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文武:新三民主义--财产公示与中共

2012年11月30日时政评论
【新唐人2012年11月30日讯】中共号称自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是个光荣、伟大、正确的党,是个只有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利益的党,是个与人民血肉相连,吃苦在先,享受在后的党。

可是实情又如何呢?

现在全世界民主国家的执政党,政府官员财产都是公开的,政府官员公开财产,目地是为了让群众监督检察,如果政府官员的财产,超过了他合法的收入,就要说明其财产的来源,说不清楚的部分就属于是非法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民主国家里,根本就是一个平常的制度。

可是在中国却不同,财产公示制度,到现在也制订不下来。在群众中去问,需要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吗?95%以上的群众都会说需要;在政府官员里面去问,需要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吗?95%以上的官员都会说不需要。

为什么呢?因为中共官员95%以上的都是贪官,95%以上的官员财产来源都是不明来源。如果一公示,那么95%以上的官员,都面临贪污罪的处罚, 在中国刑罚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现在中共体制内当官的人,有几个人贪污不够十几万元的,这样的人一个都没有,除非他是已经退党、退团、退少先队员的三退人员,一个真正的共产党 员,因贪污所得的家庭财产,最少也都上百万元,所有的中共官员,都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贪污人员。这样按照刑罚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中共所有的官员,都要被判死刑。

中共在位不在位的政府官员,现在还活着也有几千万人吧,八千万党员,前后与官有关的人也有五千万人吧,一旦财产公示制度真的实行起来,那么几千万人,就面临着死刑的判决。

所以,中共不可能实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但是中共会说自己是个清正廉洁的政党。

20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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