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慎坤:誰最害怕房屋信息被洩漏?

2013年02月18日評論
【新唐人2013年2月19日訊】2月16日,福建漳州市發佈消息稱,為「進一步處理好物權公示和隱私保護的關係」,漳州近日出臺了《房屋權屬登記資訊查詢暫行辦法》。據此辦法,除申請查詢本人房屋資訊和國家公檢法等機關的協助查詢外,嚴禁以姓名(名稱)為條件進行查詢,只能以明確的房屋座落或房屋所有權證編號進行查詢,查詢工作人員對房屋權屬資訊的內容保密。漳州市並將強化落實相關問責機制。

此前北京、廣州、深圳以及江蘇鹽城等大中城市也紛紛出臺了類似的相關規定,其對外宣稱的理由是為了保護公民財產隱私,實際上是既得利益集團無視人民的訴求,利用手中的權利加速制定有利於自已斂財掠奪的政策,從而最大限度的保護自身的利益。

2012年,網路上「房叔」「房嬸」「房妹」「房爺」事件層出不窮,也有官員因此落馬。當輿論普遍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特別是以房產為突破口的呼聲高漲之時,各地紛紛出臺的房屋資訊查詢規定卻突然趨於嚴格,顯然與民意背道而馳。

福建漳州市出臺的《房屋權屬登記資訊查詢暫行辦法》規定:除申請查詢本人房屋資訊和國家公檢法等機關的協助查詢外,嚴禁以姓名(名稱)為條件進行查詢。這就是說,民眾無法通過房屋資訊查詢官員的財產狀況,這無疑是對貪官的一種保護措施。權力沒有裝進籠子,倒是把財產資訊裝進了籠子,讓大大小小的貪官如釋重負!習總剛剛說要創造條件讓人民來監督官員,如何為監督官員房產創造條件呢?

由於城市房價一路上漲,對於月薪幾千塊的工薪階層來說,需要幾十年乃至一生的奮鬥才能買房。而一大批官員卻把房產作為斂財保值的手段,擁有幾十套上百套房產的官員彼彼皆是,這無形中加劇了官民的對立情緒。

官員財產公開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制度,在貪腐橫行的中國,連房產資訊的查詢都變得如此艱難,這意味著對貪官的縱容和保護,也阻斷了民眾對貪官財產監督的途徑。誰最害怕房屋信息被洩漏?毫無疑問只有那些房子來路不正的貪官!多地嚴控用姓名查詢房產資訊,分明是以保護公民隱私之名行保護貪官之實!也許再過一段時間,還會出臺不許查官員婚姻狀況,不許查官員配偶情況,反正任何對官員不利的資訊都不許民眾去查,更不會讓民眾知道。

不動產登記本是一項重要的物權制度,也是世界各國通行的方式。通過登記公示,既是對當事人權利的保障,也使第三人知曉物權變動情況,避免其遭受損害。由於開放個人房產資訊查詢的目的,從來都是以房屋本身為主,其中所包括的業主姓名,並不是指業主的個人資料。
比如媒體在香港「土地註冊處」搜索香港豪宅地址,就能整理出全港最貴市值洋房——估值15億元的淺水灣道89號,最高成交價——6.6億元的淺水灣赫蘭道11號,成交價第二高——5.47億元的淺水灣赫蘭道12號等,業主皆為內地富商,包括絲寶集團主席梁亮勝、河北遠洋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高彥明等等。

在美國,所有私人房產資料都是公開可查詢的,與香港類似,只要知道房屋的位址,就可以瞭解這幢房屋的價值,只需在眾多房產網站上輸入房屋的位址,網站就會顯示這幢房屋的結構、幾房幾衛、占地面積以及市場評估價格。除此以外,如果網站的資訊不夠全面,用戶還可以到各地方政府的網站上,查詢瞭解具體街區和未知的房屋資訊。例如,紐約市政府網站中的「房產資訊」頁面就能夠明確的標注出,政府提供了與該區房產有關的「房屋帳戶歷史、帳單與評估、數位稅收地圖、豁免與減免資訊」等等。

在當下中國,嚴控房屋資訊查詢顯然被賦予了更多的內涵,從中國房屋登記資訊查詢制度的演化來看,這種查詢管制已經越來越趨於嚴格。2006年住建部出臺《房屋權屬登記資訊查詢暫行辦法》,採取了「以房查人」方式,明確規定「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對房屋權利的記載資訊,單位和個人可以公開查詢」。

不過,2007年出臺的《物權法》中,登記資訊公開範圍有所縮小,將登記資料查詢、複製限於「權利人、利害關係人」。2008年住建部發佈的《房屋登記簿管理試行辦法》則規定,個人和單位可以查詢登記簿中房屋的基本狀況(主要指自然狀況)及查封、抵押等權利限制狀況;權利人出示相關證件和材料後,可以查詢、複製該房屋登記簿上的相關資訊。

早在2010年6月,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即開始推進城市個人住房資訊系統聯網,初衷是對聯網城市的房地產交易、個人住房產權資訊變更等進行即時監控,並要求全國40個重點城市在2012年6月底之前與之聯網,但期限過後並沒有一個城市參與住房資訊系統聯網。

由於各個城市的房屋資訊採樣指標也不對稱,除了商品房以外,各地還存在大批保障房、房改房、軍產房、自建房等,有些城市的住房資訊還是紙質檔案,並未錄入電子資訊庫,即使是北京也有大批2003年前的住房沒有錄入電腦系統,民眾要想查詢官員房產資訊是何其不易,所謂的全國聯網更是天方夜譚!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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