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后期的鲁国,政权握在季氏手中。哀公四年至二十七年(公元前506~前468年)执掌国政的是季康子,季康子权倾鲁国,他的叔父公父文伯则是很受宠信的大夫。
鲁季敬姜,是莒国的女子,号戴己,鲁国大夫公父穆伯的妻子,公父文伯的母亲,季康子的从祖母。她博识通达,熟谙礼仪。穆伯早逝,她一直守寡,抚养儿子。
敬姜到季氏家去,季康子正在大堂,和她打招呼,敬姜没回应。康子跟着她走到家室的门口,敬姜也不答应一声就进去了。
康子放下工作,离开厅堂,进入内室去见敬姜,说:“我刚才没听到您的教诲,是不是得罪您老人家了?要不怎不理我呀!”
敬姜说:“你没听说过吗?天子和诸侯商议人事在外廷,研究神事在内廷;从‘卿’以下,商议公事在外堂,研究家事在内堂;而寝门之内,则是妇人做活的地方。上上下下都是同一个规矩。外堂,你要办理国君交给的公务;内堂,你要处理季氏家族的私事,都不是我这妇道人家敢说话的地方啊!”
康子到她家去的时候,她开着门和康子说话,彼此都不跨过门槛。祭祀悼子时,她不亲手接康子献的祭肉,也不参加撤除祭器后的宴饮。如果宗臣不在,就不再祭;再祭之后,饫(音玉)礼未毕就先告退。
孔子听说以后,认为敬姜是懂得男女有别之礼的。
《鲁语上》里还有这么一件事:
哀姜(鲁庄公夫人)来到鲁国,庄公命令大夫、宗妇都用玉、帛之类为见面礼去拜见哀姜夫人。宗人夏父展说:“没这种规矩。”庄公说:“规矩都是国君定的。”夏父展回答说:“国君的创制如果顺乎礼义,那就可以成为成规;如果违背礼义,那就要在史书上记载它违礼。臣既然忝为宗人之官,就不能不惧怕这违礼之举不幸载入史册传之后人,所以不敢不告。”
“依礼,妇人的见面礼,只不过是些枣子、栗子一类的东西,用以表示勤勉敬畏之妇道。男子的见面礼,才可以使用玉、帛、禽、鸟,用以表示尊卑贵贱的不同身分和地位。如今,您让宗妇也拿玉帛去晋见,这就没有男女之别了。男女之别,是国家礼治的关键大节,不可废除啊!”
庄公不听他的劝谏,结果哀姜祸乱鲁国,导致灾变连年。
从这几则史实看来,上古时期神传文化,对“礼”的讲求是非常严格与细致的,内外朝、内外堂、门槛内外;神事、政事、公私事、男女、见面礼……等等,都有一定的规矩、礼节与限定,根本不得逾矩,否则就是与礼不符,让人笑话的。
特别是男女有别,以今日的眼光看来,简直迂腐不堪。可人是神造的,之所以男女有别,是因为神造时所带的特质、因素不同而有男女、阴阳之分。 阴柔阳刚之故,所以男主外、女主内,刚柔并济、阴阳调和而成就家、国、天下而达天人合一的境界。并非互争短长、互别苗头、自立为王,而是让你因着天赋、秉性的不同而和衷共济,相互配合,各就其位开创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
所谓时代进步而造成的负面影响,已经超越其正面价值许多倍了,因着男女无别、关系混乱的结果所衍生的社会问题,已不是渺小的人所能解决了,只能等着“天治”啦!@#
(取材自《古列女传》、《国语‧鲁语上》)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张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