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愿:富于中共特色的语言规律

2013年01月31日时政评论
【新唐人2013年1月31日讯】“人文关怀”这个词,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其公认的基本含义都是关心人、爱护人和尊重人,而关心人、爱护人和尊重人的首要前提则是切实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合法权益。不过,令人称奇的是,黑龙江伊春当局对“人文关怀”的界定居然与社会的共识大相径庭,这在它们自称“出于人道主义”对当地居民陈庆霞实施的的“人文关怀”中体现得可谓一清二楚。

那么,伊春当局是如何“出于人道主义”对陈庆霞进行“人文关怀”的呢?

其一是蛮横地剥夺陈庆霞的上访权力。

据大陆媒体报导,陈庆霞的丈夫患有“延迟性心因性反映”,黑龙江省第三医院曾诊断他有“精神分裂症”。但2003年非典时,当地公安机关却因他毁坏了拦在路口的栅栏将其劳教。两个月后,陈庆霞见到丈夫时,发现他身上多处带伤,神智比以前更加错乱。于是她开始上访,“想为丈夫讨个说法”。2007年,当地政府派人将到北京上访的陈庆霞押回伊春,在看守所里拘留了10天,这期间她的腿被打坏了。这之后,她又被劳教了18个月。

其二是无理剥夺陈庆霞的人身自由。

从2010年起,劳教期满后被释放的陈庆霞被当地政府强迫住在一间以前是存放尸体和花圈的太平间里,限制自由达3年之久。这所平房的玻璃门被一条铁链锁住,上面贴满了“手机被遮罩”、“后边监视器”、“党啊亲爱的妈妈!给孩子一点自由吧!”的白纸,房间窗户上密密麻麻地贴着“我告饶了”的纸张。房门外24小时有人看守。房门的一侧有监控摄像头,后窗装有铁栏杆。房前停着一辆没有牌照的白色面包车,车头正对着陈庆霞的房间窗户。车里的人告诉前来采访的记者,他们是带岭区环卫处的工人,但看守陈庆霞和环卫部门没关系,“是区里的相关领导要求这么做的”。如今,陈庆霞已下身瘫痪,疾病缠身,每天需穿着纸尿裤,生活不能自理。

中国法律规定,公民有上访的权力,中国法律还规定,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然而,伊春当局却无视法律,肆无忌惮地剥夺陈庆霞的上访权利和人身自由,其所作所为显然已构成了对公民合法权益和基本人权的侵犯与践踏。这,就是他们自称“出于人道主义”对陈庆霞实施的“人文关怀”!

说实在的,恐怕很少人会想到,伊春当局居然把对公民合法权益和基本人权的侵犯与践踏堂而皇之地称为“人文关怀”,这实在是太有创意了!照这种说法,“人文关怀”根本就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关心人、爱护人和尊重人,而是它的反面:即迫害人、践踏人和侮辱人。

如果对当下中国现状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你就会发现,这种颠倒黑白的定义和诠释并非个例,而是一种富于中共特色的语言规律。换句话说,同样一个词,在党文化中的含义与社会公认的含义经常是不同的,甚至是截然相反的。一旦懂得了这点你进而就会明白,每当中国各级政府信誓旦旦地宣称自己“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保障中国人权”、“推进依法治国”等等时,这些光亮美丽的字眼的真实含义究竟是什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