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擴大日本食品禁進範圍

2011年04月09日日本地震
【新唐人2011年4月9日訊】自8日起,中國大陸擴大禁止從日本進口食品農產品的品種和產地範圍,日本12個都縣的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都在禁進之列。

中新網4月9日報導,國家質檢總局8日晚再次發布公告,擴大禁止從日本進口食品、農產品的品種和產地范圍,進一步加強檢驗檢疫監管。禁止從福島縣、群馬縣、櫪木縣、茨城縣、宮城縣、山形縣、新潟縣、長野縣、山梨縣、琦玉縣、東京都、千葉縣等12個都縣進口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

質檢總局要求,進口日本其他地區生產的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在報檢時要提供日本政府出具的放射性物質檢測合格證明與原產地證明。

此外,大陸各地檢驗檢疫機構要對進口的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進行放射性物質檢測,合格後才可進口;不合格的要按規定公布。

由於日本福島核泄漏事故對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影響范圍不斷擴大、影響程度不斷加重,世界上眾多國家和地區也在不斷加強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