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6月29日讯】中华民国中选会6月28日判罚歌手杨烈60万新台币,因他选举日脸书贴文说自己投票给了蔡英文,因此违反了“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
中央选举委员会28日宣布2项触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的处罚,指责两人在台湾第14任总统副总统及第9届立法委员选举投票日,透过脸书,分别为国民党和民进党候选人助选,因此涉嫌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或“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等规定,分别处以50万新台币(折约1.54万美元)和60万新台币(折约1.85万美元)。
现年63岁的台湾着名歌星杨烈,在投票日当天于自己的个人脸书上留言:“今天要选举了!坚定信心不受任何干扰、威赫、诱骗!正确、勇敢选定总统:2号蔡英文,选定民进党推选立委让民进党立委参选者在国会过半,政党票选请投:1号民主进步党!感谢大家!请大家全力共识、参与,感谢!加油!”因此被罚60万新台币。
另名投票人张遴,投票日在脸书发文:“为国家公义,社会正义及未来的发展,别忘了交代亲朋好友及全家投国民党,因为我们都是受惠国民党的,甚愿上帝保守我们,选出真正能带给国家安康幸福的家园的政党”等,被罚50万新台币。
根据中华民国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50条第2款(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56条第2款),任何人或政党,不得在投票日进行竞选活动或助选活动,违者依据总统选罢法第96条第4项(公职选罢法第110条第5项),可以处新台币50万元以上5百万元以下罚锾。
责任编辑:任浩
中央选举委员会28日宣布2项触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的处罚,指责两人在台湾第14任总统副总统及第9届立法委员选举投票日,透过脸书,分别为国民党和民进党候选人助选,因此涉嫌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或“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等规定,分别处以50万新台币(折约1.54万美元)和60万新台币(折约1.85万美元)。
现年63岁的台湾着名歌星杨烈,在投票日当天于自己的个人脸书上留言:“今天要选举了!坚定信心不受任何干扰、威赫、诱骗!正确、勇敢选定总统:2号蔡英文,选定民进党推选立委让民进党立委参选者在国会过半,政党票选请投:1号民主进步党!感谢大家!请大家全力共识、参与,感谢!加油!”因此被罚60万新台币。
另名投票人张遴,投票日在脸书发文:“为国家公义,社会正义及未来的发展,别忘了交代亲朋好友及全家投国民党,因为我们都是受惠国民党的,甚愿上帝保守我们,选出真正能带给国家安康幸福的家园的政党”等,被罚50万新台币。
根据中华民国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50条第2款(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56条第2款),任何人或政党,不得在投票日进行竞选活动或助选活动,违者依据总统选罢法第96条第4项(公职选罢法第110条第5项),可以处新台币50万元以上5百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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