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12月31日讯】12月30日,中共青海省检察院前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受审,被指控受贿2112万馀元人民币。
蒙永山被指控,2001年至2021年间,利用担任广西钦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广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12万馀元。
蒙永山当庭表示认罪。该案择期宣判。
现年57岁的蒙永山,广西贵港人,曾长期在广西政法系统任职;2018年10月调任青海省检察院任党组书记;2019年2月至被调查时,任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根据官方通报可见,蒙永山贪腐20年。
今年6月2日蒙永山“主动投案”落马。在落马前,蒙永山最后一次出席公开活动是在2021年5月26日,参加中共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式。
蒙永山落马前,其前下属、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已落马,而通报贾小刚落马的会议正是蒙永山主持的会议。
另外,《北京青年报》微信公众号“政知圈”曾指,自中共十八大后,先后三个省级检察院一把手落马,除了蒙永山,另外两人分别是上海市检察院前检察长陈旭和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
贾小刚、陈旭、杨克勤均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
(责任编辑:李劲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