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季敏落泪 自勉不能含冤亡

2013年03月19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3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9日电)台北地院今天审理前消防署长黄季敏涉贪案,黄仍否认收贿,还落泪说遭诱导侦讯,没人相信让他心中痛苦,自勉不能含冤而死。

台北地检署侦办黄季敏等人涉嫌办理消防署民国91到95年度采购防灾救难器材收受贿赂案,认定黄季敏收受新台币1924万元,去年12月25日依贪污等罪嫌起诉,求处无期徒刑。

法院开庭时,黄季敏说,没人相信他,让他心里很痛苦。自勉不能含冤而死,“我死了就没人帮我澄清,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他仍否认收贿,也说不知道哥哥有参与标案,还称遭调查局诱导侦讯、扭曲事实。

黄季敏仍称在署长任内买黄金、股票、委托哥哥投资的钱,都是自有资金,法官则质疑黄季敏没有依法申报财产,黄季敏自称是怕妻子知道,才没申报。

合议庭认为,黄季敏未申报私房钱不诚实,自有资金的说法也难以令人取信,谕知羁押期满前裁定是否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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