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会调查 医美促销恐违法

2013年03月29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3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9日电)消基会今天表示,调查8家美容医学诊所网站,发现业者推出“包套方案型”、“买一送一、价格下杀型”促销方案,恐涉及违反医疗法相关规定。

财团法人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召开“美容医学广告满天飞,包套、打折不当揽客现形!”记者会,公布3月间在医美诊所网站及网路购物平台的调查结果。

消基会表示,“医疗法”第84条规定,“非医疗机构,不得为医疗广告”,消基会抽查网路购物平台时,发现仍有“东森购物网”、“森森购物网”、“momo富邦购物网”等3个购物平台贩售“医疗机构相关疗程及谘询券”情形。

消基会指出,非医疗机构的购物网站贩售美容医学课程/谘询券,恐涉及违反“医疗法”第84条规定,可处新台币 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

消基会也调查8家医美诊所官方网站内容(含部落格、粉丝团),包括爱玩美诊所、八千代诊所、水之方诊所医美中心、贝尔雅医美诊所、欣悦诊所专业医美中心、采医形象医学股份有限公司、凯渥医美诊所,及晶晏时尚诊所。

调查发现,8家诊所推出的促销方案,包括“包套方案型”,及“买一送一、价格下杀型”。

消基会表示,以上8家诊所恐涉及违反“医疗法”第61条第1项规定:“医疗机构禁止以下列不正当方法招揽病人:公开宣称就医即赠送各种形式礼品、折扣、彩券、健康礼券、医疗服务,或于医疗机构庆祝活动赠送免费兑换券等情形。……”,依法可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

此外,消基会也发现,这8家诊所都未告知医疗风险及效能合法性。美容医学广告中未详列商品资讯,恐违反“消费者保护法”相关规定。

消基会呼吁,主管机关不仅应依法落实取缔违法医疗广告形式与内容,且应要求业者详尽告知相关资讯,以免造成争议并损害消费者健康。业者应清楚明白提供医疗行为必要的风险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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