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浮报仪器费 差价供私用

2013年01月05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1月05日讯】(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5日电)彰化检方侦办教授假发票案,发现涉案教授买仪器时浮报价格,让决标价高出实际价格,差价则供教授私人取用。

彰化地检署日前侦办发现国立彰化师范大学有两名教授涉嫌和厂商合作,拿假发票向学校报帐,两名教授被依贪污罪起诉。检方循线追查厂商帐册,昨天追加起诉国立阳明大学、国立中正大学等多所国立大学的10多名教授及研究员。

根据彰化地检署公布的起诉书,国扬及利明两家仪器公司涉嫌和国立中正大学副教授曾玉村等人合作,当采购案低于新台币10万元以下时,由于可直接和厂商议价且自行验收,由国扬公司等开出发票交给教授,再让教授交给行政人员报帐核销。

至于10万元以上需公开招标的采购案,则由教授或研究员向厂商初步访价并提出采购规格,由于业者提出的公开售价较高且有折价空间,教授都会杀价。

业者为维持产品价格行情以提高获利,不愿意降低公开售价也就是决标金额,双方于是约定较低的实际售价,业者日后再将决标金额与实际售价间的差额以“预存款”方式记在帐上。

起诉书指出,像是曾玉村在采购一项仪器时,国扬公司提出“实际售价”为158万元,教授则向学校提出260万元的估价单,且提出参考底价230万元给学校,后来国扬公司以233万元得标,其中75万元的差价再扣掉税款8万元,曾玉村在公司帐上有“预存款”67万元供私人取用。

部分教授在接受讯问时辩称,将厂商的预存款采购器物放在学校供公共使用,或是用在私人用途;但检方认为教授所为已触犯贪污治罪条例以及商业会计法,将国扬公司朱姓负责人、业务员、17名教授与研究员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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