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和解、和平、非暴力、不合作散議之

2009年05月07日評論
摒棄病態的“非暴力”論

任何運動,其實都是社會利益的互動和爭取過程。互動,就是雙方交叉換位,爭取,就是改變正反現狀,就難免要影響現實利益。隨著對抗力度的增大,必然要觸及財產安全或產生性命之憂,這時即出現兩難選擇,一是突破,二是放棄。

就當前中國社會中民主與專制的互動現狀而言,即面臨著是要“非暴力”絕對化的迷幻春藥,還是要民主的現實構架----如果繼續爭取則暴力將現,如果放棄則專制中國依然專制,一切前人之功在原地打轉之後重歸於“零”,“非暴力”論則淪為“維持現狀”的代名詞,其說隨即也成為一個“偽命題”。

假如民主派中的“非暴力”論者只看見自己尚處在“可能階段”的“有限暴力”,卻無視強權更大的國家暴力,則無疑是一種自欺其人的病態視角,這種理論永遠只能是一個一廂情願的美好“理論”而已。

不想觸及並改變各階層的利益(尤其是強勢的權貴利益)現狀的空想改良,只在“以黨為領導”的維新主義框框裡打轉,怎麼思考也找不到社會變革的出路和突破口,無論如何也無法化解民主長期以來在“原地打轉”的難題。

在強勢一方毫無誠意的前提下,“有限暴力”多數時候其實只是一種實力威懾,可有的人竟然連這個想法也不允許存在,單方面提出善意且幼稚的“和解”說,無異於與虎謀皮,必然毫無實際意義----現在民主人在“和解”上真的是無事可做,需要有所動作和妥協的是強勢一方。

又回到一個老話題:民主倒底是用“非暴力”向強權“乞求、感化”來的(這同樣也有血的代價,只不過是單向的“被暴力”),還是“蘿卜加大棒”向強權“爭取”來的?毫無疑問,專制者不會因為對方的退讓而感動,也不會良心發現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如果有哪怕是一絲一毫的民主改觀,就像現在這樣不盡如人意的悲慘現實,也必然是經過不懈努力“爭取”而來,而非專制者善心所賜。若非國人以死相爭,任憑專制為所欲為的話,現實中國重蹈四十年前“文革動亂”之險,亦決非任空臆斷和空穴來風之憂。

迫切需要“和平非暴力”論者及時警醒的是,中國的底層民眾在物質和精神的雙重“飢餓”中已等不到遙遠且無望的“非暴力”改良主義美夢,並且,暴力革命的種子正由一意孤行的專制者一點點播種在中國大地上,在社會矛盾日益尖銳,民暴事件風起雲涌的極端困境中,用毛的話說,中國就是“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

面對崇拜“槍杆子裡面出政權”的暴政的步步緊逼,當前種種“和解、非暴力”說正逐漸失去繼續主導中國社會變革的主流地位,未來的民主道路需要徹底反思,並對“民主路線圖”進行重新規劃設計。

“有限暴力”是必須的

“60年來創造了無數的世界之最。有這麼多的世界之最,民眾起來反抗不是很正常嗎?所有這一切,都源於對權力走火入魔的依戀,源於對失去權力的恐懼。這樣的政權,不可能主動實施民主政治,還政於民;不可能和其他政治團體和平競爭,由民眾選舉執政者。”----曹維錄:中共,請不要借3.19事件騷擾民眾

“有限暴力”如同民主國家也同樣需要軍隊一樣,是民主制度框架下的有效制約機制,是為了達到與暴政的實力均等,是民主的一種實力威懾,是民主得以存在的保證,而不是專制再生的工具。----有廣大的民意基礎和現實需求,難道連打一場廣義的“人民戰爭”的想法也沒有嗎?

《世界人權宣言》有言:“鑒於為使人類不致迫不得而鋌而走險對暴政和壓迫進行反叛,有必要使人權受法治的保護”。在一個沒有法治可以保護其國民的社會中,做為特例的個人抗暴行為,在極權的暴力壓迫面前,任何人都有權利選擇對等暴力,以國民個人之力進行自我保護和反抗,因為這不但是對付極權必須的,而且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如楊佳、瓮安事件、重慶奪槍事件等,誰能說它們是“無理取鬧”?

做對手不希望我們做的事情,才是對對手的最好回應。而僅這一點點引導和鼓勵人民覺醒的正義之舉,不但往往被人所忽視,更可能會被誤解並冠以“逆反心理”和“恐怖主義”之名。如果說個人暴力是恐怖行為的話,那也是在無般無奈之中以個人的微薄力量在對抗更強大的國家恐怖行為。想一想相對於國家恐怖主義無處不在的巨大威力,想一想無數訪民被暴政圈進焚屍爐般的集中營後的慘不忍睹,無數冤民被逼進進退維谷的上訪“華容道”中的欲哭無淚,各方精英人才被隨心所欲地推到暴政的槍口下,這點不對等的自衛抵抗又算得了什麼呢?如果連這“自衛”也要放棄的話,與甘做刀俎,許身為奴有何區別?

天下所有的“專政”顯然不是為“和解”而生。在其不斷強化高壓和整治,對異議大有斬盡殺絕之勢時,民主的命運已到了“一寸山河一寸血”的最後關頭,退一步自取滅亡,爭一寸或可絕處逢生,只有背水一戰,別無它選。

世界上從來沒有純潔無_的革命和改良,除非你放棄這個追求和夢想。可如果放棄“有限暴力”,只求絕對化的“非暴力”,根本上就與放棄民主毫無異處。只要國民還有民主、民權、民生(新“三民主義”)的現實要求,就應該知道“天上不會憑白無故掉下民主的大餅”,民主是要交學費並付出“對等”代價的,就不要怕流汗和流淚,更不能怕流血和犧牲!

“街頭政治”也包含暴力

“非暴力”論有一個致命的盲點一直在逃避不願觸及:它一方面述說暴力的可怕和殘酷,並一直身體力行壓制一切暴力現象,一方面卻提倡大眾化的“街頭政治”。但正是這種“街頭政治”的運動形式,往往也同樣容易出現動亂和流血,引發與“有限暴力”相類似並接近吻合的暴力級別----如此以來,理論上純潔的“非暴力”也就走向了真暴力,只不過離那個連“有限暴力”論也在同樣排斥的全面的“戰爭暴力”尚遠而已。

暴力,不是弱小的個體國民天然而自願的選擇,而是在強大的專制壓迫下逼出來的,這正是“逼上梁山”的來由。如果認為“街頭政治”不是暴力,則是無視其中的部份流血和死人的事實存在。

為了突破“非暴力”理論只能“原地打轉”的怪圈,“非暴力”論提出要在專制高壓的中國進行“合縱連橫”式的力量整合,一反本意地甚至提出要上大街游行示威大搞“街頭政治”,這又與“有限暴力”論殊途同歸了。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

現實中有些人只是坐在家中寫點文章發發議論而已,按理說當足夠達“溫文清雅”之極了,可照樣面臨著被暴政“和諧”和滅口之災。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在人數在到10人以上的民間聚會,都要向公安部門申請批准才能進行,在各地方的實際操作上則更加嚴格,連“三五成群”這樣的規模也是不能允許的。這樣的情景,說明中國連絕對化“非暴力”的條件也根本不具備,何來“街頭政治”這種大規橫活動的生存空間?

“和平非暴力”論者為了兌現理論,如果哪天超越了“光說不練”的境界,也身臨街頭政治的血雨腥風之中,則與“有限暴力”論者同樣面臨一個現實難題,即有何“法術”避免重蹈被“坦克輾身”復轍之險?在“有限暴力”論者已能部份接受這種現實之時,“和平非暴力”論者是“進”還是“退”?

“用刀切蛋糕是好的,用刀去砍隔壁小朋友的小狗是壞的。那些高深莫測的知識精英不分青紅白地一古腦地反對所有革命,說所有革命都是壞的、革命無正義…這和反對所有的刀和用刀,認為刀的是罪惡之物,所有用刀都是惡行是同一邏輯和道理。共產黨要消除的是民眾的民主革命,我們就是要反其道而行之:全力鼓吹和推動民主革命。”----共產黨的革命悖境 張三一言 《新世紀》

在“非暴力”論同樣無法保證“近期走向民主”的前提下,為何非要“干淨、徹底”地拒絕“有限暴力”於社會民主變革的大門之外呢?既然“非暴力”與“有限暴力”所占概率各約一半,為何不能辨證地“合二為一”,讓二者“取長補知,相互促進”呢?

毫無疑問,任何非此即彼的極端化理論都不是現實所需,“和平非暴力”與“全面暴力”皆如此。只有在理性的前提下,合理地將此二者融合進爭取民主的全過程,才能成就一個成熟且最有希望的民主典范。

200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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