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原内蒙古政协副主席、公安厅长马明,因受贿1.5785亿元,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马明是虎年第一个被审判的“政法虎”,也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被审判的第三个“政法虎”。内蒙古第一个“政法虎”赵黎平,是马明的前任,被判死刑并被执行死刑;内蒙古第二个“政法虎”是原内蒙古政法委书记邢云,被判死缓。
法院认定,从2000年至2019年,马明利用担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省商务厅长,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长,内蒙古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785亿馀元。
法院表示,鉴于马明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受贿1.5071亿馀元的事实,认罪悔罪,检举他人构成立功,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故判处无期徒刑。
马明受贿案已经了结,但仍有四大谜团待解。
第一,马明受了哪些人的贿?
既然法院已查明马明受贿的时间、地点、原因、金额等,就应该查清了哪些人向马明行贿。中纪委关于马明的通报中称,马明“大肆卖官鬻爵”。既然是“大肆”,那就不是一个两个、十个八个,而是很多。那么,马明曾向哪些人卖官?那些向马明买官的人现在还在当官吗?他们是否通过卖来的官把送给马明的钱赚回来了?他们是否通过卖来的官赚了更多的钱?
2020年11月18日的《环球人物》,报道了马明卖官的一个案例。2017年,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支队长王永清,想花钱请人将自己从现职上,“运作”到包头市或其他经济条件相对好的城市任局长,请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赵云辉帮忙。赵开口要1000万,王说没那么多钱,给了赵700万。赵私藏了500万,只给了马明200万。马明就按200万的出价,把王永清“运作”到了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兴安盟,任行署副盟长、公安局长。
赵云辉已于2019年6月落马。王永清已于2019年11月落马。马明收受的这200万元卖官钱,算是清楚了。但是,其他人是谁?
马明受贿总额1.5785亿元,减去200万元,还有1.5585亿元,这些钱是谁送的?
第二,马明从来没有行过贿吗?
法院审理马明案只有一个罪名,就是受贿。持续20年,马明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不停地受贿。但是,马明就不行贿吗?马明升官有几个时间点,第一个是2011年5月,从辽源市委书记升任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长、省政法委副书记。第二个是2012年1月,升任吉林省副省长兼公安厅长。第三个是2012年6月,调任内蒙古政府副主席、公安厅长、政法委副书记。
这三个时间点,正是孙政才任吉林省委书记,孟建柱任公安部长,孙力军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党委委员、一局局长、二十六局局长、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公安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期间。
这期间,不断受贿的马明,给孙政才行过贿没有?给孟建柱的大秘孙力军行过贿没有?给孟建柱行过贿没有?
大陆媒体《廉政了望》披露,马明到内蒙古任公安厅长后,有意请前内蒙古政法委书记邢云和前内蒙古公安厅长赵黎平两人聚餐,有人告诉他,请客可以,邢赵二人却不会同台。这件事表明:马明是非常善于拉关系的。他刚到内蒙古,就想请内蒙政法界的两位高官吃喝。他在吉林是不是这样?
《廉政了望》还报道说,据知情人士透露:“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马明一个月中待在内蒙古的时间不到一半。休息日要么回吉林老家,要么去北京,平时也爱往北京跑。”
往北京跑什么?无非是拉关系,“架天线”,走上层路线。每次到北京,一路受贿过来的马明,会空手到领导家里去吗?
孙力军讲,王立科经常给他送钱。第一次是在2011年,孙力军到辽宁出差,王立科送给他100万元的银行卡。以后,王立科每年到北京四五次,每次给他送30万美金。
王立科为什么给孙力军送钱?因为孙力军是公安部长孟建柱最重要的亲信,打通孙力军的关系,等于打通孟建柱的关系。
王立科巴结孙力军,马明不会这么做?
孙力军到吉林出差,到内蒙古出差,或马明跑到北京,马明不给孙力军送钱?
第三,哪些人监督马明失职?
马明在吉林任职时,对他负有监督之责的有吉林省委书记、省长、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厅长、省政法委书记;在内蒙古任职时,对他负有监督之责的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政府主席、纪委书记、监察厅长、政法委书记。在吉林、内蒙两地任职期间,马明的上级还有公安部长、中纪委书记、监察部长等。以上所有这些中共高官,在2019年12月1日中纪委网站宣布查办马明前,在马明受贿1.5071亿馀元前,对他长时间持续不断的受贿行为,全都一无所知?是否一些高官因为收了马明的钱,对马明的严重贪腐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第四,马明与他的几个下属是什么关系?
2018年以来,内蒙古公安厅“地震”不断。马明的几个老部下接连被查,其中一个自杀。2018年10月31日,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孟建伟被查;2019年6月25日,原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赵云辉落马;2020年12月4日,原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王来明被查。2018年11月1日,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长李志斌自杀。
孟建伟已被判刑16年,罪名有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枝、弹药罪。孟建伟案似乎与马明案没有关系?果真没有关系?
赵云辉案已开庭审理。外界知道的,只有上面提到的索贿1000万,实际收700万,送马明200万、自留500万。除此之外,赵云辉案与马明案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王来明案已开庭审理,罪名只有一个受贿罪。王来明与马明共事六年,他们之间没有金钱关系?
2018年11月1日,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长李志斌在办公室自杀身亡。中共说他抑郁而死。因中共的说法没有独立第三方的印证,很难让人信服。就在李志斌自杀前三天,他的两名同事接连被查。10月30日,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孟建伟被查;10月29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杜宝君被查。李志斌之死,与孟建伟、杜宝君是否有关?与他的上司马明没有任何关系吗?
结语
马明案已经了结,但上面四大谜团表明:此案疑点甚多。解开这些疑点并不难。比如,马明受贿问题查清了,向马明行贿的,就应该查清了。受贿是犯罪,行贿同样是犯罪。只办受贿的,行贿的,特别是买官的,照样当官,必定照样腐败。
其次,马明居然没有向一个上级行过贿。这可能吗?所有对马明负有监督责任却全部失职的高官中,很可能有他行贿的人。马明案了结了,他的失职的上级全都没事。这样的反腐败可能有成效吗?
再者,马明任内蒙古公安厅长六年,内蒙古公安系统出了一系列严重腐败案,马明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但是,即便内蒙古公安厅和呼和浩特公安局已经落马的几个官员,他们与马明的关系问题,除赵云辉外,其他的,外界仍不清楚。
从中共查办马明案看,与马明有关的腐败黑幕,依然被中共故意掩盖着。向马明行贿者,大多数被中共隐瞒;对马明监督失职者(可能有马明的行贿对象),大多被中共包庇。
这样的反腐败是什么?就是扬汤止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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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刘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