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鳴社論︰竊國弄權到幾時?

2009年01月23日評論
中共剛剛把「改革開放三十周年」的紀念大會開完,馬上就開始籌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六十周年」的慶祝盛典了。

從一九八九年「六四」屠城之後,已經徹底毀滅自己形象的中共,就只能用「國旗」換下黨旗來包裝自己,用「愛國主義教育」來代替「天大地大不如黨的恩情大」之類的「愛黨」教育了。

這種現象說明了什麼呢?

它告訴世人:中共已經自覺理虧心虛,無顏赤裸裸地以黨自豪了。

二○○八年的北京奧運是這種「愛國主義教育」的一個高潮。用國家資源提煉出來的奧運金牌確實激動了不少中國人,使人們暫時忘掉了地震中被豆腐渣校捨壓死的成千上萬的孩子,也可以暫時沖淡這個壟斷一切的政權的其他過錯,特別是罪惡滔天的「六四」槍聲。但這種「忘卻」和「沖淡」的效用畢竟像興奮葯或麻醉劑一樣,只能是暫時的。於是為了葯效的持續,便要一針接一針不停地注射。如今開始進入倒計時的「建國六十周年大慶」,便是一針大劑量新的興奮葯。

但是用國旗來包裝,畢竟是虛有其表。人們掀開這面「人民共和國」的國旗一看,裡面還是赤裸裸的共產黨,這個國家還是一黨專政。

不過這種包裝還有另外一個意想不到的作用,這就是給老百姓提供了一個把柄,向竊國弄權者進行合法鬥爭。

中共是反對國民黨一黨專政起家的,但把政權奪到手裡之後,就建立起一個比國民黨更厲害的一黨專政,國民黨的一黨專政是直來直去,公開承認的。它把這叫作「訓政」,是「以黨治國」,等到把國民都「訓」成公民時,就「還政於民」了。而中共則假「人民共和國」之名,行一黨專政之實。所謂「憲法」,不過是一紙空文。什麼「人民代表大會」,什麼「人民政府」,什麼「人民法院」,通通是擺設,實權完全掌握在「黨」的手裡。

中共這一套,比當年的國民黨「高明」多了。國民黨專政時還要開一張「還政於民」的支票,到期要兌現的。而共產黨連支票都不用開,因為它早就「代表」人民把政權拿到手裡了。

民國初年,袁世凱在「籌安會」的「勸進」下登上皇帝寶座,被人稱為「竊國大盜」。其實他是明火執仗當皇帝,還不屬於竊賊,而中共完全以「人民」的名義竊取國柄,這才真正是「竊國」。

也正因為中共從奪權到掌權,打的都是「民主」、「人民」的旗號,所以在騙人的「憲法」裡也不得不寫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權」。這樣,每一個中國公民,便都能用這些憲法條文作武器,理直氣壯地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反對中共在「國家」旗號下的倒行逆施。不論是維權也好,爭民主也好,其實用不著另起爐灶再找武器,現行憲法的上述條款,足以使中共一黨專政的各種藉口理曲詞窮。

政治取決於雙方力量的對比。在鬥爭中,對比會有變化的。只要這種和平理性的合法鬥爭堅持下去,完全有可能「弄假成真」,也就是把中共用來騙人的空頭支票變成能夠兌現的有效支票,把中共用來包裝自己的「民主」,變成約束它的繩索。通過這個切入點,就可以削弱並最後取消中共的一黨專政,從而一步一步走向真正的民主憲政。

當然,這個過程一定是艱難的,曲折的,而且事情的發展能否和平實現,關鍵是統治者的態度。「和尚打傘,無法無天」的中共,從來就是任意踐踏自己制定的憲法,肆無忌憚地侵犯公民權利,因為它擁有一切暴力工具。像「六四」屠城那種暴行都演得出來,還有什麼是他不能做的?

但是,「六四」式的血洗已經很難重演,因為時間和條件都已改變。連屠城者自己,都像殺人犯藏匿兇器一樣,緊緊地收起「平暴」慶功的鑼鼓,把「反革命暴亂」悄悄改成「北京風波」了。這當然都是世界民主大潮和中國國境內外民主運動不斷向中共暴政衝擊的結果。正是在這種衝擊下,堅持一黨專政的中共才越來越自慚形穢,越來越躲在「中國」背後,而且也不得不賣弄幾句「民主」「人權」來搪塞一下要求政治改革的強烈呼聲和文明世界的輿論。

二○○九年來了。竊國弄權的中共已經混過六十個年頭了,還能混多久呢?「建國六十周年」慶典的興奮作用過後,又要用什麼靈丹妙葯來作新的興奮劑呢?

種種跡象表明,二○○九年不會平靜。我們在一月份社論裡說的中南海的「兩憂」,即經濟危機和民主運動,必將和「六四」慘案二十周年一起,猛烈地敲響中南海的大門。這種壓力實際上是又一次給他們提供一個實行真正政治改革的機會。那個班子裡有沒有識時務者能聽得懂這種敲門的聲音呢?

如果弄權者執意放過外界屢次敲門所送來的政治改革的機會,那就只能等待門外越積越多的群眾用暴力把大門撞開,衝進中南海了。這種局面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也是絕大多數中國人都不願意看到的。令人擔憂的是:弄權者正在坐失良機,正在促使事態惡化!

--原載2009年元月《爭鳴》、《動向》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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