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研所改法官學院 3院存異見

2012年05月10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5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0日電)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今天說,若司法人員研習所改為法官學院,不影響法務部對考試進用法官訓練的業務;國民黨籍立委王惠美、民進黨籍立委潘孟安等都對法官學院員額提出疑問。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議司法院提出的「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組織條例」修法草案,草案擬將「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組織條例」改名為「法官學院組織法」,法官學院掌理事項包括「法令所定法官職前研習計劃之研擬及執行事項」。

法務部次長吳陳鐶報告時表示,司法官考試錄取人員的培訓由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進行,建議司法院將法官學院職掌事項修改為「遴選法官職前研習計劃之研擬及執行事項」。

林錦芳答復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呂學樟質詢時說,現在法官的進用方式一種是經考試錄取,一種是依照法官法規定遴選律師、學者轉任,法官學院沒有影響法務部對考試進用的法官訓練這一塊。

王惠美質詢時說,按現行法規規定,未來考試進用法官將從現行75%降到20%,遴選進用法官增加,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業務相對將減少,卻未見法務部提出相關人事精簡做法;且司法院要將司研所改為法官學院,增加許多人員,但組織再造精神是要精簡,覺得司法院提出的版本人員編制有點浮濫。

潘孟安質詢時表示,編制擴大、人員增多不符社會期待、國際潮流;林錦芳答詢表示,編制擴大是不得已,將來課程、人數增加,勢必要有相當程度的擴大。

銓敘部法規司副司長吳玲芳答復潘孟安質詢時表示,銓敘部對於司法院提出、司研所改制後官職等調高的部分有意見;銓敘部也在報告中指出,立法院應審酌草案中將機關首長、幕僚長以外的職稱、官等職等及員額,都另以編制表定是否適宜。

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質詢表示,司法院、行政院、考試院的意見不一,這種法案也可以送到立法院?3個單位應把這些弄清楚;建議司法院將修法當中、司法人員研習所改為法官學院的部分留著就好,其他條文暫時都不要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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