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2日电)立法院今天初审通过民法修正案,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夫妻剩馀财产分配权,并增订这次修正前,尚未定谳的相关案件也适用。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初审通过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尤美女等人所提民法第1009条、第1011条及第1030之1条条文等修正草案,将来银行、债务清理公司无法藉由剩馀财产分配请求权,要求夫或妻弱势一方拍卖财产偿债。
法务部次长陈守煌受访表示,以往银行、债务清理公司常利用民法第1011条的宣告分别财产制漏洞,再依第1030之1条代位行使剩馀财产分配请求权,导致夫债妻还、妻债夫还。因此,法务部建议删除民法第1009条、1011条,与立委提案一致,法务部同意修法。
陈守煌表示,这次修正并增订民法亲属编施行法,对于在修正前,已系属在法院但尚未定谳的案件,也将适用这次修正后的规定;然而案件判决定谳者,则无法适用。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初审通过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尤美女等人所提民法第1009条、第1011条及第1030之1条条文等修正草案,将来银行、债务清理公司无法藉由剩馀财产分配请求权,要求夫或妻弱势一方拍卖财产偿债。
法务部次长陈守煌受访表示,以往银行、债务清理公司常利用民法第1011条的宣告分别财产制漏洞,再依第1030之1条代位行使剩馀财产分配请求权,导致夫债妻还、妻债夫还。因此,法务部建议删除民法第1009条、1011条,与立委提案一致,法务部同意修法。
陈守煌表示,这次修正并增订民法亲属编施行法,对于在修正前,已系属在法院但尚未定谳的案件,也将适用这次修正后的规定;然而案件判决定谳者,则无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