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呂副總統就特別費案 首度出庭

2007年11月19日台灣
【新唐人】台灣副總統特別費案,11月19號星期一在台北地院首度開庭。副總統呂秀蓮被指控貪污特別費,她表示完全不承認被指控的罪名,並批評司法機關選擇性偵辦,對特別費的標准不一。

副總統呂秀蓮被檢察官指控詐領特別費與國務機要費共560余萬台幣,19號星期一,呂副總統在3名律師以及安全人員陪同下,親自到台北地方法院出庭。

呂副總統在法庭上否認被控告的罪名,表示身為副元首對行政慣例及事務並非事事過問,並非明知故犯,詐領相關費用。

而呂副總統的辯護律師也質疑檢方提出的證據清單不夠詳細,部分筆錄也因涉及國務機要費的機密問題而無法閱覽。

辯護律師:“證據清單希望將來他(檢方)可以及時的補充出來。”

對此,檢方則表示,相關事項需與特偵組協商,一個月後可提出詳細的證據清單。

呂副總統表示,特別費是行政院從1952年成立,為舊時代的"共業",要清查就要從歷屆副總統,甚至全台灣六千多名各級行政首長清查,再決定是否起訴,否則將淪為選擇性偵辦與選擇性起訴。

呂副總統並表示,她今天的出庭並不是為了自己,而是代表領特別費的各級行政首長與學校校長出庭。

副總統呂秀蓮:“所有的行政瑕疵,希望透過合法、公平的方式來處理”

由於本案因為涉及國務機要費的機密問題,以及證據清單不夠詳細,合議庭考量律師答辯有困難,因此,將等檢方提供詳細的證據清單後,再擇期審理。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進交 台灣台北采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