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澳洲公民章翠英因為修煉法輪功,曾經在中國受到拘留、監禁、肉體和精神上的摧殘,2004年9月章翠英以酷刑罪起訴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以及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澳大利亞紐省高等法院分別於3月6日、13日舉行特別聽證會,紐省法輪大法學會就此召開了新聞發布會。
法輪功學員傑夫向媒體介紹了起訴案的聽證過程,原告章翠英代言人在法庭上請求法院發出強制令,同時在本命令發出之日起延長發傳票有效期六個月,律政部和(或)外交部應在命令發出之日一個月內通過外交途徑將傳票送達中國。
2004年9月15日紐省高等法院接受了章翠英的控訴案,並先後向被告江澤民、610辦公室發出了三次傳票,並舉行了兩次提訴聽證會。但兩被告都未按法院要求到庭聽訟。
2005年8月,紐省高等法院要求澳洲外交部向中國最高法院傳遞訴狀,並要求中國最高法院將訴狀轉交被告,但澳洲外交部並沒有配合。
章翠英:“遺憾的是應該給被告的傳票卻在澳洲外交部與澳洲律政部之間來回傳遞,就是沒有傳到中國”。
3月7日自由記者理查,思薩寶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他通過自由資訊條例從外交部得到一些文件中揭示在中共黑手操控制下,澳洲外交部失職和沒有堅持原則,並且有意拖延此案,在該案件上八次通知中共。
針對外交部的這一行為,中共前外交官陳用林表示:這並不稀奇,中共利用經濟手段脅迫澳洲外交部聽命於中共,他還談到當他還在悉尼中領館工作時,就閱讀過中共與外交部私下會談的報告。
章翠英:“中共江澤民集團罪孽深重,壞事做盡,但卻不敢面對一個普通的澳大利亞公民的起訴,因為他們非常清楚,在庭辯的過程,將展現中共邪黨的罪惡”。
新唐人記者李紫吟澳大利亞悉尼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