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臍帶血漏報稅 陳幸妤敗訴定讞

2009年10月24日台灣
【新唐人2009年10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3日電)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趙建銘夫婦代言臍帶血廣告漏報稅,遭國稅局要求補稅及罰鍰。最高行政法院將陳幸妤上訴駁回,陳幸妤敗訴定讞,必須補稅與罰鍰。

趙建銘、陳幸妤夫婦申報民國91年和94年綜合所得稅,漏報生寶臍帶血廣告代言費,經調查局北機組及國稅局查獲,國稅局要求陳幸妤補繳143萬3513元,及罰鍰87萬6300元。

陳幸妤夫婦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7月判決2人敗訴,陳幸妤再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原判決並無不當,駁回上訴,陳幸妤敗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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