来的朋友说,去大商场购物,提前都得少喝点水,免得到时候急了没办法。很多人只看到母亲带孩子急了在外方便,痛陈其素质低下。只不过公厕少、如厕难,都催生出了“如厕地图”,怎么就还没人去解决呢?
这种小事,其实也是民生的大事。近来广州、北京等地,因“男女厕位不等”之故,一些女性开始“占领男厕”。有人说这是行为艺术。说这种话的人,最好先把自己关起来,要上厕所的时候,憋上半个小时,再来说说这个问题究竟是归行为艺术管,还是归生理卫生管。男厕所前门可罗雀,女厕所前排起长队,肯定是不合理的,不合理就要改。
这个问题上给女同胞一点方便,我举双手赞成。男厕所建小一点,女厕所建大一点,没什么不好。不过这问题单纯指责男性等于对空放枪,无济于事。不是所有男人都变态,故意要借此事折腾女人。若不是有人发声,很多男性根本意识不到这个问题存在。还有,厕所其实到处都有,只是不肯与人方便的人多了,这种小事也便成了难题。有没有办法打开这“方便”之门呢?
在美国,上厕所真是方便,大部分商家厕所可供使用。几乎所有加油站都有厕所。去的时候,我们会客气地问一下:我可以用你的厕所吗?但大部分情况下,这只是客套,几乎没有人会拒绝。此外,连残疾人如厕都便利得很,所有厕所都有残疾人专位。
在不少州,甚至有法律规定商家不得禁止他人如厕,尤其是有特殊疾病的人群。这样的法律,叫《厕所准入法》(RestroomAccessAct)。此法又称《艾丽法》(Ally'sLaw),是以女孩艾丽命名。艾丽患有肠道疾病,14岁那年,和妈妈一起在芝加哥外一商场购物,忽然要上厕所,但是附近的厕所是“员工专用”,艾丽和妈妈请求使用,孰料值班人员不通人情,公事公办,不让使用。正恳求着,艾丽的身体扛不住了,结果可想而知。
这个尴尬局面,让小艾丽和妈妈发誓,这种事情以后不会再发生在她们身上,也不会发生在任何其他人身上。她们开始找所在州的女议员,女议员同意草拟专门的法律,要求商家不得拒绝小艾丽这种情况的人使用其员工厕所。该法律提案在州议会全票通过。艾丽继续游说,后来其他十几个州也通过了同样的法律。在更多的州,类似法案正在审议之中,估计通过的会很多。这种法律,通过了大家都不用做多大牺牲,何不行个方便?但是需要有艾丽这样的人,能想到去推动法律来解决问题。
方便不便的问题,为难了群众(尤其是女同胞)多年,受艾丽的启发,我想这个问题,能否请人大代表提交相关议案,通过法律程序审议呢?想起那些被憋急了找不到厕所在外面解决的情形,这样的问题如能顺利解决,我国人民的素质要提高好几个百分点。如果人大的大人们不肯为民请命,各位巾帼英雄,别去占领男厕所了,都到人大上厕所去。
文章来源:《腾讯网》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