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小錢殺人燒下體 街友判無期

2012年02月23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2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3日電)楊姓街友因不滿另名蔡姓街友欠新台幣500元,竟與2名友人指使多名青少年將蔡毆打致死,還點火燒被害人下體。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審判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楊的郭姓、朱姓友人更一審則被判刑10年、11年;其他涉案青少年則由少年法庭審理。

根據法院判決書,楊男與蔡男均是在新北市板橋區溪北公園、圖書館等處居留的街友。楊男不滿蔡積欠500元,又不准他睡在圖書館走廊,還時常辱罵他,於民國99年5月間夥同2名友人及多名青少年在圖書館外毆打蔡男。

被告等人不但打斷被害人肋骨、頭皮掀起,還拿打火機要燒被害人下體,法官認為3名被告惡性重大,將他們分別判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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