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e租宝案宣判 受害人能拿回多少钱?

2017年09月19日时政
【新唐人2017年09月19日讯】一年半内非法吸金500多亿人民币,受害投资人遍布中国31个省区的e租宝案,日前宣判,两家涉案公司被处罚金19亿元,26人被判刑,其中两人被判无期徒刑,并处高额罚金。然而,近百万受害投资人的钱能拿得回来吗?请看报导。

据中共党媒《新华社》报导,9月12号,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e租宝”案涉案公司—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开宣判。

两家涉案公司分别被判处罚金1亿元和18.03亿元人民币,钰诚集团实际控制人丁宁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罚金1亿元,他的兄弟丁甸也被判无期,并处罚金7000万元,而钰诚集团总裁张敏等24人,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

据《新华社》早前的报导,“e租宝”21名涉案人员,去年1月,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警方表示,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到2015年12月被查封,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亿馀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

张敏也在看守所坦承,“e租宝”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

然而,中共党媒却曾经为“e租宝”大力宣传。央视从2015年4月起半年时间,在多个王牌栏目的黄金时段播放“e租宝”广告。“e租宝”也曾被“中国新闻周刊”评为2015年中国“最有责任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之一。

“e租宝”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间,远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是“e租宝”广为宣传的口号。许多投资人表示,就是听信了“e租宝”保本保息、灵活支取的承诺才上当受骗的。

大陆独立调查记者黄金秋:“中国过去教育体制也好,或者说宣传的机构也好,都是把老百姓变成愚民,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很多骗子机构只要打一些噱头,只要有一些冠冕堂皇的官方机构背书或者站台,他就会相信。愚民的土壤造成了骗子的天堂。第二点就是出于暴利的心理,也是给骗子一个可乘之机。过于贪心,你就会导致失去正常的判断。”

由于涉案金额大、影响范围广,一年多来,这起案件备受关注。现在法院宣判结果后,受害者最关心的问题依旧是:投资的钱能拿回来吗?

《新华社》报导称,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追缴到案的资产将移送执行机关,最终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德怡表示,罚金不会作为发还受害投资人款项的来源,赔偿只能来源于公安机关冻结、查封的资金。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德怡:“公安机关已经建立了一个统一的网站,现在大约有20多万(受害)人在上面申报跟核实身份,这个退赔的资金来源将会以公安机关在之前的侦查行为过程当中所冻结的资产为限,受害者肯定不能完全获赔,他们可能获得一定比例的赔付。”

王德怡指出,近年来,因为监管不到位,P2P非法集资在中国屡见不鲜。

王德怡:“像P2P这种理财的交易,也是近几年国内才兴起的,可能在刑法制定的时候,没有考虑到有这种非法集资的形式。而且在中国这种集资,是有很广泛的需求的,很多介于罪与非罪之间,它们的界线不是那么清楚和明确,所以这种形式在主管机关的打击上面不会那么迅速。”

一位长期看互联网金融项目的投资人向媒体表示,在没有对P2P公司做出充分的风控判断时,不要轻易下手。很多P2P公司设置资金池就是借东墙补西墙,最后资金链断裂,覆水难收,受害的还是投资人。

采访/常春 编辑/陈洁 后制/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