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奇:文革特一号案 丁祖晓批对毛个人崇拜 遇害场面吓人

2017年02月01日共产党百年真相
中共“文革”中发动所谓的“一打三反”运动,大规模杀戮思想犯、言论犯。其中,湘西24岁女青年丁祖晓因投书、写传单抨击“文革”中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运动,被中共湘西自治州定性为“特一号”案,丁被判处死刑。据称,丁遇害前头被埋进一堆生石灰,两眼流血。

丁祖晓1946年出生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大庸县,1965年高中毕业后回乡插队。

1966年,史无前例的文革运动爆发。中国进入疯狂时代,名胜古迹被称为“四旧”,被砸得稀巴烂。专家、名人、教师、出身不好的人被诬为臭老九和狗崽子,遭受空前的侮辱和迫害,许多人被活活打死,或被迫自杀。

文革前期,中共还发起了声势浩大的“造神”运动,中国大江南北天天围绕“三忠于、四无限”向毛泽东“献忠心”,全国城乡随处可见“天天读”、“早请示、晚汇报”、“像章热”、“忠字舞”等。

丁祖晓看到,家家挂起了“忠”字匾,村村树起了“忠”字牌;过去安放祖先神位的神龛,现在变成了“宝书台”;看到那些朴朴实实的老农和天真无邪的少年,因为识字不多,背语录掉字错句,就被批斗;有的社员不慎损坏一点“光辉形象”,就被戴高帽、挂黑牌、打锣游乡;有的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在农村,哪怕再穷,农民也要把家中仅有的财产,猪、鸡、鸭卖掉,弄点钱去“敬请”领袖像、红宝书,敬做“忠”字旗、“忠”字牌。

丁祖晓目睹疯狂现状后,勇敢地站出来反对这种形式的个人崇拜。她于1969年3月17日写信给中共自治州州委的机关报《团结报》,提出自己对这场“献忠心”活动的意见,并要求报纸公开答覆。但信件发出去一个多月,不见回覆。

实际上,中共湖南省、大庸县革委会正把此信作为“重大反革命”案件,一边向上汇报,一边组织人马在进行秘密排查。

丁祖晓等待一个多月,见报社未曾有公开回覆,于是在1969年4月21日中共九大闭幕前夕,在她姐姐丁祖霞的帮助下又将意见写成传单连夜散发到大庸县城。

丁祖晓在传单中写道:“诚然,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真理的忠,是宝贵的,高尚的,应该崇敬、歌颂,更应该提倡。”但“从现象上看,这‘忠’字是地道的、历史上空前罕见的个人崇拜。在人民群众中是非搞不可、不搞不行的‘法律’,并非民心、民意。”“这‘忠’字更是彻头彻尾的奴隶主义……”

传单呼吁“一切正直的革命人们,清醒头脑,不要受骗,不要甘于做奴隶。起来造‘忠’字的反,革‘忠’字的命。争取真正的民主和自由。”

1969年7月5日深夜,众多全副武装 军人、民兵里外三层包围了丁宅。丁家姐妹被以所谓的“恶毒诽谤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穷凶极恶地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的罪名逮捕入狱。

丁祖晓被抓之后,她的同学、回乡知青李启顺为声援丁祖晓,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克服重重困难,自己起草,自己刻钢板,自己油印了二十多份《告革命人民书》,为丁祖晓鸣冤,并称丁祖晓是“当之无愧的革命先锋”。1969年9月27日,这份《告革命人民书》由她妹妹李启才趁着夜黑散发到街道,姐妹俩还将这份传单直接寄给红旗杂志社。

此举再一次轰动了大庸县城。不久,李启顺、李启才姐妹被逮捕入狱。中共湘西自治州当局将这两对姊妹以及与她们有过来往的几位年青人一起定性为“以丁祖晓、李启顺为首的反革命集团”,此案件被命名为“特一号”案件。

湘西24岁女青年丁祖晓投书、写传单抨击“文革”中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运动,被中共湘西自治州定性为“特一号”案;丁祖晓被判处死刑,遇害前头被埋进一堆生石灰,两眼流血。(网络图片)
湘西24岁女青年丁祖晓投书、写传单抨击“文革”中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运动,被中共湘西自治州定性为“特一号”案后惨遭杀害。(网络图片)
丁祖晓被捕以后,在被关押的十个月零三天中,经历了二百四十多场审讯,丁祖晓有问必答,据理力争,针锋相对。面对严刑拷打,丁未低头、也未曾认罪。

1969年7月13日下午的一场审讯中,有着这样一段笔录:

“丁祖晓,你犯没犯罪?”
“我没有罪!”
“你是无缘无故被拘留的吗?”
“那我不知道。你们是军管小组,我是回乡知青,是农民,你们抓我,我就来坐班房!”
“‘特一号案件’就是你干的!”
“(笑)是我干的。”
“你有没有顾虑?”
“我没有顾虑!”

1970年5月3日,在宣布为“最后一场”审讯中,丁祖晓依然慷慨陈词:“我始终认为‘忠’应该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真理,不应该忠于哪个人。现在提倡的‘忠’字,是搞个人崇拜,是奴隶主义。”

1970年5月5日,办案人员向丁祖晓宣读了死刑判决后,问道:“丁祖晓,听清楚没有?”丁祖晓高声回答:“听清了!”然后转身进入牢房,“砰”地一声把门关上,拒绝在宣判笔录上签名、按手印。

丁祖晓与李启顺同日遇难

1970年,中共发动了所谓的“一打三反”运动,重点打击所谓的“现行反革命分子”。1970年5月5日,丁祖晓、李启顺被判死刑,丁祖霞被判二十年徒刑,李启才被判十年徒刑。

1970年5月8日,丁祖晓被押到当地政府搞的公开审判大会,在对她的宣判读完之后,丁祖晓猛地从看押她的武装人员手中挣脱,冲到话筒跟前,当她愤怒地说出“真理”两个字时,就被强行按倒。她的头被埋进一堆生石灰。她紧咬着的牙关被刺刀撬开,一团棉纱被塞进她嘴里。当丁祖晓再次站立起来的时候,人们只见她脸上粘满石灰,从眼里流出两行鲜血。

在刑场上,丁祖晓拒绝下跪。她两次被强行按下,又随即挺身而起。第一声枪响过后,她突然一个转身,瞪大了的眼睛怒视着对准她胸膛的枪口。从这枪口射出的第二发子弹穿过了她的胸脯,她仰天倒下了。

丁祖晓在这个世界上,仅度过了二十四个春秋。

就在同一天,李启顺被“借”到湘西自治州的首府吉首市枪杀,死前身体被刺刀多处戮伤,时年二十三岁。

参考文献:

1、《史无前例的年代》,纪希晨着,2006年出版。
2、《丁祖晓、李启顺:因反对个人崇拜被枪毙》,江苏知青网。
3、《文革时期的思想解放先驱》,炎黄春秋,2009年7月号。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