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不當取控 檢續查陳肇敏

2011年09月13日台灣
【新唐人2011年9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軍官在江國慶案被控涉及不當取供,因逾追訴期獲不起訴處分。高檢署7月間發回北檢續查。台北地檢署今天指出,已傳喚多名證人,但仍未傳訊陳肇敏。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對江國慶案再審後,今天判決江國慶無罪。國防部表示,江國慶案宣判後即告確定,將全力協助江家辦理刑事補償事宜。

空軍作戰司令部民國85年間發生女童遭性侵殺害案,當時被控犯案的士兵江國慶於86年遭軍方槍決。台北地檢署5月間偵結,依強姦殺人罪起訴另一士兵許榮洲,並認定江國慶遭不當取供,疑遭錯殺。但被害人家屬控告陳肇敏等9名軍官部分,檢方不起訴處分。

承辦本案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就濫權追訴的部分依職權送請再議;告訴人、江國慶母親王彩蓮也聲請再議。高檢署檢察長審酌後,認為原檢察官偵查尚未完備,再議有理由,將包括陳肇敏等7名軍官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高檢署認為,刑法的殺人罪,包括積極行為殺人及消極行為殺人。陳肇敏等人對江國慶所作的禁閉處分,取得江的自白,讓江被判處死刑並執行,他們是否適用刑法第15條「殺人罪不純正不作為犯」的規定,檢察官也應一併注意。10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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