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10日电)司法院秘书长林锦芳今天说,若司法人员研习所改为法官学院,不影响法务部对考试进用法官训练的业务;国民党籍立委王惠美、民进党籍立委潘孟安等都对法官学院员额提出疑问。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审议司法院提出的“司法院司法人员研习所组织条例”修法草案,草案拟将“司法院司法人员研习所组织条例”改名为“法官学院组织法”,法官学院掌理事项包括“法令所定法官职前研习计划之研拟及执行事项”。
法务部次长吴陈镮报告时表示,司法官考试录取人员的培训由法务部司法官训练所进行,建议司法院将法官学院职掌事项修改为“遴选法官职前研习计划之研拟及执行事项”。
林锦芳答复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吕学樟质询时说,现在法官的进用方式一种是经考试录取,一种是依照法官法规定遴选律师、学者转任,法官学院没有影响法务部对考试进用的法官训练这一块。
王惠美质询时说,按现行法规规定,未来考试进用法官将从现行75%降到20%,遴选进用法官增加,法务部司法官训练所业务相对将减少,却未见法务部提出相关人事精简做法;且司法院要将司研所改为法官学院,增加许多人员,但组织再造精神是要精简,觉得司法院提出的版本人员编制有点浮滥。
潘孟安质询时表示,编制扩大、人员增多不符社会期待、国际潮流;林锦芳答询表示,编制扩大是不得已,将来课程、人数增加,势必要有相当程度的扩大。
铨叙部法规司副司长吴玲芳答复潘孟安质询时表示,铨叙部对于司法院提出、司研所改制后官职等调高的部分有意见;铨叙部也在报告中指出,立法院应审酌草案中将机关首长、幕僚长以外的职称、官等职等及员额,都另以编制表定是否适宜。
民进党籍立委柯建铭质询表示,司法院、行政院、考试院的意见不一,这种法案也可以送到立法院?3个单位应把这些弄清楚;建议司法院将修法当中、司法人员研习所改为法官学院的部分留着就好,其他条文暂时都不要修。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审议司法院提出的“司法院司法人员研习所组织条例”修法草案,草案拟将“司法院司法人员研习所组织条例”改名为“法官学院组织法”,法官学院掌理事项包括“法令所定法官职前研习计划之研拟及执行事项”。
法务部次长吴陈镮报告时表示,司法官考试录取人员的培训由法务部司法官训练所进行,建议司法院将法官学院职掌事项修改为“遴选法官职前研习计划之研拟及执行事项”。
林锦芳答复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吕学樟质询时说,现在法官的进用方式一种是经考试录取,一种是依照法官法规定遴选律师、学者转任,法官学院没有影响法务部对考试进用的法官训练这一块。
王惠美质询时说,按现行法规规定,未来考试进用法官将从现行75%降到20%,遴选进用法官增加,法务部司法官训练所业务相对将减少,却未见法务部提出相关人事精简做法;且司法院要将司研所改为法官学院,增加许多人员,但组织再造精神是要精简,觉得司法院提出的版本人员编制有点浮滥。
潘孟安质询时表示,编制扩大、人员增多不符社会期待、国际潮流;林锦芳答询表示,编制扩大是不得已,将来课程、人数增加,势必要有相当程度的扩大。
铨叙部法规司副司长吴玲芳答复潘孟安质询时表示,铨叙部对于司法院提出、司研所改制后官职等调高的部分有意见;铨叙部也在报告中指出,立法院应审酌草案中将机关首长、幕僚长以外的职称、官等职等及员额,都另以编制表定是否适宜。
民进党籍立委柯建铭质询表示,司法院、行政院、考试院的意见不一,这种法案也可以送到立法院?3个单位应把这些弄清楚;建议司法院将修法当中、司法人员研习所改为法官学院的部分留着就好,其他条文暂时都不要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