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联办外烧区旗案 古思尧免入狱

2013年06月28日港澳
【新唐人2013年06月28日讯】香港民主人士古思尧及马云祺,在中联办外被控烧区旗案,星期四宣判,古思尧被判入狱4个月但缓刑2年﹔马云祺则被判社会服务令230小时,两人皆无须入狱。他们抗议政治打压,强调会继续抗争。

案件宣判前,一批社民连成员到场声援,抗议政治检控。(加背景声)66岁的古思尧由囚车押送,到法院听取判决,他和马云祺步出法院时,神情轻松,并高叫口号。

口号:推翻屠夫政权,打倒共产党。

裁判官杜浩成判刑时表示,不接受被告以公民抗命作为减刑理由,古思尧强调判刑是意料中事,但不会害怕,不排除会以更激烈方式抗争。

香港民主人士古思尧:我会采取更加激烈的方法,比如我会烧一个棺材冲入中联办。公民抗命往往要付出一些代价,我绝对没有问题的。

香港民主人士马云祺:我们烧旗,没有对人造成伤害,或者社会造成破坏,用监禁或者这么高的社会服务令来判罚,我觉得不合理。

古思尧和马云祺,去年四月一日参加抗议中共乱港游行,期间在中联办外企图焚烧区旗,被控企图侮辱区旗罪。

新唐人记者梁珍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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