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在中国堂而皇之地使用“选举”、“选举制度”这些标志文明政治下的术语,是中共国社会众多使人民无可奈何的耻辱之一。最近,中共辽宁黑帮“选举”内讧,帮闲文人们的假“震惊”装得跟真的似的。
什么“局部塌陷”咧,什么“建国以来最大‘贿选案’”咧,什么“震惊最高层”咧,这些东西总能在这种过程中恰当地展示他们使人喷饭的诡诈和无耻,当然无知之辈亦占了些比例。稍有点中国过活经历者不难认知,辽宁“贿选”案,不过是黑帮内部分赃过程中的互撕现象,贿选须得以存在正当选举为前提,这是个简单常识。而正当选举的文明常项是,存在独立、自由选举制度环境下的一人一票选举。贿选是对独立自由选民的收买之举,其侵犯的客体是自由选举制度,具体表现为对自由选举制度下选民的独立自主表达权的以利予方式进行影响。贿选一词在中共黑帮制国环境下,给人生出一种潜意识的认识──还有着正当的选举。
扯什么“局部塌陷”、“建国以来最大”、“震惊最高层”这种无知无耻的论调,这实际上依然是黑帮及其豢养文人的一种应急性公关用语。事实上所有正常人心知肚明的是,塌陷的条件是需要有正当高度的,这里的高度即是曾经被建立起来过,现今已然公认存在着的正当选举制度。在中国,选举从来就是强盗之间的鬼混表演,顶多会出类似辽宁这次的互撕内乱,实在纸里包不住火,光天化日下白生生一片光腚,抓住“贿选”掩丑是他们丑相毕露后的无耻功夫。“贿选”是见不得人的无耻之举,可绝不是这中共这帮更其无耻的强盗配得上的,他们从未获得过这种只有文明制度里才配有的资格。一群赤身裸体的绿林强盗,仗着天下无敌的厚颜无耻,把“贿选”一词叫得满世界轰响,帮闲文人们的嚣叫增加的也只能是无耻的高度耳。
至于所谓“建国以来最大”更是愚昧得可以,若写成“最大被暴露了的”可能还有点切合实际。而“震惊最高层”那更是无底线的扯淡。这话使人觉得这国有一个冰清玉洁的“最高层”,他们不仅从未“贿选”过,更不知体制内还有如此无耻的“贿选”。这群人终于成了“最高层”前他们在哪里?!他们未能“最高层”前中国可有正当选举?!他们自己可曾参加过一次这种制度下绝不允许出现的正当选举?至于说“高层震惊”却也会真有的,那就是这次暴露出来的肮脏规模,使这群总自以为是人模人样的东西心里窝火,使更多的人了然了原来我们的“最高层”就是群精心凿饬外表下裹着比狗屎更肮脏的东西。
他们有点“震惊”当在意料内,但这不会对他们坚定不移的继续无耻大志产生任何动摇,直至这种自以为坚不可摧的无耻带给他们毁灭性的可耻下场。对那些总不甘寂寞的文人们的无知或竟无耻常使人尽显无力感。
在过去67年里的中国,权力在任何层级的私化及滥用的纯粹性,早已老孺尽晓,这种干脆私化及滥用不仅可以习以为常,简直就成了不再有任何顾忌的理所当然。权力在任何层级、任何地方、任何部门,早都成了少数掌握它者手中谋取不法利益的私器,倘说它还有别的功能的话,那就是对被压迫者的冷酷打压。人民有目共睹却也普遍无奈的是,权力变异成了只是它的掌握者的贪攫钱财及保卫贪攫所得的工具。被权力压迫的人民不仅是状告无门,而且告申本身就成了普遍而公开的被进一步打压的理由,因为人民对于权力,永处在束手无策的境地。使人民实质性得了制约权力的唯一正当途径便是由人民自由选择政府,由具体的、一人一票的独立自由选举来选择服务于自己而不是管制自己的政府。这在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中早是天经地义的事,而在中国,它却仍处在一群无耻之徒的诬蔑及阻击中。
中国从未有过属于公众的公共权力,公共权力总被一群无赖之徒控制成了这国历史的全部面孔。中国历史的所有阶段,权力与人民发生联系的全部方式总不外乎,驱赶着人们去“打江山”,打江山事一成,人民立即变了纳税及永被权力奴役和防范的对像。数千年里封建帝制制度相较今日中共犯罪集团,它们还要“诚实”些,至少它们从不嚷嚷着说权力不是他们的,更不会厚颜无耻至说自己整天地且还是全心全意为别人掌权,为别人操劳,全心全意地不是为了自己。中国的权力,永不改其恐怖的狰狞面目。权力只会做两样事,即压制人民和防范人民,似乎也真成了天经地义了。几千年的权力运动史上,从未发生过意在制约公权力和增加个人权利的社会运动,于权力有关系的所有社会运动,便只剩下拼死要抢夺权力及掌权者拼死要保卫权力的厮杀。一些国人常自豪地夸示在他看来的悠久丰富灿烂的文化,可这悠久丰富灿烂的文化中,个人权利作为一种名词都没有生成过,更不用说个人权利的意识及保卫个人权利的社会习惯。而人权这种只作为文词概念的出现,也还只是1949年前的几十年里的事,而1949年后,人权、公民的权利又作为绝迹了的文字概念局面被这世间最古老且最庞大的民族接受。今天,人权,个体人的权利,仍被当作“西方”反动的东西被控制权力的那群人堂而皇之地批判着、拒斥着,坚持主张人的权利者被诬蔑为“西方反华势力的工具”,是在“颠覆国家政权”。一个极显明了的逻辑便是,大家都像狗一样的活着就贴合了这国的国情,才符合了国家的安全,大家若稍活得像了点人样,就是对“中国特色”的反动,就不利于“国家安全”了。
近些年来最使任何一个有点正常人类尊严和正常人的认识的中国人感到莫大耻辱的现状是,民族败类们为中国的一切黑暗、肮脏及邪恶现实局面挂上“华”的面相,批评中共黑暗的丛林政治、揭露贪官恶吏残害人权,揭露官员厚颜无耻的丑行,一律被冠以反“华”辱“华”。彷彿这世间一切无耻、肮脏及邪恶,悉成了“华”的精髓,而所有这些无耻、肮脏及邪恶,目的却只有一个,那便是阻止人权价值在中国的制度性建立,阻止由人民通过自由、独立而自主的投票选择政府。世界有记录的人类经验早已显明,凡没有人民自由自主选择政府的社会,政治黑暗,官权残暴、社会腐败、人性及道德沦丧、黑恶势力横行是不二的规律。中国只有实行了一人一票自由自主选择政府的制度,中国文明的实质生长才会开始,任何天花乱坠的美丽欺骗,若终于还是不允许人民自主选择政府,这样的政府必是非法的政府,也必是无底线奴役人民的黑政府。一个一票的自由自主选举,这是未来在中国的任何形式的建立所必需的基础、底线。
自由、自主的选举,既是民主政治的不可或缺的基础,更是它必须的、而为全世界文明政治制度所普遍采用的形成要件,它是人民具体影响政治的最直接、最现实和最有效的方式。实质性的选举权保障、离不开符合民主原则及其内涵的选举机制,若选举机制及其程序是非民主的,便会带来抵销或降低选举民主性的后果,这是未来中国“选举法”制定者们所必须要清醒认识的方面。
选举权是美国宪政史上最古老、最重要的公民权利之一。无疑,它是人民奋斗、牺牲的成绩。无数美国公民为实现一人一票的政治制度无声地奋斗,更有许多人终其一生亦未能实现这个目标,尤其是美国的黑人,在这方面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但经过了奋斗,直至上世纪60年代末终于实现了这种权利。他们为争取权利而坚韧牺牲的勇敢是永值得人们赞誉的。
不记得是谁说的“只有赋予人民选举权,从南至北、从东到西的政客们,才会买他们(指选民)的帐,祈求他们的帮助,选举权是所有权利的基础。”只有制度性地通过定期的公开、公正、自由而有秩序的选举,政府的合法性、其权力行使的正当性才有了天然的保障,而其执政才能获得人民的支持。没有任何人天生来便可以代表别人,无论他做的了什么、做的怎样人民还得默默的支持他。
所以,未来中国的任何建立,都不得脱离建立实质性保障人民自由、自主选举权的政治制度。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表达形式只有一个,即是自主自愿的投票,这种权利是个人的、自主的和独立的,除了为生效判决确认为无行为能力者外,所有18岁以上的公民均有权利选择参加或不参加投票选举官员或参加全民公投的活动,除被羁押公民外,人人得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参加选举或竞夺被选举的机会(被羁押公民享有投票权)。
毫无疑问,只有公民一人一票自由自主地选出的政府,才能理直气壮地动员人民、要求人民并与人民一道来保卫国家民主制度及其所代表的政治价值。人民选举政府,使政府(或叫授权)保卫自己的权利与自由是其最基本的初衷,更是最基本的权利。而每个选举过程中的全民参与,大众传媒的广泛讨论过程,客观上是对国家政治治理能力的一个提升过程,是一个活的制度建设与公民社会建设相辅相成的历史进程,是一种政治的、文明的看得见的生长,是一个国家及民族文明生长的最具活力的环节。
附:高智晟《中华联邦共和国宪法》草案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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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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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局部塌陷”咧,什么“建国以来最大‘贿选案’”咧,什么“震惊最高层”咧,这些东西总能在这种过程中恰当地展示他们使人喷饭的诡诈和无耻,当然无知之辈亦占了些比例。稍有点中国过活经历者不难认知,辽宁“贿选”案,不过是黑帮内部分赃过程中的互撕现象,贿选须得以存在正当选举为前提,这是个简单常识。而正当选举的文明常项是,存在独立、自由选举制度环境下的一人一票选举。贿选是对独立自由选民的收买之举,其侵犯的客体是自由选举制度,具体表现为对自由选举制度下选民的独立自主表达权的以利予方式进行影响。贿选一词在中共黑帮制国环境下,给人生出一种潜意识的认识──还有着正当的选举。
扯什么“局部塌陷”、“建国以来最大”、“震惊最高层”这种无知无耻的论调,这实际上依然是黑帮及其豢养文人的一种应急性公关用语。事实上所有正常人心知肚明的是,塌陷的条件是需要有正当高度的,这里的高度即是曾经被建立起来过,现今已然公认存在着的正当选举制度。在中国,选举从来就是强盗之间的鬼混表演,顶多会出类似辽宁这次的互撕内乱,实在纸里包不住火,光天化日下白生生一片光腚,抓住“贿选”掩丑是他们丑相毕露后的无耻功夫。“贿选”是见不得人的无耻之举,可绝不是这中共这帮更其无耻的强盗配得上的,他们从未获得过这种只有文明制度里才配有的资格。一群赤身裸体的绿林强盗,仗着天下无敌的厚颜无耻,把“贿选”一词叫得满世界轰响,帮闲文人们的嚣叫增加的也只能是无耻的高度耳。
至于所谓“建国以来最大”更是愚昧得可以,若写成“最大被暴露了的”可能还有点切合实际。而“震惊最高层”那更是无底线的扯淡。这话使人觉得这国有一个冰清玉洁的“最高层”,他们不仅从未“贿选”过,更不知体制内还有如此无耻的“贿选”。这群人终于成了“最高层”前他们在哪里?!他们未能“最高层”前中国可有正当选举?!他们自己可曾参加过一次这种制度下绝不允许出现的正当选举?至于说“高层震惊”却也会真有的,那就是这次暴露出来的肮脏规模,使这群总自以为是人模人样的东西心里窝火,使更多的人了然了原来我们的“最高层”就是群精心凿饬外表下裹着比狗屎更肮脏的东西。
他们有点“震惊”当在意料内,但这不会对他们坚定不移的继续无耻大志产生任何动摇,直至这种自以为坚不可摧的无耻带给他们毁灭性的可耻下场。对那些总不甘寂寞的文人们的无知或竟无耻常使人尽显无力感。
在过去67年里的中国,权力在任何层级的私化及滥用的纯粹性,早已老孺尽晓,这种干脆私化及滥用不仅可以习以为常,简直就成了不再有任何顾忌的理所当然。权力在任何层级、任何地方、任何部门,早都成了少数掌握它者手中谋取不法利益的私器,倘说它还有别的功能的话,那就是对被压迫者的冷酷打压。人民有目共睹却也普遍无奈的是,权力变异成了只是它的掌握者的贪攫钱财及保卫贪攫所得的工具。被权力压迫的人民不仅是状告无门,而且告申本身就成了普遍而公开的被进一步打压的理由,因为人民对于权力,永处在束手无策的境地。使人民实质性得了制约权力的唯一正当途径便是由人民自由选择政府,由具体的、一人一票的独立自由选举来选择服务于自己而不是管制自己的政府。这在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中早是天经地义的事,而在中国,它却仍处在一群无耻之徒的诬蔑及阻击中。
中国从未有过属于公众的公共权力,公共权力总被一群无赖之徒控制成了这国历史的全部面孔。中国历史的所有阶段,权力与人民发生联系的全部方式总不外乎,驱赶着人们去“打江山”,打江山事一成,人民立即变了纳税及永被权力奴役和防范的对像。数千年里封建帝制制度相较今日中共犯罪集团,它们还要“诚实”些,至少它们从不嚷嚷着说权力不是他们的,更不会厚颜无耻至说自己整天地且还是全心全意为别人掌权,为别人操劳,全心全意地不是为了自己。中国的权力,永不改其恐怖的狰狞面目。权力只会做两样事,即压制人民和防范人民,似乎也真成了天经地义了。几千年的权力运动史上,从未发生过意在制约公权力和增加个人权利的社会运动,于权力有关系的所有社会运动,便只剩下拼死要抢夺权力及掌权者拼死要保卫权力的厮杀。一些国人常自豪地夸示在他看来的悠久丰富灿烂的文化,可这悠久丰富灿烂的文化中,个人权利作为一种名词都没有生成过,更不用说个人权利的意识及保卫个人权利的社会习惯。而人权这种只作为文词概念的出现,也还只是1949年前的几十年里的事,而1949年后,人权、公民的权利又作为绝迹了的文字概念局面被这世间最古老且最庞大的民族接受。今天,人权,个体人的权利,仍被当作“西方”反动的东西被控制权力的那群人堂而皇之地批判着、拒斥着,坚持主张人的权利者被诬蔑为“西方反华势力的工具”,是在“颠覆国家政权”。一个极显明了的逻辑便是,大家都像狗一样的活着就贴合了这国的国情,才符合了国家的安全,大家若稍活得像了点人样,就是对“中国特色”的反动,就不利于“国家安全”了。
近些年来最使任何一个有点正常人类尊严和正常人的认识的中国人感到莫大耻辱的现状是,民族败类们为中国的一切黑暗、肮脏及邪恶现实局面挂上“华”的面相,批评中共黑暗的丛林政治、揭露贪官恶吏残害人权,揭露官员厚颜无耻的丑行,一律被冠以反“华”辱“华”。彷彿这世间一切无耻、肮脏及邪恶,悉成了“华”的精髓,而所有这些无耻、肮脏及邪恶,目的却只有一个,那便是阻止人权价值在中国的制度性建立,阻止由人民通过自由、独立而自主的投票选择政府。世界有记录的人类经验早已显明,凡没有人民自由自主选择政府的社会,政治黑暗,官权残暴、社会腐败、人性及道德沦丧、黑恶势力横行是不二的规律。中国只有实行了一人一票自由自主选择政府的制度,中国文明的实质生长才会开始,任何天花乱坠的美丽欺骗,若终于还是不允许人民自主选择政府,这样的政府必是非法的政府,也必是无底线奴役人民的黑政府。一个一票的自由自主选举,这是未来在中国的任何形式的建立所必需的基础、底线。
自由、自主的选举,既是民主政治的不可或缺的基础,更是它必须的、而为全世界文明政治制度所普遍采用的形成要件,它是人民具体影响政治的最直接、最现实和最有效的方式。实质性的选举权保障、离不开符合民主原则及其内涵的选举机制,若选举机制及其程序是非民主的,便会带来抵销或降低选举民主性的后果,这是未来中国“选举法”制定者们所必须要清醒认识的方面。
选举权是美国宪政史上最古老、最重要的公民权利之一。无疑,它是人民奋斗、牺牲的成绩。无数美国公民为实现一人一票的政治制度无声地奋斗,更有许多人终其一生亦未能实现这个目标,尤其是美国的黑人,在这方面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但经过了奋斗,直至上世纪60年代末终于实现了这种权利。他们为争取权利而坚韧牺牲的勇敢是永值得人们赞誉的。
不记得是谁说的“只有赋予人民选举权,从南至北、从东到西的政客们,才会买他们(指选民)的帐,祈求他们的帮助,选举权是所有权利的基础。”只有制度性地通过定期的公开、公正、自由而有秩序的选举,政府的合法性、其权力行使的正当性才有了天然的保障,而其执政才能获得人民的支持。没有任何人天生来便可以代表别人,无论他做的了什么、做的怎样人民还得默默的支持他。
所以,未来中国的任何建立,都不得脱离建立实质性保障人民自由、自主选举权的政治制度。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表达形式只有一个,即是自主自愿的投票,这种权利是个人的、自主的和独立的,除了为生效判决确认为无行为能力者外,所有18岁以上的公民均有权利选择参加或不参加投票选举官员或参加全民公投的活动,除被羁押公民外,人人得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参加选举或竞夺被选举的机会(被羁押公民享有投票权)。
毫无疑问,只有公民一人一票自由自主地选出的政府,才能理直气壮地动员人民、要求人民并与人民一道来保卫国家民主制度及其所代表的政治价值。人民选举政府,使政府(或叫授权)保卫自己的权利与自由是其最基本的初衷,更是最基本的权利。而每个选举过程中的全民参与,大众传媒的广泛讨论过程,客观上是对国家政治治理能力的一个提升过程,是一个活的制度建设与公民社会建设相辅相成的历史进程,是一种政治的、文明的看得见的生长,是一个国家及民族文明生长的最具活力的环节。
附:高智晟《中华联邦共和国宪法》草案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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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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