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植榮:同樣的事故 不同的結果

2012年01月24日評論
【新唐人2012年1月24日訊】2010年和2011年,兩家世界著名石油公司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一家是英國石油公司(BP),一家是美國康菲石油公司(康菲)。這兩家石油公司都曾發生海上油田漏油事故,一個在美國,一個在中國,同樣的事故,但處理態度、進程和結果卻截然不同。

反應速度一慢一塊

康菲與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海油)合作開發中國渤海灣的蓬萊19-3和蓬萊25-6油田,中海油佔51%權益,康菲佔49%權益。2011年6月4日,蓬萊19-3油田漏油,但一直沒向社會發佈消息。7月1日,中海油公佈原油滲透消息。7月5日,國家海洋局通報溢油事故。漏油直接責任者康菲7月6日召開媒體見面會。8月19日,國家海洋局牽頭成立聯合調查組。8月31日,國家海洋局成立渤海溢油索賠小組。

我們再看看美國發生漏油後是如何反應的。2010年4月20日,BP位於墨西哥灣的鑽井平台爆炸起火後,媒體迅速報導,海岸警衛隊啟動應急預案營救油井上的工作人員。4月22日(此時尚未發生原油洩漏),海岸警衛隊、國土安全部、商務部、內務部、環保局組成應急組。4月24日發現漏油後,內務部部長責令兩個星期內對所有深海鑽井平台進行安全檢查,美國魚類、野生動物保護部門也開始進行調查。4月30日,國防部調用部隊參與清污處理。5月2日,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發佈禁漁令,BP開始受理索賠。

同是海上油田漏油,美國在12天內調動了所有政府相關部門參與處置並開始受理索賠。中國21天後才發佈漏油消息,32天內最大的行動就是召開了一個媒體見面會,3個月才成立理賠小組。

處罰標準一低一高

根據中國國家海洋局的監測,6月4日至8月23日,康菲溢油累計造成5500平方公裡海水受到污染。而根據中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對康菲的處罰最高為20萬元。中國對糧商菜販哄抬價格可處罰100萬元,湖南農民李清賣假名牌羊毛衫被判5年並處罰金2151萬元,康菲造成這麼嚴重的污染,只罰20萬元,這樣的處罰力度對年營業收入上千億美元的企業來講簡直就是九牛一毛,根本就起不到懲戒的作用。

《美國油污法》規定,石油開採污染美國海域,所有清污費用由責任方承擔,並處以7500萬美元的罰款,同時,油污基金還可提供每起事故不超過10億美元的賠償金。針對這次BP漏油事故,美國還修改《美國油污法》,將罰款由7500萬美元提高到100億美元,油污基金賠償限額也由10億美元提高到15億美元。美國檢方認為BP員工可能向監管部門提供了虛假信息,也正準備起訴BP責任人。

索賠工作一難一易

這次康菲漏油事故,給渤海某些水產業帶來毀滅性的打擊。2011年7月11日,河北樂亭縣水產養殖基地350萬籠扇貝苗死亡。鑑定報告顯示,養殖池內海水、海藻有大量的石油烴,對於受損的海參、車蝦進行檢驗的結果是,石油烴不合格造成養殖物的死亡。

渤海溢油索賠小組2011年8月31日成立至今還沒有賠償案例,受害者只有訴諸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2011年12月30日,天津海事法院受理了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引發的養殖戶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然而,由於漏油消息披露慢、有隱瞞,漏油事故的利益相關者就不能及時取證或失去取證的最佳時機。打官司缺乏證據,難度可想而知。

反觀BP,漏油事故發生後12天就受理索賠。截至2011年8月23日,BP已向204434名受害人支付了賠償。美國規定,如果受害人向漏油責任者提交索賠90天後收不到賠償金,可直接向油污基金提出賠償要求。美國總統親自出面幫助受害者索賠,2011年1月10日,奧巴馬約見BP首席執行官及董事長,達成了一項賠償協議,BP同意建立一個200億美元的賠償基金用以支付索賠請求。專家估計,BP這次漏油事故,最終賠償額會超過1000億美元,用以補償周圍民眾的損失以及生態環境的處理費用。

中國環保路在何方

根據國家海洋局發佈的《渤海綜合整治規劃》,1979年勝利油田排入渤海的原油達45708噸;1986年渤海2#平台井噴,洩漏大量原油;1998年底,勝利油田發生油井架倒塌,持續溢油近6個月……可見,中國海上油田污染由來已久,可幾十年來卻沒有採取有效的措施,出台有力度的法規。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員鄒景忠認為:「海洋部門不上岸、環保部門不下海,管排污的不管治理、管治理管不了排污的部門,地方政府的各自為政、相互推諉,是渤海污染無法得到根治最為關鍵的因素。」 

通過中美處理海上油田漏油事故的對比,我們就能看到中國在環保方面存在的不足。為此,中國應修改《海洋環境保護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對海洋原油洩露的處罰不應低於10億元人民幣,對隱瞞消息或提供虛假情況者,要追求刑事責任。要盡快開徵環保稅,將稅收用於國家綜合治理環境污染。對污染大的產業要建立污染基金,一旦發生污染,可由該基金賠付受害者。

文章來源:《博客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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