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遭通缉 小三通返台投案

2012年11月28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金门28日电)“欠国家的还是要还,于是决定回来”,林姓台商被判刑遭通缉,今天搭小三通客轮抵金门水头码头,当场向海巡人员投案。

47岁的林姓男子设籍彰化县,下午1时搭乘小三通客轮抵达水头码头,下船后主动向金门岸巡总队人员投案,被带回总队部调查。

金门岸巡总队调查,林姓男子民国97年6月由金门搭乘小三通客轮到厦门,在当地经营饮料店,他后来因之前在台涉嫌营利奸淫猥亵罪,被判刑10月,并被台中地检署通缉。

林姓男子表示,他去大陆时还不知道自己遭判刑,直到几个月前才知道被通缉,由于刑期只有10个月,“欠国家的还是要还,于是决定回来。”

金门岸巡总队晚间将林姓男子移送金门地检署,将被押解回台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