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几乎所有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大厅里,都在最醒目处挂着“人民警察为人民”、“有困难找警察”一类的大招牌,可许多时候,当你真的遇到困难,不得不求助警察时,却发现实际情况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这不,最近被舆论热议的山东“辱母杀人案”,便是大陆警察不作为的一个典型事例。
据《南方周末》报导,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女企业家苏银霞创办的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下称“源大工贸”),因公司资金困难,曾向黑恶势力团伙首犯吴学占借款135万元高利贷,约定月利息10%。苏银霞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之后还欠对方17万元。
为了逼债,2016年4月13日,吴学占在苏银霞已抵押给他的房间里让手下人大便,并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当日下午,深感恐惧与绝望的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民警过来了解完情况,准备离开时,苏银霞试图跟着警察一起离开,却被吴学占拦住。
第二天,催债手段升级。杜志浩等11名催债人员将苏银霞和于欢母子二人控制在源大工贸的接待室,用尽各种污辱手段,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
苏银霞母子两人瑟瑟发抖,于欢试图反抗,被杜志浩抽了一耳光。杜志浩还故意将烟灰弹在苏银霞的胸口。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22岁的儿子于欢的面。被按在旁边的于欢咬牙切齿,几近崩溃。
有工人看到这一幕后,找人报警。多名现场人员证实,警察进入接待室后,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这期间,接待室内发生骚动。看到警察离开,情绪激动的于欢站起来往外冲,被杜志浩等人拦了下来。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出一把刀乱捅,杜志浩、严建军、程学贺、郭彦刚四人被捅伤。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有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纵观整个事件的全过程,无论是4月13日吴学占让手下人大便,并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还是第二天杜志浩当着于欢的面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逼债者的所作所为可以说已经触犯了法律,属于非法拘禁和强制猥亵,按理讲警察来了之后,不仅应该了解情况,更应将涉嫌违法的逼债者带回派出所处理。退一步说,即使不带回派出所处理,至少也得警告警告他们,让他们不敢再继续作恶吧。但实际上,他们来了之后要么只是了解了解情况,要么轻描淡写的说一声“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待在现场一共不过短短几分钟时间。这哪里是在出警,往轻里说是在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往重里说实际上是来给逼债者吃定心丸的——“你们继续干吧,我们不会管的,只要别弄过头就行!”
换句话说,虽然吴学占等黑社会团伙的暴力逼债是酿成这起血案的根源,但当事警察接警后的不作为则明显助长了这帮恶人的气焰也是明摆着的事实。要我说,这种不作为实质上也就是一种不言而喻的默许,它不仅使得逼债者越发的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同时也使得受害者于欢陷入绝望,正是在求助警察无果的情况下,他才不得不选择了自卫。试想,如果不是这样,警察来到逼债现场后,立即将涉嫌违法犯罪的逼债者带到派出所,或者对他们发出严正警告,这些人还敢那么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吗?于欢还会因为绝望铤而走险吗?
一言以蔽之,警察充当了“辱母杀人案”中的罪恶帮凶,他们应该和暴力逼债的黑社会团伙一道站在被告席上。
作者提供,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据《南方周末》报导,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女企业家苏银霞创办的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下称“源大工贸”),因公司资金困难,曾向黑恶势力团伙首犯吴学占借款135万元高利贷,约定月利息10%。苏银霞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之后还欠对方17万元。
为了逼债,2016年4月13日,吴学占在苏银霞已抵押给他的房间里让手下人大便,并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当日下午,深感恐惧与绝望的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民警过来了解完情况,准备离开时,苏银霞试图跟着警察一起离开,却被吴学占拦住。
第二天,催债手段升级。杜志浩等11名催债人员将苏银霞和于欢母子二人控制在源大工贸的接待室,用尽各种污辱手段,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
苏银霞母子两人瑟瑟发抖,于欢试图反抗,被杜志浩抽了一耳光。杜志浩还故意将烟灰弹在苏银霞的胸口。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22岁的儿子于欢的面。被按在旁边的于欢咬牙切齿,几近崩溃。
有工人看到这一幕后,找人报警。多名现场人员证实,警察进入接待室后,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这期间,接待室内发生骚动。看到警察离开,情绪激动的于欢站起来往外冲,被杜志浩等人拦了下来。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出一把刀乱捅,杜志浩、严建军、程学贺、郭彦刚四人被捅伤。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有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纵观整个事件的全过程,无论是4月13日吴学占让手下人大便,并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还是第二天杜志浩当着于欢的面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逼债者的所作所为可以说已经触犯了法律,属于非法拘禁和强制猥亵,按理讲警察来了之后,不仅应该了解情况,更应将涉嫌违法的逼债者带回派出所处理。退一步说,即使不带回派出所处理,至少也得警告警告他们,让他们不敢再继续作恶吧。但实际上,他们来了之后要么只是了解了解情况,要么轻描淡写的说一声“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待在现场一共不过短短几分钟时间。这哪里是在出警,往轻里说是在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往重里说实际上是来给逼债者吃定心丸的——“你们继续干吧,我们不会管的,只要别弄过头就行!”
换句话说,虽然吴学占等黑社会团伙的暴力逼债是酿成这起血案的根源,但当事警察接警后的不作为则明显助长了这帮恶人的气焰也是明摆着的事实。要我说,这种不作为实质上也就是一种不言而喻的默许,它不仅使得逼债者越发的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同时也使得受害者于欢陷入绝望,正是在求助警察无果的情况下,他才不得不选择了自卫。试想,如果不是这样,警察来到逼债现场后,立即将涉嫌违法犯罪的逼债者带到派出所,或者对他们发出严正警告,这些人还敢那么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吗?于欢还会因为绝望铤而走险吗?
一言以蔽之,警察充当了“辱母杀人案”中的罪恶帮凶,他们应该和暴力逼债的黑社会团伙一道站在被告席上。
作者提供,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